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审查起诉环节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的时间是多久

一、审查起诉环节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的时间是多久?1、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 件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2、民检察院审查起诉部门退回本院侦查部门补充侦查的期限、次数参照前款规定执行。3、民检察院在审查起诉中决定自行侦查的,应当在审查起诉期限内侦查完毕。4、民检察院对已经退回公安机关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在审查起诉中又发现新的犯罪事实,应当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对已经查清的犯罪事实,应当依法提起公诉。5、于在审查起诉期间改变管辖的案件,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对于符合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条第二款规定的案件,可以通过原受理案件的人民检察院退回原侦查的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改变管辖前后退回补充侦查的次数总共不得超过两次。6、判过程中,对于需要补充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或者补充侦查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自行收集证据和进行侦查;必要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二、审查起诉的内容《刑事诉讼法》168条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的时候,必须查明:(一)犯罪事实、情节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犯罪性质和罪名的认定是否正确;(二)有无遗漏罪行和其他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人;(三)是否属于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四)有无附带民事诉讼;(五)侦查活动是否合法。不是所有的刑事案件到了审查起诉环节都会被退回公安机关的,毕退回公安机关不是简单的走形式而已,如果公安机关不加以重视,就有可能导致案件因为存在疑点而没有办法对犯罪嫌疑人提起诉讼。补充侦查的原因还是围绕着证据进行的,调查必须要确保无疑检察院才能起诉。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1、醉酒驾驶机动车
      1、醉酒驾驶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一)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或者造......


·刑法中告诉才处理的犯罪包括哪些
      刑法中告诉才处理的犯罪包括哪些1.侮辱罪、诽谤罪: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捏造事实诽谤他人。但犯此罪的案件如果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


·车祸赔偿有没有时效限制
      车祸赔偿有没有时效限制如今,不管是做什么时候,法律上面都是有一个时限规定,也就是说法律是不保护在权利上睡觉的人。如果超过了法定的时限,那么就......


·新婚姻法之前的房产归谁所有?
      夫妻在办理离婚手续的时候,会涉及到财产的分割,特别是房产分割,是双方关注的焦点之一。很多家庭的房产是结婚之前就买好的,我国婚姻法及相关司法解......


·房子漏水物业不管怎么办
      房子漏水物业不管怎么办购买了房子,如果房子出现了漏水的情况,我们第一时间会想到的处理办法通常都是去找物业,有的物业比较负责任就会很及时的帮我......


·偷窥别人家隐私犯法吗,有什么后果?
      随着法律制度的不断完善,对于社会治安的管辖也是越来越好,对于违法行为也会进行相应的惩罚,以保证社会秩序的稳定。但是仍然有不少人因为缺少正规的......


·一、在公证处办理遗产继承权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一、在公证处办理遗产继承权需要提交哪些材料?(一)有遗嘱的继承权公证需提交的资料: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外销房需公证);2、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


·签离婚协议一定要到当地的民政局吗?
      签离婚协议一定要到当地的民政局吗?是的,如果没有任何争议,办理协议离婚可以到当地民政局办理。如果有争议,则要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法院出具调......


·随着刑法修订案的颁布,醉驾入刑已经被法律明确。醉驾涉嫌刑事犯
      随着刑法修订案的颁布,醉驾入刑已经被法律明确。醉驾涉嫌刑事犯罪,交警查到当事人醉驾的,会交给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对醉驾犯罪事实要充分调查,......


·当事人因为贩毒被关多久?
      当事人因为贩毒被关多久?一、当事人贩毒被关多久?贩毒行为不论数量多少都要追究刑事责任,判处刑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


·2023年国家赔偿标准金额是多少?
      一、国家赔偿标准金额是多少?最高人民检察院刑事申诉检察厅2019年5月15日下发通知,要求各级人民检察院办理自身作为赔偿义务机关的国家赔偿案件时,执......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