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简易交付和拟制交付区别是什么?

简易交付和拟制交付区别是什么?简易交付:买卖合同生效时所有权转移。拟制交付: 出卖人将物权凭证如提单交付给买受人时物的所有权转移。在简易交付中,要注意两点:1、受让人须于动产物权设立和转让前先让占有该动产,但受让人基于何种原因占用该动产,审判实践中无需考虑。2、当事人之间不仅要有物权让与的合意,而且该合意生效之时,才发生物权变动的效力,在审判实践中,还要注意按照法律有关法律行为生效要件的规定,审查当事人之间的质权设立或动产所有权转让合同是否生效,并据此判断物权变动是否发生效力。二、民法典中交付的方式有哪些?1、现实交付,即出卖人将标的物置于买受人的实际控制之下,是标的物直接占有的移转,此为交付的常态。2、简单交付,即买卖合同订立前,买受人已经通过租赁、借用、保管等合同关系实际占有标的物,标的物的交付系于合同生效的交付方式。3、占有改定,即动产物权的出让人与受让人之间特别约定,标的物仍由出让人继续占有,但在物权让与合同成立时,视为交付,受让人取得间接占有。4、指示交付,又称返还请求权让与,动产由第三人占有时,出让人将其对第三人的返还请求权让与受让人以代替支付。5、拟制交付,即出让人将标的物的权利凭证(仓单、提单)交与受让人以代替物的现实交付。  《民法典》第二百二十四条??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在现实生活中,交付的方式是多种多样的,除却我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明文规定的现实交付、简易交付、占有改定、指示交付四种交付方式外,拟制交付是一类学理和实践上都常见的交付方式。此时如果标的物仍由出让人或第三人占有,则受让人会取得对于物的间接占有。综上所述,在商品买卖过程中,双方订立书面合同,如果这个时候商品所有权就转移,双方完成过户手续,属于简单交付的一种。而在实践中,订立合同可能只是交易的第一步,之后买方付款,卖方提供提单等凭证,等买方拿到提单才完成真正交付。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公司非法集资200万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开公司做生意资金链是最重要的,资金链一旦断开公司就无法再运营下去了。所以很多公司在资金周转不开的时候会通过集资、融资来维持资金链,集资的方式......


·夫妻离婚时债务应如何清偿
      一.离婚时债务应如何清偿《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清偿。所谓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是指在婚姻关系......


·土地还未经批准征收,就能对地上房屋进行拆迁吗?
      一、土地还未经批准征收,就能对地上房屋进行拆迁吗?  依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需要建设使用集体土地的,除去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外......


·注册商标许可使用合同的被许可人的诉讼地位是怎样的?
      注册商标许可使用合同的被许可人的诉讼地位是怎样的?您都知道,我国保护注册商标,当然注册商标也是可以由商标的所有权人交商标许可给他人使用。当......


·单位犯罪还是个人犯罪的区别是什么
      在日常生活当中,任何一项案件在具体实施的时候都有其犯罪特点。并且在某些情况下实施犯罪的行为人不同,那么所造成的社会影响力和所需要承担的法律后......


·专利权期满后还可以进行续期吗
      专利权期满后还可以进行续期吗一、专利权期满后还可以进行续期吗这个是无法继续申请了实用新型专利权的期限为十年,从申请日起算。专利权的终止根......


·一、是否房屋租赁合同到期赔偿装修?
      一、是否房屋租赁合同到期赔偿装修?是否对装修的部分进行赔偿需要看当时租赁合同双方是如何约定的,无特殊约定是得不到补偿的,甚至会被要求恢复原样......


·对行政处罚管辖的分类有哪些
      行政处罚的管辖就是确定对某个行政违法行为应有哪一级,或哪一个行政机关实施处罚的法律制度。它是由行政机关内部分工决定的。那么您关于对行政处罚管......


·劳动者解除合同有经济补偿金么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劳动者解除合同有经济补偿金么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第二十条规定,劳动者按照《劳动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劳......


·我国逃逸后交强险赔偿吗
      一、我国逃逸后交强险赔偿吗虽然逃逸了,但是造成了第三方受伤,保险公司还是应该赔偿。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三章赔偿的规定......


·碰到不能申请法律援助的时候
      碰到不能申请法律援助的时候一、法律援助中心不予提供法律援助的情形:(1)因申请人的过错责任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而引起的民事诉讼或刑事自诉案件;......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