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民事行为被确认无效会产生哪些法律后果 民事行为被确认无效的

民事行为被确认无效会产生哪些法律后果
  
  民事行为被确认无效的法律后果:
  
  民事行为被确认无效之后,从行为开始就不发生当事人所预期的法律效力。但是,没有法律效力不等于没有法律后果。民事行为被确认无效后,当事人应当承担财产的返还义务、损失赔偿责任和其他的制裁。
  
  (一)返还财产来源
  
  民事行为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当事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返还给受损失的一方.”返还财产分为单方返还和双方返还两种。单方返还,是指仅仅一方向对方返还从对方处获得的财产,一般适用于一方故意违法侵害对方利益的场合,如一方以欺诈、胁迫等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愿的情况下所为的行为。双方返还,是指双方各自向对方返还从对方处取得的财产,使财产关系恢复原状,主要适用于当事人各方均无过错的场合,包括当事人无民事行为能力、重大误解、不合法定形式等情况。
  
  (二)赔偿损失
  
  民事行为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后,除了发生返还财产的法律后果外,如果没有过错的一方受到了损失,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损害赔偿的民事责任。民事行为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后,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这一规定表明我国法律在处理因民事行为无效或者被撤销所引起的损失赔偿问题时,所采取的是过失责任原则。
  
  (三)追缴财产
  
  双方恶意串通,实施民事行为损害国家的、集体的或者第三人的利益的,应当追缴双方取得的财产,收归国家、集体所有或者返还第三人。此处所谓“双方取得的财产”,应当包括双方已经取得的和约定取得的财产。追缴财产与返还财产和赔偿损失不同,这种制裁形式兼具有惩罚和补偿双重性质。一方面,通过追缴财产,使不法行为人受到经济上的惩罚;另一方面,将追缴的财产转归国家、集体和第三人,使他们得到补偿。在追缴财产的情况下,双方当事人之间不存在返还财产的义务,但是除了被追缴财产以外的损失,应当由双方按过错程度予以分担。
  
  (四)其他制裁
  
  在处理无效民事行为的案件,采用训诫、责令具结悔过、收缴进行非法活动的财物和非法所得、罚款、拘留、对法定代表人给予行政处分、罚款等制裁方式。
  
  民事行为被确认为无效或者被撤销后 恢复原状。恢复原状是指恢复到无效民事行为发生之前的状态,借以消除无效民事行为所造成的不应有的后果。
  
  依照恢复原状的要求,如果民事行为规定的义务尚未履行时,则因该项民事行为无效而不再履行。
  
  赔偿损失。民事行为被确认无效或被变更被撤销后,“有过错的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收归国家或集体所有或返还第人。
  
  当民事行为被确认无效或者撤销之后就会恢复到原始的状态,也就是说该民事行为不会造成其他的后果。如果民事行为所约定的那些业务尚未履行的话,就会因为行为无效或者被撤销而不再履行。对于民事行为法律是有很多规定的,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出租车发生车祸要如何索赔
      出租车发生车祸要如何索赔一、出租车发生车祸要如何索赔根据2004年5月1日开始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与国务院发布的《道路交通事故处......


·失地保险与户口有关系吗
      有关系。农村失地保险的参保人必须属于当地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一,并且本人的集体土地使用权因当地的市政规划或者其他用途而被征用的前提下,才能享......


·起诉抽逃出资可否索要利息?
      起诉抽逃出资可否索要利息?一、起诉抽逃出资可否索要利息?起诉抽逃出资可索要利息,可以要求对利息的损失进行赔偿。《民法典》第六百一十四条董事......


·员工不续签劳动合同有赔偿金吗?
      员工不续签劳动合同有赔偿金吗?劳动者是主张不了经济补偿的。参见《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规定,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


·新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注意事项是什么
      新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注意事项是什么在社会生活当中,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相比起来肯定,往往用人单位处于一个比较强势的地位。并且在绝大多数的......


·司法鉴定人条件有哪些
      进行司法鉴定的,不仅是相应的鉴定机构必须满足法律规定设立,同时其中的鉴定人员也要满足规定的条件才行。那么司法鉴定人条件有哪些呢?下面由我们为您......


·夫妻自愿离婚需要什么手续
      在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并且自愿的情况下,如果同时对相关事项处理一致的话,那就可以协议离婚。而无论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那此时都需要夫妻办理相应......


·一、交通事故人伤理赔10%需要的材料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人伤理赔10%需要的材料是什么?1、原告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户口簿等。2、原告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主体登......


·已经办理的商业贷款可以转为公积金贷款吗?
      可以,商业贷款和公积金贷款相互不受影响。一般而言,个人可以在还没偿还完银行贷款的情况下进行再次贷款。但是,借款人必须满足以下要求:1、具有完全......


·2023年在疫情期间工资发吗
      在疫情期间工资发吗?疫情期间需要发工资,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


·我国刑法量刑的原则是什么
      只有在经过人民法院的审判之后才能确定一个人是否构成犯罪,具体应该如何对其作出刑事处罚。而法官在量刑处罚的时候,也有一定的原则需要遵循。那到底......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