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一、辞退职工?

一、辞退职工有哪些经济补偿
  
  公司员工被辞退,是否有补偿,需要看辞退的原因和方式,分以下3种情况: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合法理由,也没有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规定的情形,可以认定该用人单位行为属于《劳动合同法》87条规定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形,应该支付赔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的本人工资,俗称2N;
  
  2、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9条规定情形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其中符合《劳动合同法》46条规定的,应该支付你经济补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本人工资,N;
  
  符合《劳动合同法》第40条,并且没有提前1个月通知劳动者的还应多支付1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俗称N 1;
  
  3、如果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的规定的情况,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不需要支付任何经济补偿,也不需要提前通知;但是,这需要用人单位举证并且书面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
  
  二、只要被公司辞退,员工就有经济补偿吗?
  
  实际中,公司需要支付经济补偿的有以下12种情形:
  
  1、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2、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公司解除劳动合同;
  
  3、公司提前解除事实劳动关系;
  
  4、公司以暴力、胁迫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或者公司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导致劳动者辞职;
  
  5、公司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导致劳动者辞职;
  
  6、公司拒不支付加班加点工资或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
  
  7、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
  
  8、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公司解除劳动合同;
  
  9、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由公司解除劳动合同;
  
  10、公司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必须裁减人员而解除劳动合同;
  
  11、劳动合同期内公司破产或者解散;
  
  12、劳动合同终止,地方有特殊规定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因此,只有满足以上情形之一的,员工被公司辞退之后即可以请求经济补偿。不过,因为员工自身原因被辞退,或者员工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公司即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员工在被用人单位辞退之后,是否有补偿、该如何给补偿这还要结合实际情况分析。若是的那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话,则此时可以要求单位支付2倍经济补偿金的赔偿金。而要是属于非过失性辞退,同时也没有提前一个月时间通知劳动者的,则需要支1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司法机关超过羁押期不放人怎么办
      公检法机关若需要对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羁押的话,则需要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来办理,同时也要在规定的期限内进行羁押,而到了羁押期限之......


·违法发放贷款罪主管会受到什么处罚?
      违法发放贷款罪主管会受到什么处罚?新刑法违法发放贷款罪会被判处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根据《刑法》第一百八十六条,“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


·刑诉中告诉才处理的案件有哪些?
      刑诉中告诉才处理的案件有哪些?一、刑诉中告诉才处理的案件有哪些?1、侮辱、诽谤案(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最新江西省九江市德安县征地补偿标准?
      最新江西省九江市德安县征地补偿标准?  辽宁省人民政府公布《关于开展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工作的通知》,由省国土资源厅统一印制下发,自2015年......


·经过我国对建筑工程各方面的改革和调整以后,目前我国在建筑工程
      经过我国对建筑工程各方面的改革和调整以后,目前我国在建筑工程市场上已经形成了一套比较完整的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其实退一万步来说,有些工程在修建......


·人民检察院批捕后会判刑吗?
      一、人民检察院批捕后会判刑吗?人民检察院批捕后不一定会判刑。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


·辩护律师调查取证的范围有哪些
      辩护律师调查取证的范围有哪些?(一)证据调查依据《民事诉讼法》及《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中“谁主张、谁举证”原则,接受民事案件当事人委托,调查......


·根据法律规定批捕后多长时间结案?
      一、根据法律规定批捕后多长时间结案?公诉案批捕后,一般需要半年左右才会结案。刑事案件结案,公安机关对立案的刑事案件,应当进行侦查,收集、调取犯......


·商号权与商标权的比较区别是什么?
      商号权与商标权的比较区别是什么?一、商号权与商标权的比较区别是什么?1、客体不同。商标权的客体为申请并核准注册的商标,是区别商品和来源的标......


·签署劳务合同是劳动关系吗?
      现在很多农村居民家里都有面包车,在没有农活的时候农民会出去承接一些运输的活,这时他们会和运输公司签署一份劳务合同,确定好劳务报酬、结算方式等......


·非法集资中间人量刑的问题是如何规定的
      关于非法集资其实是团伙作案的情形比较多,而且多数的非法集资案件当中都存在所谓的中间人,这一中间人,可以说在过程当中起到了关键性的搭桥引荐的作......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