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最高额抵押担保债权确定的情形有哪些?

最高额抵押担保债权确定的情形有哪些?(一)约定的债权确定期间届满。债权确定期间是指确定最高额抵押权所担保的债权实际数额的时间。实践中,最高额抵押权人为了防止抵押人任意行使确定债权额的请求权,而使自己处于不利地位;抵押人为了防止自己的抵押物所担保的债权长期处于不稳定的状态,一般都愿意在最高额抵押合同中对债权确定的期间进行约定。(二)没有约定债权确定期间或者约定不明确,抵押权人或者抵押人自最高额抵押权设立之日起满二年后请求确定债权。实践中,当事人可能没有约定债权确定期间,或者即使有约定,但约定的期间不明确。(三)新的债权不可能发生。在新的债权不可能发生的情况下,最高额抵押权所担保的债权额也确定。(四)抵押财产被查封、扣押。在最高额抵押权存续期问,抵押财产被法院查封、扣押的,其有可能被拍卖或者变卖。抵押财产被拍卖、变卖的价格直接影响到最高额抵押权人债权利益的实现,为确保自己的利益,在抵押财产被查封、扣押时,最高额抵押权人一般都希望被担保的债权额尽早确定。(五)债务人、抵押人被宣告破产或者被撤销。在最高额抵押权存续期间,债务人、抵押人有可能被宣告破产或者被撤销。债务人、抵押人被宣告破产或者被撤销所产生的直接法律后果就是债务人、抵押人进入破产程序或者清算程序。根据破产法的规定,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六)法律规定债权确定的其他情形。这是兜底性条款。除了本条第一项至第五项所规定的可以确定债权额的法定事由外,在本法其他条款或者其他法律中也有可能规定确定债权的其他情形,如根据本法第203条的规定,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最高额抵押权的事由时,最高额抵押权人有权在最高债权额限度内就该担保财产优先受偿,而最高额抵押权人行使最高额抵押权的基础就是担保债权额的确定,所以出现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最高额抵押权的事由就意味着担保债权额的确定。二、 最高额抵押权所担保债权额的确定将产生以下法律效力:一是最高额抵押权转变为普通抵押权。在债务人到期不履行债务或者出现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时,抵押权人可以依照普通抵押权的规定行使其抵押权;二是确定被担保债权的范围。被担保债权额确定时存在的主债权,不论其是否已到清偿期或者是否附有条件,均属于最高额抵押权担保的范围。被担保债权确定时存在的被担保主债权的利息、违约金、赔偿金,不论在确定时是否已经发生,也属于被担保债权的范围。但是在最高额抵押权担保的债权确定后才发生的主债权不属于被担保债权的范围;三是最高额抵押权所担保的债权确定后,一旦债权到期或者出现当事人约定的可以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可以就抵押财产优先受偿,但优先受偿的额度不得超过双方当事人约定的最高担保额。最高额抵押担保债权是否能够确定应当根据债权的分割情况和抵押担保来进行认定,在进行抵押担保债权的办理时,可以根据担保的相关资产来确定是否可以进行最高额抵押担保债权的情况,如果不符合相关规定的,则需要根据法律要求进行处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汽车保险理赔步骤
      汽车保险理赔时的基本常识 (1)报案方式:电话报案、网上报案、到保险公司报案以及理赔员转达报案。 (2)保险事故发生后,应在24小时之......


·整容失败怎么医疗鉴定
      一般是起诉整容机构然后申请法院委托鉴定。如果医疗行为由司法鉴定机构进行司法过错鉴定,结论存在医疗过错的,则适用《民法通则》及最高法院关于审理......


·一、交通事故未住院在家休养有无误工费?
      一、交通事故未住院在家休养有无误工费?如果有医院证明需要在家休养的就有误工费,医院要开证明,且写明休息期限。而且,要单位开证明,证明该员工因交......


·死刑复核是一种什么样的程序?
      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可以由高级人民法院判决或者核准。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


·有关业主高空坠物法律如何划分责任?
      近年常有大风狂风等极端天气,固定不牢的高空物体坠落不巧伤到行人,因为事发偶然、监控缺失等状况,导致无法找到抛物元凶或坠落之物主人,最终判决事......


·根据法律规定笔迹鉴定能造假吗?
      根据法律规定笔迹鉴定能造假吗?笔迹鉴定不能造假,笔迹鉴定是对人通过书写活动形成的字迹进行的鉴认、识别活动。人的书写习惯具有特定性和稳定性,并在......


·继承遗产范围如何确认 遗产包括:
      继承遗产范围如何确认遗产包括:1、公民的合法收入。包括从事体力、脑力劳动所得收入,股票、红利、接受的嘉奖等;2、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徇私舞弊不征税款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具体有哪些?
      (一)客体要件。本罪侵害的客体是国家的税收征收管理制度和国家税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税收是国家财政收人的主要来源。依法保障国家的税收,对于增加......


·侵犯软件著作权行为都?
      侵犯软件著作权行为都有哪些一、侵犯软件著作权行为都有哪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另有规定外,属于侵犯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行为:(1)未经软件著作......


·赠与人的撤销权行使条件有哪些
      赠与人的撤销权行使条件有哪些一、行使条件因任意撤销全依赠与人之意思表示,如无一定的条件限制,则赠与合同缺乏应有的约束力,对受赠人也是不公平......


·什么是抚养费?
      什么是抚养费?抚养费是父母或其他对未成年人负有抚养义务的人,为未成年人承担的生活、教育等费用。我国法律上的抚养费,是指当这些人不能充分履行......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