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十级伤残残疾赔偿金怎么计算方法是怎样的

十级伤残残疾赔偿金怎么计算方法是怎样的
  
  一、十级伤残残疾赔偿金怎么计算方法是怎样的?
  
  十级伤残残疾赔偿的数额要根据各个赔偿的项目具体计算。
  
  1.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6 个月,由社保机构支付。赔偿基数 2551 元×6 个月= 15306 元。
  
  2. 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 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4个月×2551元=10204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1个月×2551元=2551元。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5306 元,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为10204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2551元=28061元。
  
  二、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本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和第三十一条规定的工伤待遇。
  
  三、工伤类型:
  
  1、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工伤主要有以下类型:
  
  1.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这里,要理解和把握“事故”的本质是“意外的损失或灾祸”,有渐进性(比如慢性中毒、血吸虫感染等)和突发性(比如工架垮塌、高空坠物伤及等)两种,不可拘泥于突发性一种情况。
  
  1.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1.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1.4患职业病的;
  
  1.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1.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1.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2、《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2.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2.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2.3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3、但是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3.1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
  
  3.2醉酒导致伤亡的;
  
  3.3自残或者自杀的。
  
  职员若是经过认定确定是十级伤残,此时由于其恢复的概率还是比较高的,故此在受伤之后可以获得的赔偿金的数额也就相应的比较低,并且十级伤残的受伤原因也是影响可以获得赔偿数额的因素之一,若是工伤,一般都可以获得赔偿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一、离婚农村财产怎么分割?
      一、离婚农村财产怎么分割?1、男女平等原则。男女平等原则既反映在《民法典》的各条法律规范中,又是人民法院处理婚姻家庭案件的办案指南。该原则体现......


·知识产权保护的范围是什么?
      知识产权保护的范围是什么一、知识产权保护的范围是什么知识产权,有人喜欢称之为智慧财产权或智力财产权。不要以为知识产权离我们有多远,如果你......


·年合同到期不续签有补偿吗 有补偿
      年合同到期不续签有补偿吗有补偿1、实践操作中一直有两种观点,一种认为从员工进入单位开始满一年补一个月工资;第二种认为从2008年1月1日起满一......


·先刑拘后取保是怎么回事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第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


·共同共有合伙企业财产可以按份共有?
      共同共有合伙企业财产可以按份共有?一、共同共有合伙企业财产可以按份共有?可以;从民法通则对合伙的规定来看,合伙财产应该属于共同共有,共......


·对嫌疑人传唤证由谁开具?
      对嫌疑人传唤证由谁开具?传唤证由公安派出所或县级以上公安机关的办案部门签发。公安机关下达传唤证,是对案件的一种侦查手段,说明案件已经立案。传唤......


·债权债务转让三方协议怎么写? 债权债务转让在实践中还是经常
      债权债务转让三方协议怎么写?债权债务转让在实践中还是经常发生,但是在生活中对于债权债务转让也会出现很多问题,特别是在签订债权债务转让三方协议......


·监视居住遵守规定包括哪些
      监视居住遵守规定包括哪些《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规定,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


·刑事案件开庭前准备律师的工作有哪些?
      一、刑事案件开庭前准备律师的工作有哪些?1、审查对方当事人及其代理人身份及代理手续,必要时,提出异议2、法庭调查开始后,刑事律师律师可代为......


·对于实习生加班给工资吗?
      对于实习生加班给工资吗?法律上未对实习生的加班工资进行规定,应当根据双方协商认定的合同内容来进行处理,实习不同于劳动关系,其过程中的加班工资支......


·根据相关规定老人遗嘱怎么立?
      根据相关规定老人遗嘱怎么立?一、根据相关规定老人遗嘱怎么立?选择不同的方式立遗嘱的程序格式是不一样的,具体的情况如下:1、自书遗嘱。遗嘱......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