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入户抢劫持刀杀人怎么判罚?

入户抢劫持刀杀人怎么判罚?
  
  一、入户抢劫持刀杀人怎么判罚?
  
  入室抢劫并持刀杀人,如果是抢劫后杀人涉嫌抢劫犯罪,杀人是抢劫罪的从重情节;如果是抢劫和杀人,则是涉嫌抢劫罪和故意杀人罪,应当数罪并罚。可以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具体量刑看情节。
  
  二、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二条 【故意杀人罪】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二百六十三条 【抢劫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三、入室抢劫的构成要件
  
  1、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年满14周岁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该罪的主体。
  
  2、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具有将公私财物非法占有的目的。如果行为人只抢回自己被骗走或者赌博输的财物,不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不构成抢劫罪。
  
  3、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和公民的人身权利。对于抢劫犯来说,最根本的目的是要抢劫财物,侵犯人身权利,只是其使用的一种手段。
  
  4、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对公私财物的所有者、保管者或者守护者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对人身实施强制的方法,强行劫取公私财物的行为。
  
  需要明确的是,对于入户抢劫和持刀杀人的犯罪事实的认定上,如果是入户抢劫的过程中与受害者发生了冲突而导致的故意伤害案件,则肯定是需要数罪并罚的,但如果是入户持刀杀人的情况下,则可以直接认定为故意杀人来进行司法判决。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工伤认定时限是多久,需要哪些材料?
      工人在工地上受伤后,如果比较严重的话,在得到治疗后,工人应当及时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建筑公司没有帮助办理的话,工人可以委托家属处理。当地的劳动......


·公司恶意拖欠工资法人会拘留吗?
      公司恶意拖欠工资法人会拘留吗?存在恶意欠薪是会被拘留的,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的不是拘留的问题,可以对法人代表追究刑事责任的。拒不支付劳动......


·无期徒刑还可能出来吗
      无期徒刑是剥夺罪犯终身自由的刑罚,是对严重犯罪分子强制劳动改造、仅次于死刑的严厉惩罚,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刑法的规定仍然是给出路的政策,......


·意外伤害保险理赔如何申请?
      意外伤害保险理赔如何申请?一、意外伤害保险理赔如何申请1、意外身故保险责任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事故,且自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


·裁员赔偿金需扣除五险一金吗?
      裁员赔偿金需扣除五险一金吗?裁员赔偿金需扣除五险一金,用人单位的裁员补偿是按裁员前劳动者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计算的,而工资一般中扣除五险一金的,......


·如何成立私募基金 私募基金是目前资本市场上筹集资本的一种方
      如何成立私募基金私募基金是目前资本市场上筹集资本的一种方式。但是很多人对于私募基金的相关知识并不了解,这就给投资融资带来障碍。我们将在下文......


·工伤赔偿协议起诉后是合同关系吗
      在所从事的劳动关系中,也就是俗称的打工,有的充满一定危险性,有危险,也就有工伤。在危险发生时,劳动者会根据相关的一些条例,像所属工作机构索要......


·既构成诈骗又构成招摇撞骗怎么判罚?
      既构成诈骗又构成招摇撞骗怎么判罚?诈骗罪与招摇撞骗罪是法条竞合关系,同时存在的按照诈骗罪来处理,《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


·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申请办理的流程是什么?
      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申请办理的流程是什么?在现代社会,您都知道在农村存在着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这部分土地的使用权是可以进行转让的,在现实生活中......


·夫妻一方起诉离婚的程序是怎样的
      起诉离婚肯定是需要夫妻中的一方当事人按照法律的规定,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才行。而案件在受理之后,紧接着就会进入诉讼程序。此时最......


·一、道路交通事故赔偿调解书的内容是什么?
      一、道路交通事故赔偿调解书的内容是什么?(一)首部1.标题文书顶端标出“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字样。2.事故时间写明事故发生于×××......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