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村长跟自己签的合同生效吗

村长跟自己签的合同生效吗?合同怎么才会生效? 一、合同签字盖章应注意的事项
  我国《合同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签字盖章的重要性是众所周知的。
   1、谁能在合同上签字?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肯定能在合同上签字,但对于较大一些的公司,除非这个合同重大,一般来说很难见到法定代表人。大量的合同都是由销售人员洽谈,这就存在一个问题:销售人员签字的合同对公司生效吗?是否对公司生效就看销售人员有没有得到公司的授权,授权应当有公司出具该的有公司印章的授权委托书,并且该委托书我方应留存原件。授权委托书上的授权应明确具体。如果没有授权委托书,销售人员签字的合同,其内容对公司是不具有约束力的。
   2、盖什么章?
  公司一般都有一个行政章就是公章,一个财务章,一个合同专用章,签订合同可用公章或合同章。
   3、签字和盖章都要有吗?
  合同法规定的是签字或盖章,及只具其一即可,但合同可约定签字并盖章合同生效。
   二、合同盖章、签字的注意事项
  合同的条款并不要求当事人自行书写,但必需要亲自签字或盖章。签字人应当是当事人本人,或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经授权的部门机构的负责人、代理人。对于后者,较为谨慎的方法是由签字人交书面法人授权书。
  法人授权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被授权人的基本情况。
  明确的授权范围包括授权的时间范围,对象等,授权人或授权单位的盖章或法定代表人的签字,授权日期。
   2、盖章要与订立合同的主体相符。
  通常会出现,合同当事人一栏与盖章主体不同。这将给合同的履行,主体的确定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分公司可以以自己名义订立合同,但单位的内设机构则不尽然。
   3、签字时最谨慎的方法,是页签。
  签字时最好用蓝黑色的墨水,易于分辩是否是原件。有当事人习惯用炭素墨水,以为利于长年保存。对于一般的合同而言,不存在这样的问题。当原件与复印件发生分辩困难时,才是真正的麻烦。
   4、盖章时要加盖骑缝。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之时起成立。因此,并非必须签字同时盖章合同才成立,只需其一即可。一般订立合同时当事人都要同时签字并盖章,虽不必要,但应当说是有利而无害的。在签字人无权代表或无权代理时,有盖章便不会影响合同的成立。
   三、村长跟自己签的合同生效吗?
  村长跟自己签合同的情况,从合同法的角度去分析,此合同是无效的。因合同法签订的条件是签订双方应是两个独立的个体,双方协商在都认同该合同内容的前提下签订此合同,该合同才能生效。合同双方是同一个人的情况是不合法的,合同自然无效。
   村长跟自己签的合同生效吗?由上面对合同知识的了解,我们知道,合同的签订者应该是两个主体,并且合同上应该加盖公章或法人章合同才能生效。村长跟自己签的合同首先从合同签订的主体来说就是不合规的,从法律的角度来说这是不合法的。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消防分公司是否可以签订合同?
      消防分公司是否可以签订合同?消防分公司不一定可以签订合同,具体分为如下情形:1、有营业执照的分公司分公司虽然不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但是依照法律......


·行政诉讼案由有哪些
      行政诉讼案由有哪些?难以确定案由情况的处理办法是什么?虽然大多数人都不会接触到刑事案件,但是我们也应该了解这方面的知识,避免法律盲。本着我不......


·行政复议去哪里申请2023
      行政复议去哪里申请2023一、行政复议去哪里申请1、县级以上地方政府部门的行政复议机关上一级主管部门比如,海关、金融、外汇管理以及较为特殊......


·买方违约房子不要了怎么办
      买方违约房子不要了怎么办首先看能否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的规定解除合同,其次在与相对方协商解决,赔偿对方一定的违约金,然后解除合同。因......


·民事诉讼中申请重新鉴定的条件有哪些?
      民事诉讼中申请重新鉴定的条件有哪些?一、民事诉讼中申请重新鉴定的条件有哪些1、鉴定机构或者鉴定人员不具备相关的鉴定资格的;2、鉴定程序严重......


·未交工伤保险发生事故怎么处理
      未交工伤保险发生事故怎么处理一、未交工伤保险发生事故怎么处理?1、《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一条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


·怎样写遗嘱
      怎样写遗嘱1、指明遗产的范围和名称及其具体数量遗嘱人应当对自己死后留下哪些财产作个交待,指明遗产的范围、名称和数邑。这些遗产包括房屋、存款......


·高利转贷罪额量刑标准是什么?
      在我国,关于贷款的信息是随处可见的,比如说到处贴的广告,网上的虚假信息,还有手机上发给你的短信等等。有些人因为手上资金运作不周,所以跑去借高......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继承吗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继承吗?农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存在继承问题,因为本身就是以家庭为单位承包的。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家庭承......


·集资诈骗入刑标准是什么
      近年来,国家对于集资诈骗行为的打击力度不断加大,目的就是减少集资诈骗行为的发生,法律明确了集资诈骗入刑标准,只要符合了标准就会依法判刑,接受......


·股东变更法人变更需要哪些材料?
      股东变更法人变更需要哪些材料?一、股东变更法人变更需要哪些材料?1、《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2、公司章程修正案(全体股东签字、盖公章)3、股......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