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小孩在超市受伤责任在谁?

小孩在超市受伤责任在谁?如何适用法律? 一、违反安全保障义务侵权的归责原则
  多数意见认为,违反安全保障义务发生受害人人身、财产损害的,经营者仅在自己有过错的情况下承担侵权责任,没有过错则不承担责任。 因此,违反安全保障义务侵权行为仍应由受害人一方来承担安全保障义务人具有过错的举证责任,除非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否则不能适用过错推定的严格责任。
   二、违反安全保障义务侵权的类型
  根据学者的研究,违反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行为共分为四种类型。
  1、装备设施未尽安全保障义务。即在提供服务的场所,设置的硬件没有达到安全保障的要求,存在缺陷或瑕疵,造成他人损害的。
  2、工作人员未尽安全保障义务。经营者的工作人员未尽安全保障义务,一般称为服务软件上的瑕疵或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构成侵权责任。
  3、防范制止第三人侵害的未尽安全保障义务。对于他人负有安全保障义务的经营者在防范4、制止第三人侵害方面未尽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构成侵权责任。
  4、违反因先行行为而产生的安全保障义务。现实生活中,有一种因实施某种在先行为而对他人负有某种保护义务的情况,如果违反这种保护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构成不作为的侵权行为,承担民事责任。
   三、违反安全保障义务侵权的责任承担
   (一)直接赔偿责任
  经营者或者组织者、管理者违反安全保障义务,导致他人遭受损害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不作为的违法行为是导致受害人遭受损害唯一原因的时候,违反安全保障义务的经营者或者组织者、管理者对受害人承担直接赔偿责任,赔偿受害人的全部经济损失。
   (二)补充赔偿责任
  经营者或者组织者、管理者未尽安全保障义务,由于第三人侵权造成他人损害的,经营者或者组织者、管理者应当承担补充赔偿责任。构成要件为:
  (1)第三人的侵权行为是发生损害的直接原因;
  (2)经营者或者组织者、管理者不作为违反了必要的安全保障义务;
  法行为与不作为的违法行为的原因竞合,它表现为如果经营者或者组织者、管理者进到安全保障义务,通常情况下能够防止或阻止危害结果的发生或者扩大。根据《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的规定,补充赔偿责任包括两个方面的含义,一是顺位的补充,即首先应当由直接实施作为的侵权行为的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第三人没有赔偿能力或者不能确定谁是直接侵权的第三人时,才由违反安全保障义务的经营者或者组织者、管理者承担赔偿责任;二是实体的补充,即补充差额。经营者或组织者、管理者只有在其能够防止或者制止损害的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这意味着,补充赔偿责任的总额,不是以直接侵权人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总额为限,而是根据其不作为的违法行为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总额为限。
  综上所述,小孩在超市受伤责任在哪里要分情况来判定,首先孩子的监护人有监护作用,孩子在超市受伤监护人监护不到位,需要承担责任;其次超市如若违反安全保障义务侵权,则需要承担责任。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一、涉及财产债务的法院离婚判决原则是什么?
      一、涉及财产债务的法院离婚判决原则是什么?1、男女平等原则。婚姻法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双方另有约定的......


·合同中提起诉讼需要符合什么条件
      在发生合同纠纷后,当事人可以选择协商和解、调解、仲裁以及诉讼等方式来解决,其中,如果满足了起诉的条件,当事人可提起合同纠纷诉讼来有效维权。那......


·司法鉴定伤情标准的参考依据是什么
      司法鉴定伤情标准的参考依据是什么一、司法鉴定伤情标准的参考依据是什么?一级残疾1、级重度智力障碍。2、极重度器质性精神障碍,日常生活完全......


·无民事诉讼行为能力人包括哪些?
      无民事诉讼行为能力人包括哪些?生活中常常会很多人对无民事诉讼行为能力人包括哪些?一直无法准确的给出一个判断,其实扎实的了解一项法律法规是相当......


·过节费缴纳个人所得税吗?
      过节费缴纳个人所得税吗?过节费一般是用人单位在法定休假日于正常工资之外发给员工的额外收入。对于发给个人的福利,不论是现金还是实物,均应缴纳个人......


·民事诉讼法非法证据排除的程序是什么?
      民事诉讼法非法证据排除的程序是什么?一、非法证据排除的适用范围是什么?1、执法机关违反法定程序制作的调查收集的证据材料;2、在超越职权或滥......


·醉驾陪喝酒朋友做笔录吗?
      醉驾陪喝酒朋友做笔录吗?交通民警检查中发现机动车驾驶人有酒后驾驶机动车嫌疑的,立即进行呼气酒精测试;对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当事人对呼气酒精测......


·农村老人如何立遗嘱有效
      农村老人如何立遗嘱有效(1)立遗嘱人立遗嘱时须有行为能力。《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规定:“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遗嘱无效。”即使本......


·丈夫在看守所妻子起诉离婚怎么办理离婚手续?
      丈夫在看守所妻子起诉离婚怎么办理离婚手续?丈夫在看守所服刑时妻子起诉离婚的,丈夫不同意的话可以与妻子协商,协商一致的法院就会判决离婚。协商不......


·取保候审律师费是多少金额?
      取保候审律师费是多少金额?取保候审和其他的强制措施一样会限制当事人的自由,但是对于某些人来说确实十分需要的,在申请取保候审时就需要有一位保证......


·现在的社会是一个信息化的社会,行事也更加方便了,那么为了方便
      现在的社会是一个信息化的社会,行事也更加方便了,那么为了方便就要付出代价,这就是所谓的中介费,放弃自己寻找房子的费用。现在的中介很多,但是您......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