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如何签订购销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

如何签订购销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 一、产品名称、商标、规格型号、生产厂家、计量单位、数量、单价、金额、供货时间及数量
  名称要正确填写,不要写习惯名或自命名。管理的标准化要求。凡使用品牌、商标的产品,应特别注明品牌、商标和生产厂家。规格型号,参考相应的物资目录,设备目录。产品数量和计量方法,按国家或主管部门规定的计量方法执行;没有规定的,按双方商定的计量方法执行。价格、金额,一般由双方协商确定。供货期限,可以合同约定。一般来讲,提货的以乙方通知提货日期为准(应给甲方必要的途中时间),代办托运的以货交承运人为交货日期,送货的以送达目的地为准。可以约定分批交货。
   二、质量技术标准、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
  有国家标准GB、部颁标准、企业标准QB。如果要填写,须有标准代号、编号和标准名称。我方一般的购销合同,多数泛泛约定为国家标准。如果对于特定产品,或对产品质量有特殊要求的,必须具体约定为哪个标准,或商定的条件、样品(共同封存样品,分别保管)、补充技术要求。约定供方对其所提供产品的质量保证期限,在保证期内,发现质量问题,应承担违约责任。但排除需方的非正常使用导致。
   三、交(提)货地点、方式
  交货地点,涉及“标的物交付”,也是风险转移的分界点。交货地点,作为合同履行地,它涉及合同纠纷的司法管辖权。当约定的交货地点与实际交货地点不一致时,以实际交货地为合同履行地。如果双方约定了合同履行地点,则货物到达地、到站地、验收地、安装调试地等,均不应视为合同履行地。交货方式:工厂交货(提货)、目的站港交货(送货)、货交承运人(代办运输)等等。对外货易中,有专门的术语。
   四、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
  运输方式一般由需方提出,也可协商确定运输方式、运输路线、运输工具。总的要求是运费低、运速快、货物安全到达。如果由于供方原因,选择了不合理的运输路线和工具,由此造成的损失,就承担赔偿责任。运输费用的负担,应结合货物价款考虑,是否包含?要明确约定清楚,以避免争议。
   五、合理损耗和计算方式
  产品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损耗量,对此规定及计算方法,有关主管部门有详细规定,在合同中应明确注明。我们的实践中,一般不允许有量差。按实际收货量结算。
  综上所述,关于如何签订购销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我们主要是要注意产品名称、商标、规格型号、生产厂家、计量单位、数量、单价、金额、供货时间及数量的约定;质量技术标准、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的约定;以及合理损耗和计算方式等。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醉驾含量172毫升如何处罚?
      醉驾含量172毫升如何处罚?1、醉驾血液酒精含量172mg/100ml,可能会被法院判处2-3个月的拘役,但是缓刑。2、《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在......


·职工主动辞职有经济补偿金吗?
      职工主动辞职有经济补偿金吗根据《劳动法》,劳动者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关系,或者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一)在试用期......


·伪造货币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伪造货币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近年来伪造货币的大案逐年上升,变造货币的犯罪也呈增长的势头。因此,对伪造、变造货币犯罪必须给予坚决打击。按照法律......


·行政拘留的最高时间是多少
      行政拘留的最高时间是多少行政拘留指将违反治安管理的人关在公安机关拘留所内,在我国行政拘留一般不超过十五天。如果有两种以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


·2023新劳动法辞退赔偿双倍规定是什么?
      2020新劳动法辞退赔偿双倍规定是什么?2020新劳动法辞退赔偿双倍规定是违法辞退,应当是按照法律规定进行赔偿金,用人单位无故辞退劳动者的,应当向劳动......


·非法持有毒品罪既遂判刑标准多少年
      一、非法持有毒品罪既遂判刑标准多少年?非法持有毒品罪既遂判刑标准要根据犯罪情节分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八条【非法持有毒品......


·两限房是指限房价、限套型的房屋,根据实际情况,我们可以看出,
      两限房是指限房价、限套型的房屋,根据实际情况,我们可以看出,两限房的修建政府机关一般都是会允许的,在修建完成后,对于满足购买条件的公民,需要......


·一、遗赠的生效条件有哪些?
      一、遗赠的生效条件有哪些?遗赠是指被继承人通过遗嘱的方式,将其遗产的一部分或全部赠予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的一种民事法律行为。遗赠指被继承人临......


·自书遗嘱律师见证具有法律效力吗?
      自书遗嘱律师见证具有法律效力吗在写自书遗嘱的时候有律师进行见证是比较有法律效力的,但是如果想让遗嘱更加具有法律效力的话,也可以在公证处进行......


·规定的医疗期是多久
      根据国家相关法规政策,医疗期主要通过职工实际参加工作年限以及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作为确定医疗期的依据,如劳动部《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


·监外执行期间再犯罪该怎么处理
      有的罪犯因为满足条件因此被监外执行了,但此时他却不安分,又到处惹是生非,然后再犯罪。那一般要是罪犯在监外执行期间再犯罪的话,此时应该怎么处理......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