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未成年人犯罪量刑辩护词的内容有哪些?

未成年人犯罪量刑辩护词的内容有哪些?辩护词,是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在诉讼过程中根据事实和法律所提出有利于被告人的材料和意见,部分地或全部地对控诉的内容进行申述、辩解、反驳控诉,以证明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提出应当减轻、甚至免除刑事责任的文书。二、格式和内容辩护词一般由首部、理由和尾部三部分构成。(一)首部(1)呼语。对审判人员的称呼。如:“审判长、审判员”。(2)引用法律根据简要说明辩护人出庭的合法性,写明辩护人是受被告委托还是被人民法院指定出庭进行辩护的。(3)概括说明辩护人为履行辩护职责所进行的工作(如阅卷、调查、会见被告人等)。(4)针对起诉书概括表明辩护人对此案的基本看法。(二)正文正文是辩护词的主体。这一部分要写明辩护的理由,要从实际出发,针对公诉人的指控或一审判决,提出辩护意贝。(1)从被告的行为事实方面。认真分析起诉书所认定的犯罪事实.分析其中与事实有出入的部分,找出在事实方面有利于被告人的材料,从而提出为被告辩护的理由。(2)从适用法律方面。通过对案件的分析,找出起诉书在适用法律时对被告人犯罪性质的认定或量刑方面的错误,指出应适用的法律条之,具体阐述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应当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理由和有关证据材料。(3)从被告人自身表现方面。客观地分析被告人在案件中的具体表现、认罪的态度,发现有利于被告的条件,依照法律规定为其减免责任。(三)尾部这是辩护词的结论部分。要对整个案情和辩护观点作总结,提出结论性意见,对法庭提出合理、合法的明确要求,提请法庭给予考虑。辩护人根据法律规定,对当事人进行合法合理的司法辩护是法律允许的行为,在司法实践中,应当根据犯罪事实的认定来进行处理,在进行司法辩护时,在法律允许的范围之内,通过辩护人对法律适用的了解和说明,向司法机关提出量刑建议。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一、中国普工加班费是如何计算的?
      一、中国普工加班费是如何计算的?中国普工加班费的计算:节假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0.92×300%、休息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


·上海缴纳五险一金比例
      一、上海五险一金缴费基数及缴纳比例养老保险单位缴纳比例:21%;个人缴纳比例:8%医疗保险单位缴纳比例:11%;个人缴纳比例:2%失业保险单位缴纳......


·家庭暴力如何申请离婚?
      家庭暴力如何申请离婚??一、丈夫家暴妻子如何离婚1、协议离婚,如果夫妻双方同意离婚,并可以达成离婚协议,那么你可以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


·因为一方重婚了财产怎么分
      因为一方重婚了财产怎么分夫妻因为一方犯重婚罪而离婚的,一般还是应当夫妻平均分割共同财产。如果双方协商达成一致,那么也可以一方多分财产,而相应......


·监护人任职资格都有哪些条件?
      作为监护人来讲,尤其是应该要履行相关的法律职责,那么如果是对未成年人以及老人的监护人来讲,他们的任职资格都有哪些条件限制呢?根据相关的说法,......


·肋骨骨折工伤鉴定等级确定的标准是怎样的?
      在当代这个社会,您都知道的是,骨头是人类身体中比较重要的,很多人喜欢晒太阳,也是为了骨头更加坚硬。但是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却是十分容易发生骨......


·羁押期间可以保外就医吗?
      羁押期间可以保外就医吗?一、羁押期间可以保外就医吗?羁押期间不可以保外就医,保外就医是针对服刑人员的,看守所内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不适用保外......


·一、丈夫与前妻的离婚协议对现任妻子是否有效?
      一、丈夫与前妻的离婚协议对现任妻子是否有效?丈夫与前妻的离婚协议对现任妻子没有效力。夫妻离异所达成的离异协议,对离异当事人双方是有法律效力......


·承租人解除房屋租赁合同情形有哪些
      一、承租人解除房屋租赁合同情形有哪些  (1)出租人未按时交付房屋的,承租人可以催告出租人限期交付;逾期仍未交付的,承租人可以解除房屋租赁合同。......


·没有预售证怎么处罚
      没有预售证怎么处罚如果开发商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预售商品房,根据违法情节和后果,将处以不同等级的处罚:1、销售1套且收取定金或房价款......


·司法鉴定评审准则是什么
      司法鉴定指的就是专业的鉴定人员利用科学技术对于诉讼案件中的相关问题进行科学鉴定的一个过程。司法鉴定其实是一个事实鉴定、科学鉴定的过程,是对于......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