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离婚十年后夫妻财产还可以分割吗?

离婚十年后夫妻财产还可以分割吗不可以。在我国的法律规定当中对于夫妻的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是三年,所以在离婚十年以后已经完全超过了诉讼时效,这时候对财产分割有异议的时候法院也不会受理这类案件。二、对于离婚时应当分割没有正确分割的财产要求再次分割。《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当然,如果是生效的裁判书或调解书已经处理过的夫妻共同财产出现以上情况,则应通过再审程序解决,如果涉及到得财产生效的裁判书或调解书没有处理,则应由当事人重新起诉。三、对于离婚时没有分割的财产。离婚后,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的,经审查该财产确属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分割。这个诉讼时效期间,法律并未设定,可以依照《民法典》的规定,按三年的诉讼时效起算,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综上所述,离婚十年夫妻双方已经完全没有关系了,所以对于财产的分割问题不会再进行受理,我国对于这类案件法定的诉讼时效是在两年,那么针对十年的情况法院是不会再受理这种案件的,所以在离婚的时候财产分割情况也要注意诉讼时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辞职不批自离有工资吗
      原则上员工自离的情况下有工资的,但是公司以此理由克扣工资也是情理之中,法律没有硬性的限制的。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


·合同生效的条件必须要时间吗
      合同生效的条件必须要时间吗不一定要,《民法通则》第五十五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应该具备下列条件:(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


·居间合同解除协议
      居间合同解除协议一、居间合同解除的条件居间合同也是合同的一种,适用解除合同的条件,卖方与中介在解除合同时可以适用约定解除或法定解除。看与中......


·离婚夫妻债务如何承担?
      离婚夫妻债务如何承担(一)共同债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


·法院2次起诉离婚怎么办理的?
      法院2次起诉离婚怎么办理的?一般要经过两次诉讼,即第一次离婚诉讼判决不离后,在判决书生效满6个月后提起第二次离婚,不满6个月以同样理由同一事实提......


·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不交税如何办理?
      关于在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过程应该注意的一些具体细节和一些办理房屋租赁合同备案的注意事项,因为有些政府机关会因为你某些材料提供不完而退回你的......


·一、夫妻没有离婚可以要抚养费吗?
      一、夫妻没有离婚可以要抚养费吗?没有离婚也可以索要抚养费,《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的“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


·连云港无抵押无担保贷款的申请条件
      连云港无抵押无担保贷款的申请条件一、申请无抵押无担保贷款的基本条件1、中国大陆居民,年龄在50岁以下;2、从事正当的生产经营活动,项目具有发展......


·行政裁定书(提起再审用)
      法院诉讼文书样式101    (××××)×行监字第××号    原告(或上诉人)×××与被告(或被上诉人)×××……(写明案由)一案,本......


·我们都知道
      我们都知道,如果说日常生活中有很多事情发生耽误了你的工作,这是有误工费的,那么在交通事故中农民务农误工费是怎么计算的呢?农民作为一个没有固定......


·一、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关系的方式有几种?
      一、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关系的方式有几种?劳动合同的解除是指劳动合同订立后,尚未全部履行以前,由于某种原因导致劳动合同一方或双方当事人提前消灭劳......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