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离婚分割财产的原则包括什么

离婚分割财产的原则包括什么
  
  在夫妻离婚时,只要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对共同财产的分割的权利是均等的,那么离婚怎样分割财产?一般有以下几个原则:
  
  1、协商处理原则。
  
  依《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处理”,也就是说,离婚时夫妻对财产的分割,双方应在协商一致的原则下进行,不能由一方决定。
  
  2、男女平等原则。
  
  依《婚姻法》第二条第一款的规定“男女平等”的原则,不能歧视妇女,认为妇女挣的少,应少分,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尊重妇女的权利,保护妇女权利。
  
  3、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原则。
  
  依《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协商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以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4、给予补偿原则。
  
  依《婚姻法》第四十条的规定“……,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的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是指依法分割夫妻财产时,付出较多义务的一方,可向另一方要求补偿,补偿是从分割后的财产中支付,分割的财产不足支付的,从其个人财产中补足。
  
  5、照顾无过错方原则。
  
  由一方的过错导致夫妻感情破裂而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提出婚姻损害赔偿。《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1)重婚的;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3)实施家庭暴力的;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二、离婚财产约定有效吗?有效离婚财产约定应满足什么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解释(二)》第八条第一款明确的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也就是说,离婚财产约定是夫妻双方自愿、真实的意思表示。按照法律的规定是不允许随意反悔的。也就是说,离婚财产约定具有法律效力,除非满足了反悔的条件,否则一方在对离婚财产约定不满时不能反悔。什么时候,离婚财产约定才会生效呢?是不是双方签字后,离婚财产约定就可以生效?有效离婚财产约定应满足什么条件?根据我国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法律对离婚财产约定的生效并无明确的法条规定,根据司法实践,离婚财产约定在夫妻领取离婚证时才生效。离婚财产约定的有效,应满足的条件有:
  
  1、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采用书面形式不仅仅是为了今后有据可查,避免纠缠不清。更重要的是书面形式是法律规定的要式。不采取书面形式的约定就不符合法律规定大形式要件。就会很难被认定有效。
  
  2、约定者应当是夫妻
  
  进行财产约定的人应当是夫妻,这是双方对财产进行约定的基础。在实践中时常遇到这样的情况:男女双方还没有结婚成为夫妻,出于一些原因,提前于正式结婚便对婚后及婚前财产进行了约定。
  
  3、必须约定明确
  
  约定如果不明确,就等于没有约定。依法应当是夫妻共同财产的仍然是夫妻共同财产。依法是个人所有的仍然会归个人所有。如果真的出现了这样的结果,就失去了约定的意义。同时也可能给今后在处理财产时造成诸多的麻烦。
  
  4、必须领取离婚证或者离婚判决书
  
  离婚财产约定的要想有效,必须是夫妻双方在法律上结束婚姻。也就是领取离婚证或者获得法院的离婚判决书。否则,夫妻离婚财产约定在办理离婚前都可以进行修改。
  
  无论是哪种方式下的离婚,其实都是允许夫妻先就共有财产协商处理的,而在不能协商达成一致的时候,还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官作出判决。当然,法官在对夫妻共有财产进行处理的时候,就需要遵循上述几方面的原则,若是当事人双方协商分割的话,其实并不是一定要遵循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根据法律规定肇事车辆逃逸全责吗?
      根据法律规定肇事车辆逃逸全责吗?根据法律规定肇事车辆逃逸一般情况下是由肇事逃逸者承担全责。交通肇事逃逸是指机动车驾驶员在发生交通事故的同时,擅......


·构成侵犯专利权的条件是什么
      假冒他人专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非法经营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这是指单位或者个人侵犯他人专......


·在全民抵制醉驾的时代
      在全民抵制醉驾的时代,恐怕还有少部分人心心念念的却是,可以希望国家在经过一段时间严厉打击醉驾的阶段以后能够有所放松。可是照目前的情形来看,打......


·违约金和定金可以同时适用吗
      违约金和定金可以同时适用吗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的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


·很多时候,在对交通事故赔偿纠纷进行处理的时候,当事人不一定就
      很多时候,在对交通事故赔偿纠纷进行处理的时候,当事人不一定就会选择通过诉讼的方式进行,还有可能在第三方的主持下进行调解。那具体来说,交通事故......


·解除劳动合同不结算工资怎么办
      解除劳动合同不结算工资怎么办在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情况下,劳动者要先和用人单位协商,如果协商无法解决,则可以通过以下法律途径来解决:(1)向当地劳......


·书写离婚协议书有格式吗?
      夫妻双方感情出现问题,无法解决的话,很可能会走的离婚这一步。对于双方来说,最好能够协议离婚,这样省事省力,也不会带来太多麻烦。双方到民政局办......


·无结婚证彩礼怎么处理
      无结婚证彩礼怎么处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作出了如下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


·农村户口孩子抚养费是多少现在
      农村户口孩子抚养费是多少现在法律上没有明确规定具体金额。在离婚案件中,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时,一般是根据以下三大标准来确定:1、......


·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注销流程是什么
      一、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注销流程是什么先去注销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然后再回去工商部门注销营业执照。注销营业执照,带上身份证原件和复......


·著作权法保护的?
      著作权法保护的有哪些内容一、著作权法保护的有哪些内容根据《著作权法》第3条的规定:“本法所称的作品,包括以下列形式创作的文学、艺术和自然科......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