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协议离婚后可以起诉查询存款吗?

协议离婚后可以起诉查询存款吗?协议离婚的话,是不可以起诉查询存款的,必须起诉离婚的情况下,才可以申请财产清查或者财产保全。财产保全,是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民事案件从人民法院受理到作出生效判决需要经过几个月甚至更长的时间。法院判决生效后,如果债务人不履行义务,债权人申请强制执行又需要一段时间。在这一过程中,如果债务人隐匿、转移或者挥霍争议中的财产或者以后用于执行的财产而得不到制止,不仅会激化当事人双方的矛盾,而且可能会使生效的判决不能得到执行。有些争执标的物,如水果、水产品等,容易腐烂变质,必须及时处理,保存价款,以减少当事人的损失。二、财产保全应当具备如下条件第一,需要对争议的财产采取诉讼中财产保全的案件必须是给付之诉,即该案的诉讼请求具有财产给付内容。第二,将来的生效判决因为主观或者客观的因素导致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主观因素有,当事人有转移、毁损、隐匿财物的行为或者可能采取这种行为;客观因素主要是诉讼标的物是容易变质、腐烂的物品,如果不及时采取保全措施将会造成更大损失。第三,诉讼中财产保全发生在民事案件受理后、法院尚未作出生效判决前。在一审或二审程序中,如果案件尚未审结,就可以申请财产保全。如果法院的判决已经生效,当事人可以申请强制执行,但是不得申请财产保全。第四,诉讼中财产保全一般应当由当事人提出书面申请。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但是,人民法院一般很少以职权裁定财产保全,因为根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人民法院依职权采取财产保全或者先予执行错误的,应当由人民法院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第五,人民法院可以责令当事人提供担保。人民法院依据申请人的申请,在采取诉讼中财产保全措施前,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提供担保的数额应当相当于请求保全的数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可以驳回申请。在发生诉讼中财产保全错误给被申请人造成损失的情况下,被申请人可以直接从申请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中得到赔偿。协议离婚的情况下,应当由夫妻双方协议对财产进行认定和分割,如果涉及到双方财产的认定不合理的,应当进行起诉离婚,通过财产保全有效的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清算,并根据实际进行财产分割,避免了一方私自转移财产的不合理行为,导致另一方遭受经济财产损失。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社保存续即有劳动关系是怎么规定的
      您在日常的工作当中,一般来说会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中针对员工的社会保险金等都有着详细的约定。但是在具体进行操作的时候,您有可能因为......


·交通事故是我国每年导致人口受伤或是死亡较多的一种案件
      交通事故是我国每年导致人口受伤或是死亡较多的一种案件。如果在交通事故中导致受伤的,那该如何处理呢?有人受伤的交通事故处理流程是什么?今天小编就......


·不可撤销信用证过期怎么办,不可撤销信用证有什么特征?
      不可撤销信用证过期怎么办,不可撤销信用证有什么特征?一、不可撤销信用证的期限:在国际贸易中最常见的就是不可撤销的信用证,指信用证一经开出,在......


·签的离婚协议有法律效力吗
      实践中,不管是签订怎样的协议,要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话,自然也就不能对当事人产生约束力,当然也就不能起到保护作用。对协议效力产生质疑最多的,可......


·一、父母出资为子女购房交税是怎样的?
      一、父母出资为子女购房交税是怎样的?父母出资为子女购房的情况下,所交纳的税种正常交纳,一般包括契税、维护基金和工本费等。在法律上来讲,成年......


·怎么确定从犯的刑事责任
      从犯在共同犯罪当中起的是次要作用,因此在对从犯进行处罚的时候,就会比对主犯的处罚轻。但此时还是很有必要先确定从犯的刑事责任。究竟对从犯该如何......


·房屋产权过户怎么办 如何办理房屋产权过户
      我们知道,在法律上,谁有房产证谁就是房屋的主人,这也意味着没有房产证的房屋是存在风险的。那么,应该如何办理房屋产权过户呢?购房者只有将所购买的......


·绑架罪和杀人罪怎么判的
      一、绑架罪和杀人罪怎么判的致使被绑架人死亡或者杀害被绑架人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结合犯是根据刑法分则的规定结合而成一种新罪的犯罪形态......


·解除装修合同需要提前通知吗?
      解除装修合同需要提前通知吗?需要提前通知,《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五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依照本法第五百六十二条第二款、第五百六十三条的规定主张解除......


·一、醉驾无证发生交通事故是否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一、醉驾无证发生交通事故是否会被追究刑事责任?醉驾无证发生交通事故是会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交通肇事罪】规定:违反交通运输......


·一、河北交通事故8级伤残赔偿标准怎么规定?
      一、河北交通事故8级伤残赔偿标准怎么规定?河北交通事故8级伤残赔偿标准2019年的规定如下:1、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居民人均收入......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