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商业秘密权包含什么内容

商业秘密权包含什么内容
  
  一、商业秘密权包含什么内容
  
  1、 占有权
  
  商业秘密的占有权,是指权利人对商业秘密实际上的控制与管理。权利人对商业秘密实际上的控制与管理,是商业秘密带来竞争优势的前提。这种控制与管理包括采取合理的保密措施,防止他人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泄露与使用。
  
  2、使用权
  
  使用权是指权利人依照商业秘密的性质和用途对商业秘密加以利用。权利人有权依法使用自己的商业秘密,他人不得干涉。在法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的情况下,非权利人也可以使用该商业秘密。
  
  3、收益权
  
  收益权即收取商业秘密带来的利益。权利人有权通过自己使用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获得相应的经济利益,也可以通过转让商业秘密,从受让人那里获得经济利益。权利人还可以将商业秘密作为投资,在生产经营中获得经济利益。收益权一般由权利人行使,他人行使商业秘密时,除法律或合同另有规定外,收益归权利人所有。
  
  4、处分权
  
  处分权是指商业秘密的权利人有权处分自己的商业秘密。例如:放弃对商业秘密的占有、对商业秘密不再采取保密措施、赠与或转让商业秘密等。
  
  二、商业秘密权的限制有哪些
  
  商业秘密权的限制是从权利限制角度进行定义,同时也被称为商业秘密侵权行为的例外情形,这是以除外手段对侵权判定类型进行描述。商业秘密权的限制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独立开发
  
  即通过自己创造性的智力劳动获得与他人技术秘密相同的信息的行为,商业秘密权利人不能禁止他人自行研究出相同的商业秘密,也不能禁止他人对自行研制出来的商业秘密采用商业秘密权保护。
  
  2.反向工程
  
  所谓反向工程,是指通过对终端产品的分析研究,找出该产品的原始配方或者生产方法。商业秘密权的权利人投放到市场上流通的产品中所蕴涵的商业秘密信息,一旦被竞争对手通过方向工程分析研究获知(法律限制的某些特殊产品除外),则其秘密性相对丧失,原拥有者也失去相应的权利。
  
  3.合法受让
  
  商业秘密的性质是具有可让与性的,并且也是存在事实上进行分割的可能性的。使用人可以通过许可使用、技术转让合同等合法方式使用商业秘密。
  
  4.公知领域
  
  指通过公开渠道可以获得的信息、轻而易举可以获得的信息、在本行业内公知的信息,一般性的常识、经验、技术。
  
  5.公权限制
  
  国家机关根据法律的规定在执行公务过程中获取当事人的商业秘密,不视为侵犯商业秘密。以国家公权利限制商业秘密必须具有法律的明文规定,范围以执行职务为限。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职务过程中获得的商业秘密,仍然负有保密的义务。
  
  6.强制披露
  
  这主要是指上市公司的强制信息披露制度,对于未上市公司可以保持其商业秘密,但是对于上市公司必须按照《证券法》、《公司法》的规定进行信息披露。信息一旦披露,即进入公众领域而不再是商业秘密了。
  
  商业秘密权是基于对商业秘密的保护而形成的一系列权利,也就是作为商业秘密的所有人,其对应的权利是受到法律保护的。商业秘密权与一般的知识产权之间都还有不一样的地方,其中商业秘密权的权利主体并不单一,而客体也仅仅是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当然对商业秘密权的保护期限也是不确定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招摇撞骗3万元额度的定案是多久?
      招摇撞骗3万元额度的定案是多久?一、招摇撞骗3万元额度的定案是多久?一般的刑事案件从刑事拘留到法院判决也需要三四个月的时间。如果流窜作案、团......


·醉酒驾驶要负刑事责任吗
      醉酒驾驶要负刑事责任吗这要看具体的情况。1、对于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予定罪处罚;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法律依据......


·引渡的条件有哪些?
      引渡这个概念在当今国家与国家之间的提及率越来越高,体现了不同的国籍体系,不同的犯罪类型和不同的文化需求。嫌疑人和罪犯在国家与国家的引渡越来越......


·夫妻双方离婚以后
      夫妻双方离婚以后,一方享有孩子的抚养权,如果双方发生一些问题,可能不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或者会引起其他的问题,或者是说一方已经不再具备抚养孩子......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能判几次?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能判几次?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能判一次,我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


·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债务谁举证
      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债务谁举证1.“为夫妻共同生活”应当始终坚持由夫妻中的举债方承担证明责任,夫妻中的非举债方不负举证责任。根据“谁主张,谁举证”......


·征地补偿个人能拿多少?
      征地补偿个人能拿多少?对于农民而言,如果自家土地被政府征用进行基础设施建设,这是一件大事。征地部门在发布征地公告后,会要求被征地群众完成土......


·独栋别墅土地使用证办理时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独栋别墅土地使用证办理时需要提供哪些材料?(一)出具书面申请和土地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为个人的应提供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三)申请人为单位应提供......


·关于行政强制执行催告程序是怎么样的?
      关于行政强制执行催告程序是怎么样的?一、关于行政强制执行催告程序是怎么样的?按照行政强制法的规定,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


·女方涉嫌重婚男方如何维权?
      女方涉嫌重婚男方如何维权?女方涉嫌重婚男方的维权方式是在离婚诉讼过程当中,要求对方给付离婚损害赔偿,或者是直接向法院提起重婚罪的刑事方面的诉讼......


·可转换公司债券适用法规是什么样的?
      可转换公司债券适用法规是什么样的?什么是可转换公司债券,相信不少的人并不是很清楚,其实这个可转换公司债券是一种在日常生活中比较常能见到的一......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