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一,法律上交通事故致伤有何责任

一,法律上交通事故致伤有何责任
  
  
  1.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即行撤离现场,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必须保护好现场,并迅速报告公安机关。
  
  
  2.值班民警接到指令后,必须严格在承诺制度的时间内快速赶赴现场,并快速处置现场。
  
  
  3.进行现场勘查包括现场访问、摄影、制图、丈量、勘验等系列工作。现场勘查必须做到依法、及时、全面、准确。
  
  
  4.现场勘查记录经复核无误后,应要求当事人或见证人在现场图上签名。
  
  
  5.为检验需要,必要时可扣留肇事车辆和当事人的相关证件。
  
  
  二、责任认定
  
  
  1.在调查阶段,必要时可召集当事人进行举证。
  
  
  2.在查明事故的基本事实和收集充足的证据后,严格接照规定时间依法作出责任认定。
  
  
  3.公布责任时,必须召集各方当事人到场讲清事故的基本事实和认定责任的理由与依据。
  
  
  4.告知当事人若对认定书不服,3日内向上级交警部门申请复核或应当在民事赔偿诉讼当中一并解决。
  
  
  三、处罚
  
  
  1.责任认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应把对责任当事人作出的处罚意见呈送领导审批。
  
  
  2.根据领导作出的处罚决定填写处罚裁决书。
  
  
  3.向责任人宣布处罚裁决。
  
  
  4.告知当事人申请行政复议的权利和法律时效。
  
  
  5.办理处罚的相关手续。
  
  
  6.执行处罚。
  
  
  四、赔偿调解
  
  
  1.收集与损害赔偿相关的证明、票据、各种资料。
  
  
  2.在确认伤者治疗终结或确定损害结果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询问各方当事人或代理人是否愿意进行赔偿调解。愿意调解的,调解次数最多为两次;不愿意调解的,告知当事人可在法定时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3.调解成功后,制作《调解书》,并分别送交当事人。
  
  
  4.调解未成功的,应当填写《调解终结书》,送交当事人,并告知当事人可在法定时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交通事故责任的确定对于事故处理有着基础性的作用,因此自己需要学会积极的配合有关部门的调查,这样自己的事情解决就会有着态度上的保障,但是更多的还是需要自己理性对待,不能总觉得自己的权益遭受侵犯,毕竟问题的处置需要双方的协商解决。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北京危险驾驶罪免刑是怎样规定的?
      近几年我国对醉驾是十分重视的,尤其是在节假日,那么北京危险驾驶罪免刑是怎样规定的?危险驾驶不仅是对自己的不负责任也会他人的生命财产造成危害,......


·买卖形式赠与房屋,后又提不合理要求,否则收回房屋,如何应对?
      现实生活中,亲人之间为了避税等原因,一方以买卖的方式,实际上把自己的房屋赠与另一方。后又提一些不合理要求,如果不做或者做的不合前者心意,就威......


·公司股权变更需要哪些手续
      需要。实践中一些地方工商局会要求提供完税证明。  根据最新规定,三证合一,工商和税务数据共享,在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时,一般工商局要求必须缴纳股......


·请求法院撤销仲裁裁决的程序是什么?
      请求法院撤销仲裁裁决的程序是什么一、请求法院撤销仲裁裁决的程序是什么?1、准备好民事诉讼状。2、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并提交相关的证......


·怎样认定聚众赌博
      聚众赌博的行为,在我国达到了一定标准的,就会构成赌博罪。此时就需要按照《刑法》的规定,来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了。而在此之前,需要先对聚众赌博......


·高空坠物伤人责任该由谁承担
      高空坠物伤人责任该由谁承担小区里高空坠物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由坠物的所有人或管理人承担;如果所有人或管理人不明确,由建筑物的所有人或管理人承担......


·行政机关实施强制执行前需要采取催告措施吗?
      行政机关实施强制执行前需要采取催告措施吗一、行政机关实施强制执行前需要采取催告措施吗?1、一般情况下是需要采取催告措施的,催告应当以书面形......


·公司监事变更流程是什么
      监事变更的流程:1、召开股东会讨论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2、形成会议决议,决定更换监事;3、就监事变更事项向原公司登记机关备案......


·刑事诉讼法移交案件的期限是多久?
      刑事诉讼法移交案件的期限是多久?办理刑事案件是由公安机关、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共同完成的,首先公安机关接到报案后会立案侦查,通过多种手段查清犯罪......


·公务员可以投资入股吗,会有什么惩罚?
      公务员可以投资入股吗,会有什么惩罚?一、公务员可以投资入股吗1、公务员是不可以投资的,《公务员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公务员必须遵守纪律,不得有下列......


·租房纠纷证据具体?
      租房纠纷证据具体有哪些一、租房纠纷证据具体有哪些(一)证明双方诉讼主体适格的证据1、自然人:自然人应当提交基本身份信息证明(如身份证、户口......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