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到期商标无效后可以注册吗?


  一、到期商标无效后可以注册吗?
  
  
  可以,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38条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六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申请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宽展期满仍未提出申请的,注销其注册商标。根据商标法第四十条及《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注册商标有效期满后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的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其次,商标无效后,还有一年的保护期,即这一年内只有这家公司注册该商标才能成功,其他的都不能通过。故,一般商标过期后,有一年半的时间是受到保护的,其他人注册是不能通过的。
  
  
  第46条 注册商标被撤销的或者期满不再续展的,自撤销或者注销之日起一年内,商标局对与该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注册申请,不予核准。 如果你所想要注册的商标不符合上述条件应该可以申请。
  
  
  二、 司法解释
  
  
  商标法第四十条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
  
  
  虽然商标法对即将到期的商标给予了6个月宽展期,但6个月宽展期并非额外的专用权保护期,原商标专用权自注册期满自动终止。也因此,”商标注销之日”是专用权到期之日而非宽展期到期之日。
  
  
  根据商标法第五十条:注册商标被撤销或者期满不再续展的,自撤销或者注销之日起一年内,自撤销、宣告无效或者注销之日起一年内,商标局对于该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注册申请,不予核准。
  
  
  注意这里“不予核准”而非“不予受理”,不予核准是指实质审查,不予受理是指形式审查,换句话一年后注册该商标,他人可能就早先一步。希望社标网图形商标查询的回答能帮助到你。
  
  
  商标到期后是有六个月的宽展期的,在宽展期内,商标对原使用单位是有优先选择权,即如果原使用单位需要继续使用的,可以直接使用,但如果六个月的宽展期内没有作出处理的,则显然可以认定商标注销,则重新开放注册。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牙齿司法鉴定依据有哪些
      随着我国法律的修改完善,依法治国是根本,任何案件在审理时都要有充足的证据。在发生事故或出现打架斗殴行为时,需要肇事方或主要责任方赔偿时需要出......


·在我国警察见死不救怎么处罚
      在我国警察见死不救怎么处罚?警察见死不救会面临起诉。我国《警察法》第二十一条明确规定:人民警察遇到公民人身、财产安全受到侵犯或者处于其他危......


·饮酒驾车属于交通违章行为,会威胁到他人的人身安全。交警部门对
      饮酒驾车属于交通违章行为,会威胁到他人的人身安全。交警部门对酒驾的查处力度也是很大的,如果发现当事人醉驾的,公安机关会立案,对当事人进行讯问......


·社会抚养费陕西怎么征收
      社会抚养费顾名思义就是因为家庭超生导致社会整体负担成本增加而征收的费用。该笔费用的金额既要是超生家庭能够承担的,又能使超生现象减少,所以就需......


·受贿罪金额司法解释的规定是怎样的?
      我国对于贪污受贿等行为是严厉打击的。其中,受贿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收取他人的贿赂,为他人谋取不当利益的行为。受贿数额达到五千元以上就可以立案......


·劳动争议案件赔偿款项都有哪些
      劳动争议案件赔偿款项都有哪些?劳动争议案件在当下并不少见。如果双方发生了劳动争议又没有一个协商解决的办法,通常会采取法律的手段来保障自己的......


·立案侦查状态的期限是多久?
      立案侦查状态的期限是多久?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


·哪些情况可以申请延期开庭
      有哪些情况可以申请延期开庭(1)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2)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的;(3)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


·买房子不过户的后果是什么?
      买房子不过户的后果是什么?买的房子没过户并不影响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其依然是自始有效的,双方当事人就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的条款履行。在民法规制......


·离婚后男方想要抚养权该怎么争夺
      夫妻在离婚的时候出现争夺孩子抚养权的情况是很常见的,但此时孩子毕竟只有一个,因此注定只有一方能够实际的抚养孩子成长了。那要是离婚后男方想要抚......


·出具的欠条有效期是几年?
      出具的欠条有效期是几年?一、出具的欠条有效期是几年?欠条的有效期是永久的,已注明履行清偿欠款日期的欠条诉讼时效期限从注明清偿欠款日期的当日......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