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招标关于注册资本限制是否合法?

招标关于注册资本限制是否合法?对供应商注册资本金加以限制具有明显的歧视性,显失公允,未平等地给予所有潜在供应商公平竞争的机会,排斥了潜在供应商参加投标的资格。招标人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的,强制要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的,或者限制投标人之间竞争的,责令改正,可以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公司法》第二十六条 【注册资本】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二、招标过程中要遵循哪些原则?1、公开原则公开原则,即要求招标投标活动必须保证充分的透明度,招标投标程序、投标人的资格条件、评标标准和方法、评标和中标结果等信息要公开,保证每个投标人能够获得相同信息,公平参与投标竞争并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同时招标投标活动的公开透明,也为当事人、行政和社会监督提供了条件。公开是公平、公正的基础和前提。2、公平原则公平原则,即要求招标人在招标投标各程序环节中一视同仁地给予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平等竞争的机会,并使其享有同等的权利和义务。例如,招标人不得在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中含有倾向性内容或者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和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得对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采取不同的资格审查或者评标标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不得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评标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条件等。3、公正原则公正原则,即要求招标人必须依法设定科学、合理和统一的程序、方法和标准,并严格据此接受和客观评审投标文件,真正择优确定中标人,不倾向、不歧视、不排斥,保证各投标人的合法平等权益。为此,招标投标法及其配套规定对招标、投标、开标、评标、中标、签订合同等作了相关规定,以保证招标投标的程序、方法、标准、权益及其实体结果的公正。综上所述,在政府采购商品及服务过程中,一般是要公开招标,不得暗箱操作。在招标过程中,要遵守三公原则,不得限制投保人的注册资本。如果对注册资本设置高门槛,就是一种歧视,这样,作为投保人,可以到工商部门举报投诉。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一、劳务合同期间工伤待遇谁承担?
      一、劳务合同期间工伤待遇谁承担?随着社会的发展,劳动关系形态日益复杂,经常出现与职工存在用人关系的单位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情形,具体由哪个......


·合伙企业应该解散的情形有哪些?
      合伙企业应该解散的情形有哪些一、合伙企业应该解散的情形有哪些合伙企业经营困难或者是期限届满等情形出现都可能导致解散企业。根据法律规定合伙......


·怎样补办行驶证?需要带什么资料?
      补办驾驶证材料:1、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2、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3、办理超龄换证、期满换证,应当提交县级以上医院或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机......


·离婚房子还在按揭两个人改一个人吗?
      离婚房子还在按揭两个人改一个人吗?一、离婚房子还在按揭两个人改一个人吗?离婚房子还在按揭两个人改一个人,然后对于对方的部分进行折价补偿,离......


·企业注销未分配利润怎么算
      公司注销时,如果未分配利润还有余额,由于未分配利润部份属企业税后利润,不属于个人所得,当还得再分配给各股东时,应该还有红利所得,交纳个人所得......


·一、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况说明范文是怎么样的?
      一、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况说明范文是怎么样的?同志系我单位员工,性别,身份证号,年月参加工作,年月起在我单位工作,已签订劳动合同。现因......


·一、有限公司吸收合并登记所需材料有哪些?
      一、有限公司吸收合并登记所需材料有哪些?存续公司变更登记需提交以下文件: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2、合并后公司新......


·土地使用权到期后房产怎么办?
      土地使用权到期后房产怎么办?房子对于人们来说是很重要的事情,一般住宅都有土地使用权,期限为70年,然后很多人都在考虑一个问题,土地使用权到期后......


·南京做企业融资的公司有哪些
      南京做企业融资的公司有哪些风险?企业在设立之初由于资源有限,故而设立资本是不能满足企业在经营管理过程中的需要的,此时,企业管理人一般会通过融......


·企业债权债务清理清单有哪些
      企业债权债务清理清单有哪些企业的债权债务问题关系着企业的生存与发展,为了能让企业更加快速健康的发展就需要定期清理企业的债权债务,下面我们为......


·营业执照上的注册资本能改吗?
      营业执照上的注册资本能改吗公司的注册资金是可以修改的,公司对注册资金可以进行增资或者减资,但需要一定的条件和程序。二、公司注册资金增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