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开庭后,法院依职权移送管辖文书范文是怎么样的?


  一、开庭后,法院依职权移送管辖文书范文是怎么样的?
  
  
  民事裁定书(依职权移送管辖用)
  
  
  ××××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民初……号
  
  
  原告:×××,……。
  
  
  ……
  
  
  被告:×××,……。
  
  
  ……
  
  
  (以上写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的姓名或者名称等基本信息)
  
  
  原告×××与被告×××……(写明案由)一案,本院于××××年××月××日立案。
  
  
  ×××诉称,……(概述原告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
  
  
  ×××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未对管辖权提出异议/未应诉答辩。
  
  
  本院经审查认为,……(写明移送的事实和理由)。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条、第三十六条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移送××××人民法院处理。
  
  
  本裁定一经作出即生效。
  
  
  审  判  长   ×××
  
  
  审  判  员   ×××
  
  
  审  判  员   ×××
  
  
  ××××年××月××日
  
  
  (院印)
  
  
  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
  
  
  书  记  员   ×××
  
  
  【说明】
  
  
  1.本样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六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相关规定,供第一审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依职权裁定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用。
  
  
  2.案号类型代字为“民初”。
  
  
  3.当事人在答辩期间届满后未应诉答辩,人民法院在一审开庭前裁定移送的,可以同时援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十五条。
  
  
  4.本裁定一经作出即生效。
  
  
  二、移送管辖必须具备的条件
  
  
  1、移送管辖必须具备的条件:
  
  
  (1)受诉法院已经依法受理了该案件。
  
  
  (2)受诉法院对案件没有管辖权,或是其他有管辖权的法院已经在先立案了。
  
  
  (3)受诉法院认为接受案件移送的法院有管辖权。
  
  
  2、移送管辖的例外:
  
  
  (1)无管辖权的法院已经对案件进行了实体审理,而当事人又未提出管辖权异议的,不必移送管辖,由受案法院继续审理。
  
  
  (2)两个以上法院都有管辖权的诉讼,在先立案的法院不得将案件移送给另一个有管辖权的法院。
  
  
  (3)根据管辖权恒定原则,法院的管辖权不受当事人起诉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政区域变更的影响。
  
  
  综合上面所说的,移送管辖是法院所拥有的权利,但移送管辖也是必须要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而且在移送的时候必须要制定一份移送管辖的文书,写明案件的整个实事情况,这样才能得到该管辖法院的认可,从而进行接受此案件。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2023追尾事故责任怎样分
      追尾事故责任怎样分1、后车撞行驶中的前车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后车承担全部责任。2、夜间前车没有尾灯,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车承担事故次要责任,......


·老婆有精神病离婚谁来照顾她
      一般由父母来照顾,如果有子女且已成年,也可以由子女来赡养。同时离婚时另一方应给予精神病人一次性的经济帮助。关于精神病人在离婚诉讼中,被确认为......


·承包合同无效返还定金有利息吗?
      承包合同无效返还定金有利息吗?无效合同返还不包括利息。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五条和第一百五十七条的规定,无效的合同或者被撤销的合同自始没有......


·一、如何办理离婚财产公证?
      一、如何办理离婚财产公证?当事人办理离婚公证,应到其住所地的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提出申请。当事人可以就财产分割达成协议,办理财产公证并不是必......


·怎么查看专利是否已经变更了专利权利人
      怎么查看专利是否已经变更了专利权利人一、怎么查看专利是否已经变更了专利权利人?国家专利发明的查询方法1、登陆“国家知识产权局”或“中国专......


·信用卡诈骗罪数额巨大的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信用卡的出现是为了方便人民的日常生活,缓解哪些急需资金的主体的经济压力,在办理信用卡时,会考察期是否有经济基础,是否有能力支付相应的金额,但......


·公司法清算组成员是如何产生的?
      公司法清算组成员是如何产生的?一、公司法清算组成员是如何产生的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


·刑事诉讼法辨认的规定有哪些
      在执法机关进行办案的时候,有些时候辨认的结果对案件来说是非常重要的。不论在取证上还是在判决上,有时候都需要通过辨认来获得一定的结果。我国刑事......


·中介租房注意事项具体有哪些
      1、要选择合法的、信誉度较高的房屋中介机构,可以在网上或者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查询所选中介机构的登记情况和信用情况,并认真查证其是否具备相应的资质......


·一、天津醉驾超标电动车怎么办?
      一、天津醉驾超标电动车怎么办?最高法对超标电动车醉驾的处罚也是处1到6个月的拘役并处罚金,超标的电动车醉驾的法律后果和机动车都是一样的,所以醉......


·银行贷款利息是多少
      银行贷款利息是多少、利息最高是多少?一、银行贷款利率如何确定1、贷款利率的确定:贷款人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贷款利率的上下限,确定每笔贷......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