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离婚转移财产逃债无效会如何处理?

离婚转移财产逃债无效会如何处理?《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二、离婚财产转移的方式其实离婚转移财产根据财产的不同有着不同的转移方式,并且方式也是多种,以下介绍常见的四种:1、转移存款。这种转移比较简单,一般会设立新的账户,通过长期将存款转移到新办理的账户里,如果另一方未察觉,且不知道新的账户存在,很难查到对方账户中的财产。有些更彻底一些,直接拿出现金来操作。2、用私下赠予财产转移,这种需要人配合,但对于转移的人来说风险也是很高的。3、转移房产。一般是私自隐匿拥有的房产信息、私自将房产过户到他人名下,套取现金。这种方法表面上看并不是很高明,因为在整个交易过程及所有交易信息都会在房地产交易中心,一查就知道,而且历时比较长,但它有个很好的长处就是可以在最短的时间内套取大量现金,并寻找消耗的理由进行掩饰。4、转移公司资产或股权。有转移公司流动资金、制造虚假“借款”等,具体说来就是将自己所占股权化小或化零,造成没有股权或甚至欠外债的表象,相对于其他的,公司类转移,可以说是技术性比较高,而且操作空间比较大。三、根据上述,现说一下如何避免1、对于转移存款的,可以从交水电费、手机费等收据上,以及平时收集对方使用网上银行或银行卡那里的银行账号信息,特别关注有关大笔资金的变动。2、对于私赠财产的,因具有一定的私密性,因此非常难举证。一般都会赠给身边亲近,至少信得过的人,所以就需要在平时多加留意。如了解自己家庭中的所有财产情况。3、对于转移房产的,应对策略如下: 如果出现一方的行为异常导致另一方怀疑另有房产,另一方应注意查找一方的票证或存款往来记录,或者直接到房地产公司夫妻委托缴费名义进行求证,或到房管部门查询,或者利用商务调查等进行取证。4、对于转移公司股权的,这个是最难防的,除非双方都在公司一起工作,并有较高的职位,如果只有一方的话就很难有所发现,退一步讲,就算发现了,也不容易收集证据,因此,面对对方转移公司股权的,可以聘请一个专业的律师来帮你调查对方公司的经营情况,避免出现更大的损失。5、是先小人,后君子的做法,也是最有效的。结婚前签订婚前协议(把婚前和婚后的财产约定清楚),婚后,也可以签订有关协议,就协议内容可以委托律师起草,并经公证。虽说还是不能完全百分之一百的避免转移财产的出现,但是可以有效的限制住。在分割共同财产时要按照男女平等以及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去分割,如果在分割财产时一方有恶意隐藏或者转移共同财产的情况后,是可以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的,同时当事人也是可以在一年的诉讼时效期内向法院提出诉讼申请,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专利使用许可有哪些类型
      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中国的发展前景越来越好,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在中国的土地上蓬勃发展。中国这个大市场引来越来越多的新技术新思想。相关的法律制......


·怎样向广州劳动局投诉用童工?
      广州是一个经贸发达的地方,自然就会有很多厂商。而有些厂商为了能降低自身企业的用工成本,而向外招聘一些未满16岁的童工。当消费者发现有厂商聘用一......


·败诉医疗过错律师费由谁出,哪些情况由败诉方出?
      败诉医疗过错律师费由谁出,哪些情况由败诉方出?一、败诉医疗过错律师费由谁出有关规定明确规定由败诉方承担律师费。1、合同纠纷案件中,债权人行使......


·公司合并的程序该怎么操作
      公司合并的程序该怎么操作公司合并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依照公司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通过订立合并协议按照法定的合并程序,共同组成一个公司的......


·没结婚两个孩子怎么判
      对于双方非法同居期间所生子女由哪一方抚养,由双方协商解决,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无法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可以到法院起诉,法......


·银行信用卡犯罪怎么办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


·民事诉讼证人出庭规定有哪些?
      民事诉讼证人出庭规定有哪些?1、证明的事实与其年龄、智力状况或者健康状况相适应。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53条,不能正确表达......


·离婚房子怎么估价、应该怎么分割
      夫妻离婚对共同所有的房子进行分割的时候,往往都是一方实际取得房子的所有权,而对另一方进行折价补偿。那此时首先就要知道房子的价值是怎样的。究竟......


·非法集资和集资诈骗赔偿顺序是怎样的?
      对于非法集资受害人而言,最关心的不是对集资人的刑事处罚,而是自己投入的钱如何收回。非法集资犯罪属于刑事犯罪,公安机关会介入调查,并由法院作出......


·纵火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纵火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一、纵火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犯放火罪的,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重伤、死亡或使公私财产遭受重......


·精神病离婚可以探视孩子吗
      精神病离婚可以探视孩子吗一、精神病离婚可以探视孩子吗?原则上精神病人在离婚后也可以探视孩子,除非做出了一些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行为,可以中......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