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医疗事故申请鉴定的时间是多久

医疗事故申请鉴定的时间是多长1、一旦发生医疗纠纷,病员及其家属有权在发生事故或事件不良后果发生后1年之内提出医疗事故或者事件的鉴定。2、病员死亡的,其家属应当在病员死亡后或收到尸检报告单后15天内提出医疗事故或者事件的鉴定。其中尸检的申请,则应当在病员死亡后48小时内提出,由所在地卫生局指定的病理解剖部门进行。3、医疗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接到鉴定结论书之日起15日内,向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申请鉴定。对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接到鉴定结论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网页链接4、双方当事人对鉴定结论没有异议的,可以就处理方案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区、县或医科大学申请处理。对该处理决定不服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接到处理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向所在省、自治区或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复议,亦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对所在省、自治区或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所作的处理决定或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理决定或复议决定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二、申请医疗事故鉴定要什么材料1、书面陈述或答辩;2、住院患者的病程记录、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会诊意见、上级医师查房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3、住院患者的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4、抢救急危患者,在规定时间内补记的病历资料原件;5、封存保留的输液、注射用物品和血液、药物等实物,或者依法具有检验资格的检验机构对这些物品、实物作出的检验报告。6、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有关的其他资料。7、建有门诊、急诊病历档案的医疗机构还要提交患者的门(急)诊病历。在对发生的医疗事故作出处理的过程中,就需要作出相应的鉴定,包括对死者进行尸检或者对伤者作出伤残鉴定,有了鉴定结果之后才能比较顺利的作出下一步的处理,尽快解决医疗事故问题。至于什么时候申请做医疗事故鉴定,一般情况下在发生事故之后的1年之内,患者及其家属就可以提出鉴定申请。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现在很多年轻人因为各种原因选择“隐婚”
      现在很多年轻人因为各种原因选择“隐婚”。隐婚是已经履行了结婚的法定手续,却并不对外宣称自己“已婚”身份,一直以单身的身份示人。那么,如果隐婚......


·法院批捕了家属可以探监吗?
      一、法院批捕了家属可以探监吗?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九十六条的规定,判决前只有律师才可以会见犯罪嫌疑人。《刑事诉讼法》三十七条: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


·行贿罪20万判多少年?
      一、行贿罪20万判多少年?行贿罪20万判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


·减刑的适用条件有哪些 怎样办理减刑程序
      刑法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根据......


·我国上市公司融资占比是怎么算的
      我国上市公司融资占比是怎么算的?企业在发展的过程中会根据自身的需要或者是其他的原因往往都会选择进行融资上市,但是在选择融资上市的过程中有一个......


·理财公司离职多久不承担责任
      要看离职员工是否参与,如果参与了,无论是否离职,都需要承担责任。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最新量刑标准是什么?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最新量刑标准是什么?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最新量刑标准是五年以下的徒刑。根据刑法第395条第一款规定:“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或者支出明显......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原则是什么?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原则是什么?政府信息公开是公民更好的监督政府和政府信息透明度的一种方式,政府信息公开不仅仅是自己公开,公民、法人和集体特殊原......


·肺炎疫情期间信用卡还不上怎么办?
      肺炎疫情期间信用卡还不上怎么办?可以申请延期,要根据是哪些原因导致的不能正常上班无力偿还信用卡,如果是新型冠状病毒而引起的无法上班,导致信用卡......


·离婚后复婚再离婚关于孩子抚养权的规定是什么
      离婚后复婚再离婚关于孩子抚养权的规定是什么?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


·我国强迫婚姻可以撤销吗?
      我们知道在旧社会父母包办婚姻是非常常见的现象,但是如今我国法制化程度在不断增强,法律保护着每一个人的人生自由,此对于婚姻完全要靠个人的意志,......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