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一、起诉离婚财产分割要多长时间完成?

一、起诉离婚财产分割要多长时间完成?离婚财产分割案件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一般会在六个月内审结,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要在三个月内审结;对一审不服需要上诉的,二审一般会在三个月内审结。具体来说,诉讼离婚程序分为以下几个阶段:首先是立案受理阶段,人民法院对于符合起诉条件的案件,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且通知当事人。然后是答辩阶段,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给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接下来是审理宣判阶段,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在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诉讼结束,如果不服法庭判决,可以在收到判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裁定是十日)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二、起诉离婚财产分割诉讼费用是多少?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人民法院作出立案受理决定时,同时通知原告预交诉讼费,最后人民法院依“原告预交,败诉方承担”的原则确定诉讼费的承担方和双方责任的大小各自承担的比例,如果诉讼费交缴后原告又撤诉,人民法院只退还诉讼费的50%。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离婚案件的诉讼费用,由原告预交。预交确有困难的,可以在预交期内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原告在预交期内未预交诉讼费用,经人民法院再次通知后仍不预交,或者申请缓、减、免交诉讼费用未获人民法院批准而仍不预交的,按自动撤回起诉处理。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6个月内又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一般民事案件审结时,诉讼费用由败诉的当事人负担。双方都有责任的,由双方分担。但是离婚案件审结时,诉讼费用的负担,则由人民法院视案件的具体情况而定。当事人根据人民法院的决定,负担诉讼费用。综上所述,夫妻在离婚的时候,争议的焦点往往在财产分割上面,尤其是家庭财产比较多的。走诉讼程序的话,原告起诉到法院,之后要经过开庭审理、双方答辩及宣判等环节,所花费的时间在三到六个月。原告在起诉的时候,根据财产数额缴纳一笔诉讼费用。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夫妻共同财产合法转移方法有哪些?
      夫妻共同财产合法转移方法有哪些?夫妻共同财产合法转移方法有,经夫妻双方协商一致之后,1、将财产赠送给自己的孩子、赠送给福利机构等;2、将财产投资......


·劳动与劳务的区别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劳务合同是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以提供劳务为内容而......


·北京市拆迁旧城改造补偿条例具体有什么?
      北京市拆迁旧城改造补偿条例具体有什么?关于调整北京市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办法的有关规定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你局《关于报送调整本市房屋拆......


·一、工伤享受福利待遇有什么变化?
      一、工伤享受福利待遇有什么变化?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


·故意伤害赔偿有哪些项目
      故意伤害赔偿有哪些项目1、医疗费医药治疗费的赔偿,一般应以所在地治疗医院的诊断证明和医药费、治疗费、住院费的单据或病历、处方认定。在诉讼......


·起诉离婚可以不分财产吗?
      起诉离婚可以不分财产吗答案是可以,在向法院起诉离婚的过程中只要求解除婚姻关系,而不要求对财产进行分割是法院是会受理的,所以可以采取只起诉离......


·征地补偿发放程序是怎样的?
      征地补偿发放程序是怎样的?现在很多地方都在大力搞城镇建设,不少农村土地被占用,对于失去耕地的农民,政府部门要给予一定补偿。征地补偿关系到人民......


·城市道路转弯逆向行驶能被拍吗?受到什么处罚?
      城市道路转弯逆向行驶能被拍吗?受到什么处罚?只要有电子眼就可以被拍下,并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机动车逆向行驶的罚款20......


·在我国拖欠抚养费会不会坐牢?
      在我国拖欠抚养费会不会坐牢?因抚养费不给,坐牢的可能性不大。1、因为抚养费不给,可以向法院起诉。2、胜诉之后,如果给付义务人在履行期未履行......


·进行民事诉讼法诉前保全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在我们的生活中,不乏有民事诉讼的案子出现在我们的身边,当我们身处这种民事诉讼案件的时候,需要更好的保全自己。这时候就需要法律的保护,即民事诉......


·成都社保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社保的全称是社会保险,是政府为居民提供的关于社会生活方面的保险。社会保险是一项福利制度,也是一项强制性保险,目的是为了保障居民的生活、经济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