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注册商标后面加字侵权吗?

注册商标后面加字侵权吗?1、对方已经注册并取得授权的商标(即标注了圈R),如果添加的字无法形成明显的区别,且为相同的名称情况下,判定侵权;2、我国现行《商标法》采取概述的方式,将商标侵权行为分为五类,即: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在同样或类似商品或服务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商标;销售侵犯他人注册商标的商品;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上,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文字、图形作为商品名称或者商品装潢使用,并足以造成误认;故意为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仓储、运输、邮寄、隐匿等便利条件。就这五种商标侵权行为而言,第一种侵权行为是基础,其余的商标侵权行为是依附于第一种侵权行为的认定而存在的,是附合式商标侵权行为。第一种行为我们称之为典型的商标侵权行为,对《商标法》概述的商标侵权行为的认定,主要依据典型的商标侵权行为而论。二、注册商标的显著部分文字使用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类似的商品上,可能构成商标侵权。并且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1.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相近似的商标的;2.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3.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4.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由于注册商标被不法分子进行误用,或者稍作修改进行套用,而导致相关品牌受损,造成经济损失的现象是比较常见的,在司法实践中,发生相关情况的,可以向司法机关诉讼来解决,并要求对方进行商标无效宣告,在减少自己的损失。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2023触犯绑架罪要判几年?
      触犯绑架罪要判几年刑法第239条规定,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管辖权异议申请时间是怎么规定的?
      管辖权异议申请时间是怎么规定的?一、当事人申请管辖权异议的时间有何规定?《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


·法律上故意伤害罪多久能批捕
      法律上故意伤害罪多久能批捕涉嫌故意伤害罪,公安机关的刑事拘留期限一般不超过十四天;最长期限不超过三十七天。《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公安机关对......


·土地使用权质押税费有哪些?
      土地使用权质押税费有哪些?现在很多企业拿到土地使用权后,并没有真实的使用土地,这就造成了土地资源浪费。出于融资的需求,其可以办理土地使用权质......


·青岛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是如何规定的?
      青岛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是如何规定的?我国的土地都是属于国家或者是集体所有的,对于个人来说,指拥有土地的使用权。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公民可......


·无证驾驶撞死人同等责任保险公司理赔吗,为什么?
      无证驾驶撞死人同等责任保险公司理赔吗,为什么?交通事故发生后,肇事者要向受害人承担民事赔偿的责任。但是无证驾驶撞死人同等责任保险公司理赔吗?我......


·花都狮岭铁路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呢
      花都狮岭铁路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呢众所周知,征地补偿一直以来都与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相挂钩。因此,不同地区的征地补偿标准是存在差异的。如果要想......


·盗窃罪赔偿损失了会不会从轻处罚?
      我们都知道一些犯罪是涉及钱财的,如盗窃罪,盗窃的金额跟定罪量刑息息相关。犯罪嫌疑人也不仅会受到刑事处罚,还会被判处罚金。那么盗窃罪赔偿损失了......


·医疗事故伤到肝脏如何认定级别
      一、医疗事故伤到肝脏如何认定级别肝切除1/2的评定为五级伤残;肝切除1/2,肝功能轻度损害的评定为四级伤残。2、交通伤残等级:肝部分切除,并根据......


·通信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具体条文有哪些?
      通信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具体条文有哪些?随着网络化的快速发展,各大运营商也不断提速降费,这也是通信工程非常重要的特点之一,关系到民众生活的方方......


·酒驾肇事逃逸保险公司赔吗?
      酒驾肇事逃逸保险公司赔吗?第五十三条机动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该机动车参加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