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股权质押率是什么?怎么计算股权质押率?

股权质押率是什么?怎么计算股权质押率?由于一些资金困难问题,有些人可能会吧自己的股权质押出去以解决资金问题,而其中又涉及股权质押率的问题。相信大多数人并不清楚股权质押以及股权质押率。所以,接下来的我们就和您介绍这些内容。一、什么是股权质押率股权质押率就是融资额和质押股票市值的比例。质押率越低,对投资人越安全。由于每一股融到的资金越少,意味着在将来必要的时候,每股可以收回的资金都应该有保障。在股权收益权的信托产品中,所质押股权一般分为上市公司流通股和非上市股权,后者因尚未解禁,风险较前者更大一些。二、股票质押率怎么算由银行依据被质押的股票质量及借款人的财务和资信状况与借款人商定,但股票质押率最高不能超过60%
  。质押率上限的调整由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计算公式如下:质押率=(贷款本金/质押股票市值)×100%质押股票市值=质押股票数量×前七个交易日股票平均收盘价。《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四百四十条规定: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可以出质。另外,国家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发布了《关于外商投资企业投资者股权变更的若干规定》,对外商投资企业投资者“经其他各方投资者同意将其股权质押给债权人”予以特别确认。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根据《关于外商投资企业投资者股权变更的若干规定》,企业投资者股权变更应经审批机关批准和登记机关变更登记。未经审批机关批准的股权变更无效。未经登记机关登记的则可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按照《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予以处罚。综上可见,已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质押应在证券登记机构办理质押登记,未上市的内资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质押应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质押登记,外商投资企业的股权质押应向审批机关办理审批及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登记。以上就是我们为您介绍的有关股权质押和股权质押率的知识。按照法律规定,可以依法转让、质押自己的股票所有权。股权质押是一个不得已之举,因为股权质押率是有一定限制的,不能超过60%,因为其中存在一定的风险。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股权代持人的风险有哪些?
      股权代持在当代企业发展中其实是普遍存在的,有些人虽然有钱,但在投资一些比较好的企业时可能会受到一定的限制,也就是条件不满足,无法进行投资持有......


·离婚诉讼伪证将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离婚诉讼伪证将会受到怎样的处罚?可以将问题和有关证据向法庭提供,由法庭追究原告和证人的伪证责任,罚款或者拘留,严重的可以追究其伪证罪的责任。......


·死亡补助金属于遗产吗?
      死亡补助金属于遗产吗?对于死亡赔偿金能否作为遗产来处理,死亡赔偿金是对死者亲属的精神损害赔偿,是死者亲属的财产,不属于遗产。原告无权主张死亡赔......


·产品型号被抢注为商标怎么办?
      产品型号被抢注为商标怎么办?1、首先你要搞明白,商品名称和商品标记(商标)是有区别的。《商标法》第十一条1款明确规定,仅有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或型号......


·犯重婚罪能起诉吗
      重婚是什么,相信您肯定都是了解的吧。我们也都知道,重婚是一种很不好的行为,因为重婚不仅破坏相关家庭的和谐,更是一种犯罪行为。那么,重婚罪能起......


·我国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适用范围 一、非法证据排除规则适用范
      我国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适用范围一、非法证据排除规则适用范围有哪些:1.《高法解释》第61条:“严禁以非法的方法收集证据。凡经查证确实属于采......


·企业小股东如何制约大股东?
      企业小股东如何制约大股东?1、查阅公司会计报告及账簿。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三十四条: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


·交通事故立案时间没有报案期限
      交通事故立案时间没有报案期限,但建议尽快报警,处理时限一般一年。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二条“当事人未在道路交通事故现场报警,事......


·1、不一样。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城镇居民标准赔偿是怎么样的?
      1、不一样。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城镇居民标准赔偿是怎么样的?(1)城镇居民人均收入城镇居民每人平均的收入是用来衡量受害的城镇居民伤残赔偿金额还有死亡......


·离婚协议抚养费和学费是否是一回事
      一、离婚协议抚养费和学费是否是一回事?离婚抚养费包括学费。《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


·总公司工作分公司签合同是否可以?
      总公司工作分公司签合同是否可以?分总公司工作分公司签合同是可以的,但是责任承担由总公司负责,分公司并非独立法人,该劳动合同是合法有效的。1、分......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