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给付义务和附随义务的区别有哪些?
一、主给付义务和附随义务的区别有哪些?
1、主给付义务自始确定,并决定合同类型。附随义务则是随着合同关系的发展而不断形成的,它在任何合同关系中均可发生,不受特定合同类型的限制。
2、主给付义务构成双务合同的对待给付,一方在对方未为对待给付前,得拒绝自己的给付。附随义务原则上不属于对待给付,不能发生同时履行抗辩权。
3、不履行主给付义务,债权人得解除合同。不履行附随义务,债权人原则上不得解除合同,但可就其所受损害,依不完全履行的规定请求赔偿损失。当然,有些合同上的义务系究竟属于主给付义务还是附随义务,尚有争论。例如,在买卖合同中受领买卖物的义务,是属于主给付义务还是附随义务,便有争论。
二、给付义务
(一)给付义务可分为主给付义务与从给付义务。
1、所谓主给付义务,简称主义务,是指合同关系所固有、必备、并用以决定合同类型的基本义务。
例如,在买卖合同中,出卖人负有交付买卖物及移转其所有权的义务,买受人负有支付价款的义务,均属于主给付义务。就双务合同而言,此类主给付义务,构成对待给付义务,在对方未为对待给付前,得拒绝履行自己的给付,因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的原因致一部或全部不能履行时,当事人一方减为或免为对待给付义务。因可归责于债务人的原因致使不能履行、逾期履行、不完全履行时,债权人得请求赔偿损失并解除合同。
2、所谓从给付义务,简称从义务,是不具有独立的意义,仅具有补助主给付义务的功能的义务。其存在的目的,不在于决定合同的类型,而在于确保债权人的利益能够获得最大满足。
(二)给付义务,还可分为原给付义务和次给付义务。
1、原给付义务,又称第一次给付义务,是指合同上原有的义务。如名马之出卖人交付该马并移转其所有权(主给付义务),交付该马的血统证明书(从给付义务),均为原给付义务。
2、次给付义务,又称第二次给付义务,是原给付义务在履行过程中,因特殊事由演变而生的义务。它主要包括: 因原给付义务不能履行、逾期履行或不完全履行而产生的赔偿损失义务。合同解除时产生的回复原状义务。
三、附随义务
合同关系在其发展的过程中,不仅发生给付义务,还会发生其他附随义务。例如出租车主应为其所雇司机投保人身险(照顾义务),出卖人在买卖物交付前应妥善保管该物(保管义务),技术受让方应提供安装设备所必要的物质条件(协助义务),工程技术人员不得泄露公司开发新产品的秘密(保密义务),医生手术时不得把纱布遗留病人体内(保护义务)等。此类义务的发生,是以诚实信用原则为依据,随着合同关系的发展逐渐产生的。
1、促进实现主给付义务,使债权人的给付利益获得最大可能的满足(辅助功能)。
例如,花瓶之出卖人妥善包装花瓶,使买受人安全携带。
2、维护对方的人身或财产的利益(保护功能)。
例如,独资企业主应注意其所提供工具的安全性,避免工人受伤害。应注意的是,有的附随义务兼具上述二种功能。例如,锅炉之出卖人应告知买受人使用锅炉的注意事项,一方面使买受人的给付利益获得满足,另一方面也维护买受人的人身或财产上的利益不因锅炉爆炸而遭受损害。
有关主给付义务与附随义务的区别的重点在于对合同义务在履行时,涉及到的相关法律依据,在双方签订合同后,必须严格按照合同上规定的条款进行主给付义务和附随义务的履行,如果一方存在违约的情况下,无论是主给付义务还是附随义务都需要追责。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如何认定代理人资格
如何认定代理人资格凡委托代理人参加仲裁活动的,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代理人资格进行审查。《暂行规定》明确,劳动仲裁代理人包括4种:律师、......
·一、有效遗嘱的形式都?
一、有效遗嘱的形式都有哪些遗嘱继承,又称指定继承,是法定继承的对称。是指被继承人生前通过立遗嘱的形式确定其个人财产在其死亡后的继承人及分配......
·缓刑被行政拘留会怎么样
一、缓刑被行政拘留会怎么样根据《刑法》第七十七条的有关规定,缓刑期间被行政拘留的,缓刑不会被撤销。《刑法》第七十七条明确规定:“被宣告缓刑的......
·被人讹诈误工费咋办
被人讹诈误工费咋办1、遭遇敲诈,当事人可以拒绝,如果涉嫌刑事犯罪,建议报警维权;2、依据:1)《刑法》(1997修订) 第二百七十四条 【敲诈勒索......
·简单的股东合伙协议书怎么书写?
简单的股东合伙协议书怎么书写?一、简单的股东合伙协议书怎么书写?甲方:身份证号码:乙方:身份证号码: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
·传真件可以作为证据使用要注意什么?
传真件可以作为证据使用要注意什么?俗话说“正义不会缺席”,但是在法律上不管是什么纠纷都是需要讲究证据的,没有证据就算你再有理由都是空谈。所......
·冒充军人民警察招摇撞骗罪是违法的吗?
冒充军人民警察招摇撞骗罪是违法的吗?一、冒充军人民警察招摇撞骗罪是违法的吗?冒充军人民警察招摇撞骗罪是违法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
·诉前财产保全准备哪些材料
诉前财产保全准备哪些材料1、经申请人签名或者盖章的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书两份;2、申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如果申请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交身......
·一、刑法重婚罪的规定是什么?
一、刑法重婚罪的规定是什么?刑法重婚罪规定是对重婚罪构成犯罪依法追究他的刑事责任,通常情况下是按照两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是拘役来进行处理。《中......
·我国法律规定董事长是否是股东?
我国法律规定董事长是否是股东?一、我国法律规定董事长是否是股东?董事可以不是股东的,董事的产生由公司章程规定。这符合公司法有关规定."公司法......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要双方在场吗?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交管部门对事故后果进行审查、判定后,所做出的书面纪录。它作为技术文书,是具有法律效力的。那么,关于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