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假冒伪劣商品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假冒伪劣商品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一、假冒伪劣商品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16条规定:
  
  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1、伪劣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的;
  
  2、伪劣产品尚未销售,货值金额十五万元以上的;
  
  3、伪劣产品销售金额不满五万元,但将已销售金额乘以三倍后,与尚未销售的伪劣产品货值金额合计十五万元以上的。
  
  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量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条:
  
  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 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上七 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
  
  销售金额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 下罚金。
  
  销售金额二百万元以上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货值金额”,以违法生产、销售的伪劣产品的标价计算;没有标价的,按照同类合格产品的市场中间价格计算。
  
  需要注意的是,涉及到假冒伪劣商品的生产销售行为的,如果没有达到法律上规定的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标准的,可以直接由工商行政机关按照行政处理的方法进行处理,但如果达到了追究刑事责任标准的,则需要追究相关刑事责任,需要起诉并判决。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应该怎样算?
      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应该怎样算?1、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


·被司法部门刑事拘留批捕有案底吗
      一、被司法部门刑事拘留批捕有案底吗?被刑事拘留或批捕以后都不会留下案底,因为刑事拘留和批捕都不代表犯罪嫌疑人就是有罪的,除非法院的有罪判决正......


·一、一个律师可以代书遗嘱吗?
      一、一个律师可以代书遗嘱吗?是可以的;律师代书遗嘱可以采用打印的方式,但该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


·公司法人工资一般多少钱
      公司法人工资一般多少钱法人工资的数量一般没有固定的具体标准,一般存在两种情况。一种是法人作为公司的最终所有者,公司的钱直白说都是自己的,他拿......


·汽车划痕险出险流程是什么
      划痕险出险流程如果被保险车辆被刮花,一定要及时向保险公司现场报案,进行正常的理赔程序。向保险公司报案时,要特别注意报案时间,一般是48小时之内......


·交通事故中车辆贬值如何确定
      交通事故中车辆贬值如何确定交通事故受害人所遭受的车辆停运损失,有权利要求事故责任人予以赔偿。在肇事车主不能在支付赔偿金后,车主可以向保险公司......


·内蒙古建筑工程预算定额制定规则是什么?
      内蒙古建筑工程预算定额制定规则是什么内蒙古建筑工程预算定额制定规则2009届“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计价依据”是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单位受贿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单位受贿罪,是指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情节严重的行为。(一)客......


·如果坐牢了出来还要不要赔钱
      要。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交通事故构成交通肇事罪的,肇事者坐牢后还需要承担民事赔偿的责任,坐牢并不影响受害人主张赔偿。由于犯罪行为而使被害......


·家里人打麻将算赌博吗
      不算。家人之间玩牌带赢钱的,不算是赌博,只要不以营利为目的,进行带有少量财物输赢的娱乐活动是不以赌博罪论处的。《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


·重庆市房屋租赁合同初始登记备案申请书内容
      当我们离开家乡去外地工作时,必然会在工作地点租房子,那么我们一定要办理房屋租赁合同初始登记备案,这关系着我们在一个城市的备案记录。那么这类备......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