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网络诈骗刑事辩护有用吗?

一、网络诈骗刑事辩护有用吗?
  
  只要能提供足够的证据网络诈骗刑事辩护就有用,其实我国是并没有网络诈骗罪这个刑事罪名的,对于网络诈骗的行为,一般是规定在诈骗犯罪当中,作为诈骗犯罪的一种特殊情节处理。对于网络诈骗的行为,是否构成诈骗罪,主要是看有没有立案标准。
  
  二、诈骗罪立案法定情节:
  
  利用发送短信、拨打电话、互联网等电信技术手段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诈骗数额难以查证,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以诈骗罪(未遂)定罪处罚:
  
  (1)发送诈骗信息五千条以上的;
  
  (2)拨打诈骗电话五百人次以上的;
  
  (3)诈骗手段恶劣、危害严重的。
  
  实施前款规定行为,数量达到前款第(1)、(2)项规定标准十倍以上的,或者诈骗手段特别恶劣、危害特别严重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其他特别严重情节”,以诈骗罪(未遂)定罪处罚。
  
  三、诈骗罪数额与情节结合:
  
  诈骗公私财物达到上述的数额标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酌情从严惩处:
  
  (1)通过发送短信、拨打电话或者利用互联网、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发布虚假信息,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的;
  
  (2)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款物的;
  
  (3)以赈灾募捐名义实施诈骗的;
  
  (4)诈骗残疾人、老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
  
  (5)造成被害人自杀、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诈骗数额接近上述介绍的“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并具有前款规定的情形之一或者属于诈骗集团首要分子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其他特别严重情节”。
  
  现如今互联网的发展是十分快的,网络在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便利的同时,也带来了网络诈骗等隐患事件。这主要是由于我国的网络监管并不是十分有效,故而若是自己不慎遭遇到了网络诈骗的情形,有可能不能通过向公安机关报案等方式获得救济。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书撤销条件是什么?
      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书撤销条件是什么一、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书撤销条件是什么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本法第......


·事业单位申请工伤认定到哪里进行?
      事业单位申请工伤认定到哪里进行?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第17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


·商标注册的续展期和宽展期是什么
      商标注册的续展期和宽展期是什么根据《商标法》第四十条及《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注册商标有效期满后需要继续使......


·2023年新《刑法》对赌博罪的规定是什么
      一、新《刑法》对赌博罪的规定是什么?构成赌博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法律规定:1、《最高院、最高检关于办理赌博刑......


·检察院不予批捕是不是代表无罪?
      一、检察院不予批捕是不是代表无罪?检察院不予批捕的情况下,并不代表无罪,可以是案件的审理过程中不需要对当事人进行批捕。逮捕只是强制措施的一种,......


·租客提前解除租赁合同怎么赔偿?
      ?一般,房屋租赁合同都会约定违约金条款,实际租房过程中,房东也会预先收取几个月的租金作为押金,如果双方一旦发生什么争议,尤其是承租人提前解约,......


·离婚后不付孩子的抚养费怎么办
      离婚后不付孩子的抚养费怎么办现实中有很多夫妻离婚后,一方常常对子女生活不管不问,也不给抚养费。这种行为是不对的,因为不管夫妻之间发生什么事......


·涉外结婚的法律适用是怎样?
      涉外结婚的法律适用是怎样??根据最新出台的《涉外民事法律关系适用法》,对于涉外婚姻的法律适用进行了新的规定。“结婚条件”适用当事人共同居住地法......


·关于结婚的法律规定的内容是什么
      一、关于结婚的法律规定的内容是什么《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生效)的公布,意味着我国法制建设的几部,对于结婚的规定,在《民法典》中有如下规定......


·监护人有权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吗?
      监护人有权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吗(一)监护是为了监督、保护未成年人而设置的一项制度。其中,承担监督、保护义务的人称为监护人,受监督和保护的人称为......


·离婚后孩子的户口怎么处理?
      离婚后孩子的户口怎么处理?离婚后想回到孩子身边,孩子的户口应转移到有监护权的一方。如果协议离婚,有必要到户籍所在地的户籍管理办公室,首先通......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