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被判无罪还要关多久才会被释放?


  一、被判无罪还要关多久才会被释放?
  
  
  被判无罪一般会立即被释放,无罪判决和免除刑罚的判决由人民法院执行。第一审判决宣判后,并不立即发生法律效力,但无罪和免除刑罚判决一经宣判,就应该释放在押被告人。这主要是由于羁押被告人的理由已不复存在。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被告人采取羁押这种强制措施,目的在于被告人逃避审判或者继续危害社会。人民法院判处被告人无罪或 者免除刑事处罚,是以被告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或虽构成犯罪,但依刑法的规定免除刑事处罚为前提。在这种前提下,对被告人继续羁押已丧失法律根据和条件,若 继续羁押就会侵犯被告人的人身自由。因此,诉讼当事人是否上诉或抗诉,都不影响人民法院立即释放被告人。而且对被告人采取了其他强制措施的,也应依法撤 销。如果被告人、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判决上诉,或人民检察院抗诉,第二审人民法院对被告人该判刑罚,则再按二审判决执行。这一法律规定,是为了使被 告人能够及时恢复人身自由和名誉,避免造成不良后果。
  
  
  二、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五条 在被告人最后陈述后,审判长宣布休庭,合议庭进行评议,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有关的法律规定,分别作出以下判决:
  
  
  (一)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有罪判决;
  
  
  (二)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无罪的,应当作出无罪判决;
  
  
  (三)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
  
  
  检察院在最终审理案件时,可能会由于证据不足而判处犯罪嫌疑人无罪,此时若是该犯罪嫌疑人已经被拘留是需要无罪释放的,并且一般都是在检察院开庭审理的当天就需要无罪释放,若是超期关押,可能相关的司法职员会受到处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债权债务纠纷起诉管辖地如何确认
      债务债权纠纷当中的原被告双方很可能不是处于同一个地区的,现在的交流合作面向全国范围内开展才能够使公司更好的在市场当中立足的,更不用说是将来有......


·注册资本与实收资本有什么区别?
      注册资本与实收资本有什么区别?随着现在经济的发展,选择创业的人越来越多,企业注册的数量也逐渐增加。而企业注册过程中,需要了解的事情并不在少数......


·登记离婚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
      登记离婚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二、子女与何方共同生活,未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对子女养育应承担的费用、支付的方式及期限;三、共同财产......


·合同商标转让名字没写全可以吗 ?
      合同商标转让名字没写全可以吗?一、合同商标转让名字没写全可以吗可以的。商标转让合同无效的情况:1、如果一方所以欺诈的手端签订合同,从而导......


·房契土地使用年限一般是多久?
      房契土地使用年限一般是多久?一、房契土地使用年限一般是多久?根据我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12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


·刑事案件批捕后审讯会打人吗
      一、刑事案件批捕后审讯会打人吗?刑事案件批捕后在审讯过程中肯定不会殴打犯罪嫌疑人的,执法机关殴打犯罪嫌疑人的行为也是严重违法的。《中华人民共和......


·近几年,随着房地产行业的持续快速发展,房产问题已成为全国人民
      近几年,随着房地产行业的持续快速发展,房产问题已成为全国人民关心和热议的焦点,关于在哪里买房、买什么样的房子,如何进行房屋买卖、如何办理过户......


·一、继承过户的手续有哪些?
      一、继承过户的手续有哪些?房产继承应先到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手续,再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继承手续。(一)、关于如何办理房产继承公证的问题......


·上海市动迁安置房买卖及注意事项(一)动迁房几年可以买卖?
      上海市动迁安置房买卖及注意事项(一)动迁房几年可以买卖?1、根据相关法规及政策的规定动迁安置房屋一般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居民而建......


·上海独生子女费发放标准及政策是什么?
      上海独生子女费发放标准及政策是什么?【回复】:根据上海新修订的《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的有关规定: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


·离婚孩子抚养权以及抚养费的规定是什么?
      离婚孩子抚养权以及抚养费的规定是什么?在离婚案件中,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时,一般是根据以下三大标准来确定:1、子女的实际需要。......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