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民事纠纷标的涉及刑事诉讼案件的该如何处理?

民事纠纷标的涉及刑事诉讼案件的该如何处理民事诉讼法中涉及刑事案件,这个还要具体情况具体对待,一般处理原则是“先刑后民”:如果是刑事自诉案件,如果当事人没有控诉被告,还是按照民事案件审理民事请求;如果原告想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并提出诉讼请求,可以将案件移送刑事庭审理;如果是公诉案件,人民法院在审理民事案件中,如果发现案件实体内容有涉嫌刑事犯罪的情况时,法院应裁定中止审理,并将发现的情况或线索及时移送具有侦查权的侦查机关二、相关规定《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条?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第一百八十六条?人民法院对提起公诉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对于起诉书中有明确的指控犯罪事实的,应当决定开庭审判。第一百八十七条?人民法院决定开庭审判后,应当确定合议庭的组成人员,将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至迟在开庭十日以前送达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在开庭以前,审判人员可以召集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回避、出庭证人名单、非法证据排除等与审判相关的问题,了解情况,听取意见。人民法院确定开庭日期后,应当将开庭的时间、地点通知人民检察院,传唤当事人,通知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传票和通知书至迟在开庭三日以前送达。公开审判的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以前先期公布案由、被告人姓名、开庭时间和地点。上述活动情形应当写入笔录,由审判人员和书记员签名。综合上面所说的,民事纠纷而且还附带刑事案件的一般执法人员在处理的过程中会先从刑事案件开始处理,然后再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再处理民事的案件,最主要的就是让犯罪人员受到应有的处罚,所以,不同的案件所处理的方法就会不一样。以上就是律图小编整理的内容。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借款期限未到可以向法院起诉吗?
      借款期限未到可以向法院起诉吗?一般在借款到期的时候,债务人不能足额还款的话,那么债权人此时才会采取相应的措施来进行追债。那现实中,要是借款期......


·限制减刑三类人分别是什么
      一、限制减刑三类人分别是什么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


·海外代购多少
      海外代购多少算违法怎样界定随着人们经济水平的提高,网络的迅速发展,越来越多的人喜欢买外国生产的商品,但是正如我们所熟知的那样,外国商品进入我......


·再审发回重审是发回原一审还是二审
      再审发回重审是发回原一审还是二审再审中发回重审,如果原来是第一审的,就发回一审,如果原来是第二审的,就发回二审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


·吉林省征地补偿新标准是什么?
      吉林省征地补偿新标准是什么?一、土地补偿费土地补偿费一般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二、土地征收的安置补助费1、按照需要安置......


·事业单位工伤鉴定流程是什么样的?
      现在很多人都喜欢应聘一些事业单位的工作,主要是因为事业单位的工作的待遇比较好,当然即使是在事业单位工作也是可能会造成工伤的,如果在事业单位工......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的性质是什么?
      随着私家车的普及,道路上的车辆越来越多,道路压力也逐渐加大。还有一些人不遵守交通规则,影响公共交通秩序,甚至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交通事故发生......


·借款人坐牢能否中断诉讼时效吗
      借款人坐牢能否中断诉讼时效吗在服刑期间是不影响诉讼时效的计算。债权人在借款人服刑期间可以要求借款人进行还款,如果对方拒绝还款的话,可以到法院......


·事业单位职工醉驾被开除吗?
      事业单位职工醉驾被开除吗只要不是有期徒刑以上和行政机关任命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依法判处刑罚的,就不会开除公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


·行贿行为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一、行贿行为的诉讼时效是多久?行贿行为的诉讼时效最短是5年,最长是20年。刑法关于追诉时效,规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①法定最高刑为不满5......


·如何承担夫妻离婚后债务
      如何承担夫妻离婚后债务一、如何承担夫妻离婚后债务《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共同债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