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个体户无证经营怎么处罚

个体户无证经营怎么处罚个体工商户未经登记擅自开业的,属无照经营行为。依据国务院颁发的《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规定:1.对于无照经营行为,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取缔,没收违法所得;2.触犯刑律的,依照刑法关于非法经营罪、重大责任事故罪、危险物品肇事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3.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并处2万元以下罚款;无照经营行为规模较大、社会危害严重的,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4.无照经营行为危害人体健康、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威胁公共安全、破坏环境资源的,没收专门用于从事无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材料、产品(商品)等财物,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5.对无照经营行为的处罚,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6.从事无照经营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法律、行政法规对无照经营的处罚没有明确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7.明知属于无照经营而为经营者提供经营场所,或者提供运输、保管、仓储等条件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8.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从事无证无照经营的,由查处部门记入信用记录,并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公示。9.妨害查处部门查处无证无照经营,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予以处罚。二、无照经营违法所得认定是如何的《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第十五条规定:“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属于本办法规定的无照经营行为而为其提供生产经营场所、运输、保管、仓储等条件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2万元以下的罚款;为危害人体健康、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威胁公共安全、破坏环境资源的无照经营行为提供生产经营场所、运输、保管、仓储等条件的,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执行该条规定,认定违法所得时,应按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案件违法所得认定办法》第六条“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为违法行为提供便利条件的违法所得按当事人的全部收入计算”的规定,计算全部收入,不扣除当事人直接用于经营活动的支出。但应扣除《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案件违法所得认定办法》第九条所规定的相关税费。供述的非法所得数额,不得单方面作为定罪量刑的依据。法律规定: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不管是开设公司还是属于个体经营户,要正经做生意,那就需要按照规定首先取得相应的营业执照,否则的话就有可能按照无证经营来处理,这也就是上文中提到的无照经营。就个体户无照营业的厨房,根据《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中的规定,一般是由工商管理部门予以取缔,同时就违法所得进行没收。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诉前财产保全提供哪些材料
      诉前财产保全提供哪些材料?1、经申请人签名或者盖章的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书两份;2、申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如果申请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交身......


·商品房过户的步骤是什么
      商品房过户的步骤是什么一、商品房过户的步骤是什么(一)确定开发商已经进行初始登记。开发商办理初始登记是自己办理房产证的必要前提条件。(二)确......


·发生医疗事故赔偿有哪些?
      一、发生医疗事故赔偿有哪些?1、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构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核算,凭据支付,但不包含原发病医疗费用。结......


·公司合并后会产生什么效果
      公司合并后会产生什么效果一、公司合并后会产生什么效果(一)公司的消灭、变更或新生公司的合并必然导致一个或者以上的公司归于消灭。合并也是公......


·计算机软件的著作权归属怎么认定?
      计算机软件的著作权归属是依照《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的相关规定,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归属可以分为以下几种:(1)独立开发。这种开发是最普遍的情况。此......


·非法集资警方追讨利息应该要怎么分配?
      如果当事人由于被非法集资了,并且被骗了一定的钱财,在报警之后,警方可能会追回一定的金额,那么这些金额应该要怎么分配呢?根据有关的说法这些财务......


·作品未发表有著作权吗?
      作品未发表有著作权吗?根据《民法典》规定:“中国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据此,未发表的作品也有著作......


·石家庄征地补偿标准有关文件是什么?
      石家庄征地补偿标准有关文件是什么?石家庄市征收市区集体土地青苗和地上建筑物附着物补偿标准为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合理确定征收集体土地青......


·上海市行政处罚政府信息公开办法
      上海市行政处罚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在进行行政处罚时,必须要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市场经营者被行政机关做出了行政处罚之后,应当要进行信息公开,......


·妻子性冷淡离婚怎么判
      妻子性冷淡离婚怎么判法律虽然保护公民具有离婚自由的权力,但并不是对离婚自由没有限制,不是说离就离,准予离婚是有原则的,即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和道......


·一、职工非因工伤残待遇有哪些?
      一、职工非因工伤残待遇有哪些?职工非因工伤残待遇有:医疗费:包括诊疗费、手术费、住院费及普通药费;贵重药费、住院的伙食费及就医路费则由本人负......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