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有组织犯罪与集群犯罪的区别是什么?

有组织犯罪与集群犯罪的区别是什么?
  
  一、有组织犯罪与集群犯罪的区别是什么?
  
  有组织犯罪与集群犯罪的区别是有组织犯罪并非一定是群集犯罪。《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条 组织、强迫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组织、强迫未成年人卖淫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犯前两款罪,并有杀害、伤害、强奸、绑架等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为组织卖淫的人招募、运送人员或者有其他协助组织他人卖淫行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三百六十一条 旅馆业、饮食服务业、文化娱乐业、出租汽车业等单位的人员,利用本单位的条件,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依照本法第三百五十八条、第三百五十九条的规定定罪处罚。前款所列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
  
  二、组织卖淫罪与容留卖淫罪的区别是怎样的
  
  区分二者的关键是看其是否具有组织性,组织卖淫罪,是指行为人以招募、雇佣、强迫、引诱、容留等手段,将分散的卖淫人员纠集、控制起来,管理、安排她们进行卖淫。一般情况下,这些卖淫妇女本身带有一种自愿性,组织者都要有组织行为。组织性具体体现在以下三方面:
  
  1、是否建立卖淫组织
  
  无论是否具有固定的卖淫场所,组织卖淫必然要建立相应的卖淫组织。卖淫组织的建立一般首先时组织者采取各种手段纠集卖淫人员,在纠集卖淫人员的过程中,组织者是处于发起、负责的地位,目的是掌握一定的卖淫人员,以实现组织卖淫,从中牟利。
  
  2、是否对卖淫者进行管理
  
  组织者通过制定、确立相关的人、财、物管理方法,与卖淫人员之间形成组织和被组织、管理和被管理的关系。
  
  3、是否组织、安排卖淫活动
  
  主要是指组织者在卖淫组织中有无参与组织、安排具体的卖淫活动,具体方式有推荐、介绍卖淫活动,招揽嫖客、安排相关服务、提供物质便利条件等。
  
  容留卖淫罪是仅为卖淫人员提供进行卖淫活动的处所的行为。此罪没有形成卖淫组织,行为人没有组织、管理卖淫活动。组织卖淫的行为人有引诱、容留卖淫行为的,均应作为组织卖淫的手段之一,可作为量刑情节考虑,不实行数罪并罚。
  
  有组织的犯罪是很多犯罪行为共同的特点,此类犯罪组织一旦被司法机关发现,那么无疑组织领导者会受到的处罚是比较大的。对于群集犯罪,若是并没有造成侵害,那么煽动他人犯罪的主体也有可能并不会受到处罚,但是组织犯罪的刑罚是免不了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一、出租人有权要求解除转租合同的期限是多久?
      一、出租人有权要求解除转租合同的期限是多久?现有法律及司法解释对出租人的解除权规定为: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在六个月内提出异议......


·一、销售员误工费的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销售员误工费的赔偿标准是什么销售员误工费的赔偿标准是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速少的收入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后三年的平均收入......


·被抚养人生活费起算时间有什么要求 在夫妻双方离婚之后,经常
      被抚养人生活费起算时间有什么要求在夫妻双方离婚之后,经常会涉及到孩子的抚养权的问题,那么,也就会遇到被抚养人生活费起算时间这么一个问题。被......


·贷款买房首付多少划算?
      贷款买房是当下买房的一种趋势,贷款买房首付给多少就成了很多人的问题,对于很多有具备一点金融知识的人来说就算自己可以有能力全款买房也会选择贷款......


·一、阜阳交通事故十级伤残能赔多少钱?
      一、阜阳交通事故十级伤残能赔多少钱1、十级残疾赔偿金=城镇标准:7.3万元;农村标准:1.87万元;2、被扶养人生活费;3、医疗费赔偿金额=医疗费医......


·一般在私人之间进行房屋买卖的时候
      一般在私人之间进行房屋买卖的时候,签订的才是房屋买卖协议书。如果是从开发商手里直接购买商品房的话,按照国家的规定此时双方之间签订的往往是商品......


·汉唐企业融资案例反应融资的基本流程
      汉唐企业融资案例反应融资的基本流程任何企业都有可能面临资金短缺的困境,急需资金的支持,但是有的时候很难获得资金的支持,只能通过融资的方式来......


·民事诈骗罪与诈骗罪的区别是什么?
      有些人可能比较了解诈骗罪的行为,但是有些人并不能域名是诈骗罪来进行区分,那么今天我们一起来讨论一下有关民事诈骗罪与诈骗罪的区别是什么?根据相......


·被征收的企业土地可以申请执行吗?
      被征收的企业土地可以申请执行吗?一、被征收的企业土地可以申请执行吗被征收的企业土地可以申请执行。我国现行的《土地管理法》授予了土地管理......


·遗赠扶养协议的签订条件是怎样的
      遗赠扶养协议的签订条件是怎样的一、遗赠扶养协议的签订条件是怎样的遗赠扶养协议须采用书面的形式,是双方的民事行为且须由双方的意思表示一致才......


·提起离婚损害赔偿的法定情形有哪些?
      提起离婚损害赔偿的法定情形有哪些?提起离婚损害赔偿的法定情形:根据我国《婚姻法》第四十六条中的规定,夫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从而导致离婚......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