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公司不交五险一金怎么办
26.nj64.com 王庆磊律师
进公司不交五险一金怎么办1,关于五险一金,根据《劳动法》和《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明显具有国家强制性的特点,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拒绝承担该项法定义务。2,社会保险的缴纳是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共同来承担的,其中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是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共同承担的,生育险和失业保险是由用人单位承担的,其中养老保险用人单位需要承担13%,劳动者需要承担8%,医疗保险用人单位承担6%,员工个人承担2%,失业保险用人单位承担2%,员工个人承担1%;3,可以向当地的社保部门进行投诉,由当地的社保征收机构责令用人单位限期缴纳或补足。用人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补缴社保费的,社保征收机构可以向以银行或其银行查询其银行账户,并可申请县级以上行政部门作出划拨社保费,书面通知开户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划拨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账户余额少于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征收机构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提供担保,签订延期缴费协议。二、员工不交社会保险的处理方式用人单位可以采取以下的处理方式:1、员工不同意缴纳社会保险作为不符合录用条件之一由于员工不同意缴纳社会保险可能导致在发生重大工伤事故后,用人单位要承担的各种费用金额较高,社保机构在现阶段对于用人单位参保前发生的工伤又不承担任何责任。因而对于员工外出较多、工伤事故较多的用人单位,应当将员工不同意缴纳社会保险作为不符合录用条件之一,全面规避发生工伤的风险。2、与员工签订协议约定不缴纳社会保险的补偿标准不得不承认有的单位支付给职工的工资比较低,如果要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其自身的生存状况都存在比较大的问题。在这种情况下如果用人单位要录用这类员工,只能由双方进行协商先由用人单位为其缴纳商业保险规避一定的工伤风险,之后按照每年度一定金额给予社会补偿。同时员工也承诺放弃对用人单位主张补缴社会保险的权利或者今后主张补缴社会保险费用的承担方式。3、与双重劳动关系员工的原单位达成发生工伤后的处理协议如果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的下岗职工的所在单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由于在新用人单位发生的工伤,不能使用原单位缴纳的工伤保险规避风险。为此新用人单位应当与员工的原单位进行联系达成借调的意向,或者发生工伤后由原单位进行申报,由新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用人单位应承担的赔偿责任。《劳动合同法》中有规定,若是用人单位没有按照规定为员工缴纳社保费用的,那么劳动者可以以此为由向单位提出辞职,但并不是说双方解除了劳动合同之后就结束了,此时劳动者还有权利要求单位就之前没有缴纳的社保费用进行补缴,有造成自身损失的情况,还可以要求单位赔偿。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
More>>
·信息公开管理程序
信息公开管理程序1、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在国家档案馆、公共图书馆设置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并配备相应的设施、设备,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
·没有结婚孩子生下来归谁抚养权
在现在的开放思想的时代背景下,越来越多的人选择不结婚,而是以同居的关系来相处。那么,如果在这种同居关系下如果有了孩子怎么办?没有结婚孩子生下来......
·一、夫妻离婚子女的抚养费吗?
一、夫妻离婚子女的抚养费吗?我国《婚姻法》规定,抚养费包括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用,上述费用应当和孩子的实际需要以及当地生活水平相适应,所......
·保险公司融资方式主要有哪些
一、保险公司融资方式主要有哪些?1、银行贷款银行是企业最主要的融资渠道。按资金性质,分为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和专项贷款三类。银行对......
·农村土地使用权度20年是怎么回事?
农村土地使用权度20年是怎么回事?我国采取的土地使用权有期限的制度,决定了土地使用权是有限期使用的特点。因为大部分土地使用权人取得土地使用权都......
·先行占有车位是否可排除后设立抵押权的强制执行?
车位虽不属于住宅,但具有保障居住权益的属性,即便车位被抵押,亦可排除强制执行1.车位虽不属于住宅,但依法属于满足业主住宅需要的必要设施,属于......
·刑事诉讼法抗诉条文中对抗诉的分类怎样的,区别怎样的
对于法院审判的案件如果当事人对判决结果有异议的话,是可以向法院提起上诉的,当然对于一些特殊的案件是一审终审,但是如果人民检察院对于法院审判的......
·生猪购销合同范文,如何写好生猪购销合同?
生猪购销合同范文,如何写好生猪购销合同?生猪为家养的可食用的动物,不仅可直接作为鲜肉供食用,还是各种肉制品的原料。由于生猪的供应货源众多,市......
·构成胁从犯的责任承担是什么
一、构成胁从犯的责任承担是什么我国刑法总则对共同犯罪人的分类,主要采取了以作用为主、以分工为辅的分类原则,即把共同犯罪人分为主犯、从犯、胁从......
·如何避免借款合同纠纷
如何避免借款合同纠纷一、如何避免借款合同纠纷借款合同签订后,一方面,贷款方应当首先履行义务,即根据借款合同规定的日期和数额提供贷款,将贷款......
·我国公司法适用于哪些范围?
我国公司法适用于哪些范围?公司发的适用范围其实就是指公司法的管辖范围,在那些范围对哪些主题能够适用公司法,就跟我国刑法的适用范围只是在那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