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的方法是怎样的

一、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的方法是怎样的《刑事诉讼法》可以告诉我们答案。根据法律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的时候,必须查明:(一)犯罪事实、情节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犯罪性质和罪名的认定是否正确; (二)有无遗漏罪行和其他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人;(三)是否属于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 (四)有无附带民事诉讼;(五)侦查活动是否合法。这五个事情就是检察院审查起诉时主要审查的内容。这下知道检察院审查起诉都在审查什么了吧。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168条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的时候,必须查明:(一)犯罪事实、情节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犯罪性质和罪名的认定是否正确;(二)有无遗漏罪行和其他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人;(三)是否属于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四)有无附带民事诉讼;(五)侦查活动是否合法。二、检察院审查起诉后如何处理一般的刑事诉讼过程,是案件经过公安机关侦查后,认为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由公安机关将案件移送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审查是否需要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法律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的时候,主要应当查明犯罪事实、情节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犯罪性质和罪名的认定是否正确,有无遗漏罪行,是否有不应 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等。人民检察院经过审查案件后,可能就有两种结果,一是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符合起诉条件,决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二是认为不具备起诉条件,不能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不具备起诉条件的诸多因素中,其中有一种情况就是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者遗漏与定罪量刑有关的重要情节,需要补充侦查。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根据法律规定,公安机关补充侦查是有期限限制的,即公安机关接到人民检察院退回补充侦查的案卷材料后,应当在一个月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综上所述,公安机关移送嫌疑人之后就需要由检察机关来进行审查起诉,而对于嫌疑人的审查起诉的方法是需要去证明犯罪事实是否存在,是否构成法律中认定的罪名,同时也应该决定应该给出怎样的刑事处罚等等。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一、发生交通事故有人伤能认全责吗?
      一、发生交通事故有人伤能认全责吗?发生交通事故有人伤是否是全责需要看交警开具出的事故责任鉴定报告。根据肇事方的责任不同,交强险可以赔付的金......


·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债权的原则是什么?
      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债权的原则是什么?一、基本概念转让是指承包方有稳定的非农职业或者有稳定的收入来源,经承包方申请和发包方同意,将部分或全部......


·涉嫌危险驾驶罪必须判刑吗
      要是认定行为人构成了危险驾驶罪,那么肯定是会被判刑的,根据《刑法》中的规定此时是被判处短期拘役,而实际的刑期是多久,就要根据具体的情况来确定......


·故意伤害罪行为追诉期有多长
      故意伤害罪行为追诉期有多长如果是故意伤害造成轻伤的,追诉期限为五年。如果是造成重伤的,追诉期限为十年。如果是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


·赡养协议书有哪些内容
      赡养通常是指晚辈对长辈提供必需的生活用品和费用的行为,我国法律规定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但是在多子女的家庭可能会出现子女相互推诿赡养的......


·车祸人伤出院后协调书范文是怎么样的?
      车祸人伤出院后协调书范文是怎么样的?车祸人伤出院后协调书范文是怎么样的?甲方(肇事方):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受害方):_______________......


·在中国是可以合法抢注商标的吗?
      在中国是可以合法抢注商标的吗?在理论上,有学者认为商标抢注行为是否属不正当竞争行为很难认定,认为其只是合法但不合理。理由是,抢注行为只具备不......


·民事判决不执行后果有几种
      民事判决不执行后果有几种法院的判决是赋予国家强制力的,应该主动履行。如果不履行有三个后果:1、由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执行措施很多,可以对住宅进行......


·一、离婚后不来探望小孩可以终止探视权么?
      一、离婚后不来探望小孩可以终止探视权么?不可以的,探望权是离婚后父亲或母亲对子女的一项法定权利。将探望权作为一项权利在法律上加以规定,是因为这......


·一、期房如何防止一房多卖?
      一、期房如何防止一房多卖?买房前:1、了解开发企业的资质、信誉度等。2、看开发企业的开发经营资质是否合法,有没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


·借款合同应包含什么内容
      借款合同应包含什么内容一、借款合同应包含哪些内容1、借款种类借款种类主要是按借款方的行业属性、借款用途以及资金来源和运用方式进行划分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