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申请检察院刑事抗诉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申请检察院刑事抗诉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
  
  
  (二)有确实、充分证据证明有罪而判无罪,或者无罪判有罪的;
  
  
  (三)重罪轻判,轻罪重判,适用刑罚明显不当的;
  
  
  (四)认定罪名不正确,一罪判数罪、数罪判一罪,影响量刑或者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
  
  
  (五)免除刑事处罚或者适用缓刑、禁止令、限制减刑错误的;
  
  
  (六)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严重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的。
  
  
  二、二审刑事抗诉流程是什么?
  
  
  地方各级检察院对同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裁定的抗诉,应当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抗诉书,并且将抗诉书抄送上一级检察院。原审人民法院应当在抗诉期满后3日以内将抗诉书连同案卷、证据移送上一级人民法院,并且将抗诉书副本送交当事人。
  
  
  上级检察院认为抗诉正确的,应当支持抗诉;认为抗诉不当的,应当向同级人民法院撤回抗诉,并且通知下级检察院。下级检察院认为上级检察院撤回抗诉不当的,可以提请复议。上级检察院应当作出复议,并将复议结果通知下级检察院。上一级检察院在上诉、抗诉期限内发现下级检察院应当抗诉而没有抗诉的,可以指令下级检察院依法提出抗诉。
  
  
  三、刑事抗诉期限一般是多久?
  
  
  《刑事诉讼法》第217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认为本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的时候,应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据此,抗诉是人民检察院发现或者认为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时,提请审判机关依法重新审理并予以纠正的诉讼行为。抗诉通常分为对一审未生效裁判的抗诉和对生效裁判的抗诉两种,前者也叫上诉审程序的抗诉,后者也叫再审程序的抗诉。《刑事诉讼法》第181条所指的是对一审未生效判决、裁定的抗诉。有权对一审未生效判决、裁定抗诉的机关,是一审人民法院的同级人民检察院。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二条规定:“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的,自收到判决书后五日以内,有权请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人民检察院自收到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后五日以内,应当作出是否抗诉的决定并且答复请求人。”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五日,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算。”
  
  
  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抗诉的基本上都是案件中的受害者,因为犯罪嫌疑人的话可以直接自己提出上诉,没有必要经过人民检察院。可是,真的有重大问题的话人民检察院一般都会主动提出抗诉。也就是说,受害者手中没有证据,只凭自己的感觉认为量刑过轻的是没办法申请抗诉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什么样的网贷欠款会起诉
      什么样的网贷欠款会起诉(一)遭遇罚息和违约金贷款不还,首先遭遇到的就是高额罚息,一些金融机构在罚息的基础上,还需要你支付一笔违约金,这些费用......


·法律上监狱探视有什么规定?
      监狱中关押的是服刑的改造人员,如果有亲人在监狱中关押亲属就需要探监。探监的规定由我国监狱法确定,其中明确规定了不同关押人员的探监时间和探监次......


·农民工在工作过程中若人身受到了损害的,此时想要获得工伤赔偿,
      农民工在工作过程中若人身受到了损害的,此时想要获得工伤赔偿,则就必须要先进行工伤认定和工伤鉴定。否则的话,就无法按照工伤进行赔偿。有的人不知......


·辞退员工应注意什么问题
      为保护广大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我国《劳动法》以及《劳动合同法》中对单位辞退员工做出了限制,而不允许用人单位随意辞退员工,损害其合法权益。同时在......


·有限公司破产债务怎么办?
      有限公司破产债务怎么办?一、有限公司破产债务怎么办?《公司法》第三条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


·山林防护管理承包合同
      订立合同双方:  委托单位:__县__国营(或集体)林场,以下简称甲方;  护林单位:__县__乡__村__村民,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保护......


·撤销权之诉恶意转移资产该怎么办
      撤销权之诉恶意转移资产该怎么办一、撤销权之诉恶意转移资产该怎么办债务人恶意转移资产的行为是为了逃避债权人的债权,这种做法是不道德的,同时也是......


·我国法律对于家庭暴力干预机制的规定是什么?
      我国法律对于家庭暴力干预机制的规定是什么?在当今这个社会,经常会发生一些家暴等事件,家暴的产生在我国引起了重大的关注,因此,国家对于这个问题......


·职务侵占判缓刑是否可以
      职务侵占判缓刑是否可以法律中规定职务侵占罪也是属于特殊主体犯罪,这里的主体要求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毕竟此时要求是利用职权侵占......


·对于公司剔除股东需要哪些手续
      对于公司剔除股东需要哪些手续一、对于公司剔除股东需要哪些手续根据《公司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应该先由公司股东会通过决议,同意你转让股权;然后......


·公司如何否认劳动关系?
      劳动关系在日常工作中非常常见,您也是很熟悉劳动关系对自己的重要性,它是与用人单位之间的一种合同约定,在福利薪酬相关问题上不再产生纠纷,保障双......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