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刑事案件能否申请抗诉?

一、刑事案件能否申请抗诉?
  
  刑事案件能申请抗诉,申诉人委托律师代理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并提供相应证据:
  
  按照《人民检察院复查刑事申诉案件规定》第五章第二十七条 经审查,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认为需要调查核实的。
  
  (一)原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
  
  (二)申诉人提供了新的事实、证据或者证据线索的;
  
  (三)有其他问题需要调查核实的。
  
  第二十八条 对与案件有关的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和鉴定意见,认为需要复核的,可以进行复核,也可以对专门问题进行鉴定或者补充鉴定。
  
  第二十九条 复查刑事申诉案件可以询问原案当事人、证人和其他有关人员。
  
  对原判决、裁定确有错误,认为需要提请抗诉、提出抗诉的刑事申诉案件,应当询问或者讯问原审被告人。
  
  第三十条 复查刑事申诉案件应当听取申诉人意见,核实相关问题。
  
  第三十一条 复查刑事申诉案件可以听取原案承办部门、原复查部门或者原承办人员意见,全面了解原案办理情况。
  
  第三十二条 办理刑事申诉案件过程中进行的询问、讯问等调查活动,应当制作调查笔录。调查笔录应当经被调查人确认无误后签名或者捺指印。调查人员也应当在调查笔录上签名。
  
  第三十三条 复查终结的刑事申诉案件,应当是案件事实、证据、适用法律和诉讼程序以及其他可能影响案件处理的情形已经审查清楚,能够得出明确的复查结论。
  
  第三十四条 复查终结刑事申诉案件,承办人员应当制作刑事申诉复查终结报告,提出处理意见,经部门集体讨论后报请检察长决定;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报请检察长或者检察委员会决定。
  
  经检察委员会决定的案件,应当将检察委员会决定事项通知书及讨论记录附卷。
  
  第三十五条 下级人民检察院对上级人民检察院交办的刑事申诉案件应当依法办理,并向上级人民检察院报告结果。
  
  下级人民检察院对上级人民检察院交办的属于本级人民检察院管辖的刑事申诉案件应当立案复查,不得再向下交办。
  
  第三十六条 复查刑事申诉案件,应当在立案后三个月以内办结。案件重大、疑难、复杂的,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对交办的刑事申诉案件,有管辖权的下级人民检察院应当在收到交办文书后十日以内立案复查,复查期限适用前款规定。逾期不能办结的,应当向交办的上级人民检察院书面说明情况。
  
  二、向检察院申请抗诉的期限是多久
  
  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的,自收到判决书后五日以内,有权请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人民检察院自收到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后五日以内,应当作出是否抗诉的决定并且答复请求人。
  
  提出抗诉的主体,可以是司法机关,也可以是案件的当事人,若是想提出抗诉就被司法机关所受理,是一定需要在提出请求前,就收集证明一审有误的证据的,并且若是有收集到该案件的新的证据,此时可以增加案件被受理的概率。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双方解除劳动合同怎么赔偿
      视情况而定。《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一、如何写变更抚养权协议书,需要包含什么内容?
      一、如何写变更抚养权协议书,需要包含什么内容?写变更抚养权协议书需要包含的内容有:双方基于什么原因(自己写,也可以没有原因,直接写本协议);孩......


·一次性给付
      一次性给付对于这种给付的方式,虽然有人认为应谨慎使用,但目前因人们经济收入有显著的增加,工作调动甚为频繁,也考虑到法院的执行效率;在法院判决......


·农村村委会或者镇政府有权利征收土地吗?
      农村村委会或者镇政府有权利征收土地吗?由《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可知,征收基本农田、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35公顷的、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死亡债权怎么办?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死亡债权怎么办?众所周知,公司法人负责着公司体制内的一切经济债务责任,是公司运作的核心。除此之外公司法人对于·债务也是有......


·商标转让的时间规定一般是多久?
      国家对于商标的有关保护措施也是比较多的,因为这就能够涉及到个人的权益,如果想要进行商标转让的话,一般的办理时间是需要多久呢?根据有关的说法,......


·常州五险一金查询方式方法
      我国要求企业必须给职工缴足“五险一金”其中也有职工和企业共同缴纳的。然而对于大多数劳动者来说,除每月消费之外往往不知道账户剩余资金为多少。这......


·新婚姻法离婚财产分割的法律规定
      新婚姻法离婚财产分割的法律规定婚姻法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广西征地补偿是什么?
      广西征地补偿是什么?随着国家建设的需要,征地活动变得不可避免。中国人念旧,因为国家需要离开自己的故居的,很多人是伤感的。然而,面对种种情况......


·撞车后我全责怎么处理呢?
      交通意外在现在是屡见不鲜,经常都会有相关的新闻资料爆出。那么我们在交通意外发生后应该如何处理呢?情况严重是又该怎么样处理呢?发生意外后我们要做......


·什么情况下离婚提出赔偿
      什么情况下离婚提出赔偿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1)重婚的;(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