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对于检察院不批捕不构成犯罪吗?

一、检察院不批捕不构成犯罪?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逮捕只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不是追究刑事责任的必备条件,不能因为检察院不批准逮捕就不追究刑事责任而释放被告人。公安司法机关可以从两方面考虑解决问题:其一,如果认为该犯罪嫌疑人必须追究刑事责任的,不一定适用逮捕,可以采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其他强制措施,然后依法定程序提出起诉意见;其二,如果犯罪情节轻微或不构成犯罪的,依法应撤销案件。
  
  
  检察机关对公安机关侦查的刑事案件监督分为两个阶段,一是审查逮捕阶段。审查决定是否批准逮捕;二是审查起诉阶段,即审查决定是否提起公诉或者是不起诉。检察机关在审查逮捕阶段认为无逮捕的必要,并不意味着不构成犯罪。如果你朋友过失致人重伤罪证据确实充分,第二阶段仍然会提起公诉,追究其刑事责任的。
  
  
  二、批捕的司法解释
  
  
  批捕权是国家司法权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的配置直接关系刑事司法是否公正。由于审判机关在刑事诉讼中具有权威性作用和决定性影响,批捕权与审判职能相适应,并有助于实现程序正义,因而由审判机关行使批捕权具有重要意义。
  
  
  在刑事诉讼中承担控诉职能的检察机关不能享有批捕权,否则,不仅会打破作为现代诉讼程序核心机制的控、辩双方的平衡性,而且也容易使该项司法权力成为失去制约的法外特权,导致刑事司法严重不公。
  
  
  逮捕是刑事诉讼中最为严厉的一种强制措施,它在一定的时间内依法剥夺了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人身自由。由于它与公民的人身权利密切相关,它所涉及的许多问题自然受到人们的普遍关注,批捕权的配置就是其中之一。
  
  
  中国《刑事诉讼法》第3条规定:“检察、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提起公诉,由人民检察院负责”。很显然,在中国的司法体系中,批捕权被赋予了检察机关。
  
  
  在司法实践中,批捕只是司法审理过程中的一个程序,在犯罪分子的犯罪事实轻微不造成严重的后果,可以不进行批捕,而在调查取证和犯罪事实认定后,直接进行审查起诉也是可以的,具体情况应当结合实际来进行合法的认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四川省道路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您应该都知道,现在,随着车辆的增多以及一些司机的违规驾驶行为,道路交通事故频繁发生,造成了很多伤亡。发生了道路交通事故,赔偿问题肯定是您会关......


·股权投资管理经营范围是什么?
      股权投资管理经营范围是什么?一、股权投资管理经营范围从事对未上市企业的投资;对上市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投资及相关咨询服务(国家有专营专项规定的按专......


·以土地使用权出资契税缴纳的规定是什么?
      一、以土地使用权出资契税缴纳的规定是什么?以土地使用权出资契税规定主要是要求缴纳的税率为3%-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细则》......


·2023小客车超载三人怎么处罚
      超载一般不扣分,处以罚款。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核定人数或者违反规定载货的,对机动车驾驶人按下列规定处罚:(一)超过核定人数未达百分之二十的,......


·著作权是否属于专利范畴
      著作权是否属于专利范畴著作权和商标权专利权一样,属于知识产权,它和专利权是不同的。著作权和专利权保护的对象不完全相同,取得权利的方式不同。著......


·丧失继承权的是形式有哪些
      丧失继承权的是形式有哪些(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继承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是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不论是既遂还是未遂都丧失继承权。(2)为争夺遗产而杀......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程序是怎样的?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程序是怎样的?农民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双方当事人提出申请→乡......


·单位工程质量合格的标准
      工程建设是整个城市建设当中一个非常重要的部分,在工程建设当中,对于质量的要求也是比较严格的,因为工程建设通常会设计楼群或者是建筑物,如果在质......


·个人一房多卖如何处理?
      个人一房多卖如何处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后,房产商又将该房屋卖给第三人,导致不能按期交房,是对房屋买卖合同的严重违约,应当承担合同违约责任;如果......


·醉驾根据其情节严重性会与以相应的处罚,但这个处罚是有一定的范
      醉驾根据其情节严重性会与以相应的处罚,但这个处罚是有一定的范围标准的,并不是所有醉驾处罚都一样。醉驾时管理人员会测驾驶者体内的酒精含量,那么......


·办理法律援助人员资格是什么?
      办理法律援助人员资格是什么?法律援助政策是国家对一定范围内的人进行的法律帮助的一项政策,法律援助的实施可以帮助家庭困难的人进行专业的法律帮助......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