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十级伤残残疾赔偿金怎么计算方法是怎样的

十级伤残残疾赔偿金怎么计算方法是怎样的
  
  一、十级伤残残疾赔偿金怎么计算方法是怎样的?
  
  十级伤残残疾赔偿的数额要根据各个赔偿的项目具体计算。
  
  1.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6 个月,由社保机构支付。赔偿基数 2551 元×6 个月= 15306 元。
  
  2. 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 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4个月×2551元=10204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1个月×2551元=2551元。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5306 元,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为10204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2551元=28061元。
  
  二、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本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和第三十一条规定的工伤待遇。
  
  三、工伤类型:
  
  1、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工伤主要有以下类型:
  
  1.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这里,要理解和把握“事故”的本质是“意外的损失或灾祸”,有渐进性(比如慢性中毒、血吸虫感染等)和突发性(比如工架垮塌、高空坠物伤及等)两种,不可拘泥于突发性一种情况。
  
  1.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1.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1.4患职业病的;
  
  1.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1.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1.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2、《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2.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2.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2.3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3、但是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3.1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
  
  3.2醉酒导致伤亡的;
  
  3.3自残或者自杀的。
  
  职员若是经过认定确定是十级伤残,此时由于其恢复的概率还是比较高的,故此在受伤之后可以获得的赔偿金的数额也就相应的比较低,并且十级伤残的受伤原因也是影响可以获得赔偿数额的因素之一,若是工伤,一般都可以获得赔偿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装饰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有哪些?
      装饰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有哪些?国家对工程建设质量的要求都有明确的标准规范,对于不同的工程既有总的要求又有分部的质量标准,对建筑行业而言国......


·生产、销售假药罪怎么判刑
      生产、销售假药罪怎么判刑一、生产、销售假药罪怎么判刑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


·家庭财产继承顺序分配法律规范是如何规定的?
      家庭财产继承顺序分配法律规范是如何规定的?(一)家庭财产继承顺序《民法典》(2021.01.01生效)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


·容留他人吸毒审查起诉后会怎么处罚?
      容留他人吸毒审查起诉后会怎么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四条的规定: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


·一方在国外结婚构成重婚怎么办?
      一方在国外结婚构成重婚怎么办?先收集对方在国外结婚的证据,证据收集完毕后,当事人可以提起刑事自诉,起诉对方构成重婚罪,同时也可以提起民事诉讼,......


·员工告公司需要谁举证 ?
      员工告公司需要谁举证?一、员工告公司需要谁举证举证责任的一般原则是“谁主张,谁举证”。《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


·离婚抚养权和抚养区别是什么?
      离婚抚养权和抚养区别是什么?离婚抚养权和抚养区别是孩子的抚养权是否同时由夫妻双方所共同拥有,我国《婚姻法》按不同的主体的相互关系对抚养、扶养、......


·可转换公司债券担保条件有没有
      可转换公司债券担保条件有没有可转换公司债券视为无抵押公司债券,不需要附加担保条件。投资风险完全由投资人承担。个别情况存在担保或有抵押品条件。......


·合同违约金过高的标准是怎样的
      合同违约金过高的标准是怎样的一、合同违约金过高的标准是什么对于这个问题,以往的法律法规均没有作出明确的规定和解释。不过,2003年4月28日,最......


·经济补偿金是否应包含加班费
      一、经济补偿金是否应包含加班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七条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


·离婚债务追诉期一般是多久?
      离婚债务追诉期一般是多久?三年;从诉讼时效的角度看,如果借条注明了还款日期,那么诉讼时效就从还款日期的次日起计算三年。如果没有注明还款日期,则......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