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故意伤害罪辩护词有罪从轻的内容有哪些?

一、故意伤害罪辩护词有罪从轻的内容有哪些?辩护词,是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在诉讼过程中根据事实和法律所提出有利于被告人的材料和意见,部分地或全部地对控诉的内容进行申述、辩解、反驳控诉,以证明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提出应当减轻、甚至免除刑事责任的文书。有罪从轻的故意伤害罪辩护词应当写明:当事人信息、辩护人信息、故意伤害行为的认定、基本案情、有罪从轻处理的理由、法律依据以及需要说明的相关事项等。二、格式和内容辩护词一般由首部、理由和尾部三部分构成。(一)首部(1)呼语。对审判人员的称呼。如:“审判长、审判员”。(2)引用法律根据简要说明辩护人出庭的合法性,写明辩护人是受被告委托还是被人民法院指定出庭进行辩护的。(3)概括说明辩护人为履行辩护职责所进行的工作(如阅卷、调查、会见被告人等)。(4)针对起诉书概括表明辩护人对此案的基本看法。(二)正文正文是辩护词的主体。这一部分要写明辩护的理由,要从实际出发,针对公诉人的指控或一审判决,提出辩护意贝。(1)从被告的行为事实方面。认真分析起诉书所认定的犯罪事实.分析其中与事实有出入的部分,找出在事实方面有利于被告人的材料,从而提出为被告辩护的理由。(2)从适用法律方面。通过对案件的分析,找出起诉书在适用法律时对被告人犯罪性质的认定或量刑方面的错误,指出应适用的法律条之,具体阐述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应当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理由和有关证据材料。(3)从被告人自身表现方面。客观地分析被告人在案件中的具体表现、认罪的态度,发现有利于被告的条件,依照法律规定为其减免责任。(三)尾部这是辩护词的结论部分。要对整个案情和辩护观点作总结,提出结论性意见,对法庭提出合理、合法的明确要求,提请法庭给予考虑。辩护人在进行司法辩护时,需要结合当事人的诉讼请求来进行,首先应当对犯罪事实进行豪侠,并与当事人认定是否作轻罪辩护,而后应当重点对轻罪的适用情况进行说明,司法机关在听取辩护人的辩护词时根据法律依据进行合法的司法判决和处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规培结束后被辞退能拿赔偿金吗?
      规培结束后被辞退能拿赔偿金吗?一、规培结束后被辞退能拿赔偿金吗?如果员工提前一个月(试用期提前三天)书面向单位申请离职,或者与单位协商经过单......


·交强险已过期的赔偿责任处罚是什么?
      交强险已过期的赔偿责任处罚是什么?交强险已过期的赔偿责任处罚是:车主不投保交强险被查出后,将按保费双倍罚款,补上交强险,并扣留车辆。过期了,赶快......


·法律上仙桃土地使用权归谁管?
      法律上仙桃土地使用权归谁管法律上仙桃土地使用权归,是由当地的土地局负责管理的。在土地使用权归属不明或发生归属争议的情况下,首先应通过土地使用......


·企业注销如何办理,有什么流程?
      企业设立的时候是需要公司法规定的流程的,如果公司在设立的过程当中产生了债权债务是需要由发起人来承担相关的责任的,如果公司成立成功了是可以由公......


·侵犯名誉权报案可以吗2023
      侵犯名誉权报案可以吗侵犯名誉权可以报警,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如果公民的名誉权受到非法侵犯的,受害人是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的。根据我国的《治......


·入职不签合同离职怎么办?
      劳动合同的签订,对于劳动者来说是是很重要的,如果用人单位迟迟不肯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实际上是违反法律规定的,但是,在入职之后,我们就不可能......


·商标侵权案件律师如何收费
      商标侵权案件律师如何收费?商标侵权案件律师收费标准没有统一的规定,关于律师费用具体要看案件性质,如果属于刑事案件,每位律师据此都有自己的收费标......


·旷工几天算自动离职的内容有哪些
      日常工作中,旷工并不多见。企事业单位对于职工的管理都很严格,对于旷工行为也是坚决禁止的。但是扔有一些职工旷工,有的甚至连续旷工好几天。对于旷......


·小型项目负责人有什么责任 ?
      小型项目负责人有什么责任?一、小型项目负责人有什么责任1、联系项目的使用单位,提出项目的建设目的及相关功能要求;2、参与设计方案的评审及设......


·妨害国境卫生检疫罪最多判多少年?
      妨害国境卫生检疫罪最多判多少年?最多会判多少年就要根据实际情况来进行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二条规定: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


·应该如何解除事实收养关系
      应该如何解除事实收养关系1、双方和平解除。收养人和送养人双方达成收养关系解除协议,养子女年满十周岁以上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当事人解除收养关系......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