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对行政不作为提起行政复议的流程是什么


  一、对行政不作为提起行政复议的流程是什么?
  
  
  一)申请
  
  
  1、可申请的条件。
  
  
  (1)申请人是认为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相对人;
  
  
  (2)有明确的被申请人;
  
  
  (3)有具体的复议请求和事实根据;
  
  
  (4)属于依法可申请行政复议的范围;
  
  
  (5)相应行政复议申请属于受理行政复议机关管辖;
  
  
  (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可申请的期限。
  
  
  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应当在知道被申请人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60日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3、申请的方式。
  
  
  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采取书面形式申请的主要是填写行政复议申请书,口头申请的,行政复议机关会当场记录申请人相关信息,申请人可以不必担心。
  
  
  二)受理
  
  
  1、行政复议机关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会在5日内进行审查,对不符合行政复议法规定的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不予受理,并将以书面告知申请人;
  
  
  2、对符合行政复议法规定,但是不属于本机关受理的行政复议申请,他们会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复议机关提出。
  
  
  三)审理
  
  
  在具体审理复议案件中,以有关机关的通知为准,按时参加复议,积极配合调查。
  
  
  注意:
  
  
  1、审理期间具体行政行为的效力
  
  
  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行政复议期间原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但是,《行政复议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停止执行:
  
  
  (1)被申请人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2)行政复议机关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3)申请人申请停止执行,行政复议机关认为其要求合理,决定停止执行的;
  
  
  (4)法律规定停止执行的。
  
  
  2、审理期间可以撤回复议申请
  
  
  在复议申请受理之后、行政复议决定作出之前,申请人基于某种考虑主动要求撤回复议申请的,经向行政复议机关说明理由,可以撤回。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行政复议终止。
  
  
  四)决定
  
  
  一般情况下,行政复议机关会在自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但是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期限少于60日的除外。要是情况复杂的,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并告知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但是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30日。
  
  
  行政不作为肯定是可以申请行政复议的,所谓行政复议的流程就是我们递交了行政不作为的证据和申请书之后,还是只能等待行政机关的通知。这样的规定根本就没有办法彻底遏制行政不作为现象,行政懒散,工作人员面对普通民众高高在上的这种态度都是在玷污国家的行政执法。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商标转让后被宣告无效如何处理?
      商标转让后被宣告无效如何处理?商标转让后被宣告无效转让将不发生效力,宣告无效的注册商标,由商标局予以公告,该注册商标专用权视为自始即不存在。宣......


·城市街道飙车应受何处罚
      城市街道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的,处二千元罚款,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情节严重时,将构成危险驾驶罪,处于罚......


·借钱不还诉讼欠钱人能坐牢
      借钱不还诉讼欠钱人能坐牢吗如果借款人仅仅是借钱没有还,在一般情况下那只是民事纠纷案件,最多也就是调解调解,不会对债务人进行治安管理方面的拘留......


·实际走账是否构成虚开?
      实际走账是否构成虚开?实际走账也是构成虚开发票情况的,对于有过账有销售合同但是有发生实际的货物或者劳务销售行为不属于虚开增值税发票,反之就属于......


·行政拘留可以不进去关吗?
      行政拘留可以不进去关吗?可以不执行行政拘留,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1条的规定,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


·按计时收费方式收费的收费标准:200-3000元/小时。
      按计时收费方式收费的收费标准:200-3000元/小时。二、按计件收费方式收费的收费标准:在收取基础费用1000-8000元的基础上再按其争议标的额分段......


·合同权利不能转让的情形是什么
      合同权利不能转让的情形是什么合同转让本质是一种交易行为,从鼓励交易,搞活经济的角度出发,应当允许大多数的合同权利可以被转让。但是并非所有合同......


·医疗纠纷找第三方
      医疗纠纷找第三方一、什么是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是指,医疗纠纷发生后,纠纷双方当事人在第三方的协调、帮助、促进下,进行谈判、商......


·深户个人社保补缴社保基数是多少?
      深户个人社保补缴社保基数是多少?深圳社会保险补缴仅限养老保险,其它险种不能补缴,补缴对象规定为深圳户籍,非深圳户籍需由单位补缴,补缴金额按......


·有限公司法人和股东的责任承担什么责任?
      有限公司法人和股东的责任承担什么责任?一、有限公司法人和股东的责任承担什么责任?一)有限公司法人的责任承担1、合法经营、合法履行纳税义务。......


·抢注商号做为商标该怎么办
      抢注商号做为商标该怎么办(一)如果对方的商标还没有被注册。又要分为该商标是否已经被公告。如果商标已经被公告,就直接可以请专业的代理机构向商标局......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