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一、离婚守住财产的办法有哪些?

一、离婚守住财产的办法有哪些?夫妻双方已经准备离婚,一方想要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话,另一方以保护婚姻共同财产不被恶意侵害为由,可以申请法院财产保全。但申请方要向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并提交相应担保,而且要在15天之内提起离婚诉讼,否则15天后法院将解除财产保全。根据《民事诉讼法》第93条的规定,诉前财产保全的适用条件是:1.需要采取诉前财产保全的申请必须具有给付内容,即申请人将来提起案件的诉讼请求具有财产给付内容。2.情况紧急,不立即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可能使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失。3.由利害关系人提出诉前财产保全申请。利害关系人,即与被申请人发生争议,或者认为权利受到被申请人侵犯的人。4.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申请人如不提供担保,人民法院驳回申请人在起诉前提出的财产保全申请。二、法律依据《婚姻法》第四十七条 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人民法院对前款规定的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制裁。《刑法》第三百零七条 以暴力、威胁、贿买等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夫妻之间因为感情破裂而需要离婚的,必须要对财产进行合法的分割,但在司法实践中,确实存在一方在离婚前将夫妻共同财产进行私自转移的情况,造成了对方的经济财产损失,在司法实践中,当事人可以合法的申请财产保全以减少自身损失。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交通肇事责任认定标准是什么?
      交通肇事责任认定标准是什么在对交通肇事进行处理的时候,首先也是需要先对事故责任作出认定,这样之后才能知道当事人应该承担多少的赔偿比例,同时......


·公司融资需要什么条件?
      公司的发展离不开资金的支持,想把公司越办越好,不仅仅需要资金还需要运营,在公司有了好的思想和项目,如果资金不够,很多公司就会找银行借钱,找人......


·合同到期员工辞退赔偿金怎么支付?
      合同到期员工辞退赔偿金怎么支付?一、合同到期员工辞退赔偿金怎么支付?合同到期员工辞退赔偿金会以现金的形式在职员离职时一次性支付,劳动合同到......


·轮流抚养协议该怎么签才合法
      轮流抚养协议该怎么签才合法如果离婚夫妻能够协商约定双方在离婚之后轮流抚养孩子的话,这自然是最好不过的,此时对孩子造成的影响相对也是比较小的。......


·起诉变更抚养去哪里办理?
      起诉变更抚养去哪里办理?夫妻上方一旦离婚,孩子的抚养权归属就成一个重要的问题。一般情况下夫妻双方可以通过私下商议解决或是通过法院的判决来规......


·在婚内男方不履行抚养责任怎么办?
      由于孩子的抚养权,是与身份关系直接相关的一种权利,故而不管婚姻关系是否存续,夫妻双方都需要按照既定的规定,履行支付孩子抚养费的义务。一般来说......


·拘留调查多长时间是多久?
      一、拘留调查多长时间是多久?拘留调查多长时间是一般不超过37天,一般情况下,刑事诉讼拘留的期限最长为14日。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


·可以在医院做工伤鉴定吗?
      可以在医院做工伤鉴定吗?工伤鉴定是在申请工伤鉴定的职工被认定为工伤的基础上,在其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之后,由设区的市以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对其工......


·员工发生工伤公司需承担哪些费用
      员工发生工伤公司需承担哪些费用1.职工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停工留薪期内,用人单位不得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2.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


·办理身份证需要注意些什么?
      办理身份证是每个人一生中都必须经历几次的人生经历,身份证对我们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在家生活出门行走都离不开身份证,因此,对于办理身份证这件事是......


·实际上,国家对于安置房的政策并不像大家所想的那样。不是所有的
      实际上,国家对于安置房的政策并不像您所想的那样。不是所有的安置房都不允许被买卖,而且目前很多小区的安置房也都是在符合国家规定的条件之下,允许......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