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从哪些方面优化合同管理流程较好?

从哪些方面优化合同管理流程较好? (一)项目的审批
  1、项目承办部门按照上级或厂部确定的项目,提出拟采购的物资项目(包括物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技术参数、主要设备的内部配置)或拟实施的工程项目(包括工程概括、技术方案与要求,安全方案、施工工期、施工机械与设备等)以及拟邀请谈判的供应商、承包商名单。
  2、主管厂领导审批。
  3、纪监、审计部门对合同项目申请的真实性、拟邀请对方当事人名单进行监督。
   (二)资质审查
  1、项目承办人负责调查、了解对方当事人主体资格、资信和履约能力等情况。
  2、项目承办人在邀请对方当事人参加合同谈判时,应同时通知对方带齐各种符合规定要求的资质审查材料。
  3、法律事务室对对方当事人符合规定要求的资质审查材料进行合同资格审查并出具意见。
  4、纪监、审计部门对对方当事人主体资格、资信和履约能力等情况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监督。
   (三)准备会议
  1、合同谈判前应召开准备会议,确定谈判方案及主谈人员,统一谈判意见。
  2、准备会议由承办部门召集、主持,其他参与谈判的人员参加。
  3、项目承办人负责整理会议纪要,并经全体参会人确认。
  4、项目承办人负责起草合同草案,法律事务室可以予以协助。
  5、纪监、审计部门应当宣布谈判纪律,对保守我厂商业秘密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四)合同谈判与审查会签
  1、项目承办部门负责组织各合同管理、监督部门及其他相关技术部门的人员参与谈判。
  2、项目承办人对谈判中临时遇到的重大问题应及时进行协调,并向本部门负责人汇报,必要时向厂部有关领导请示。
  3、项目承办人负责合同文本审查会签的流转。
  4、纪监、审计部门对谈判过程及谈判程序的规范性进行监督。
   (五)合同签订、盖章与归档
  1、项目承办人将审查会签后的合同送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署。
  2、合同专用章管理人员对签署合同用印的程序核对无误后,加盖合同专用章,至此合同正式订立。
  3、合同签订后,项目承办人应当及时将完整的合同挡案移交法律事务室归档。
  4、纪监、审计部门对合同及签订合同过程的合法性进行监督。
   (六)项目实施及结算
  1、项目竣工后,由承办部门组织有关部门验收并出具竣工验收单。
  2、对方当事人据此可领取《合同结算表》,进行结算。
  3、财务科依据结算表,办理付款事宜。
  4、合同履行完毕或权利义务终止后,项目承办人应及时通知法律事务室,法律事务室应及时向档案管理部门移交合同挡案。
  5、纪监、审计部门对合同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企业优化合同管理流程需要从合同管理流程的每一个环节着手,具体到从项目开始到合同签订保存的每一个节点,每个部门与当事人需要作好记录。企业只有建立规范的合同管理程度,优化合同管理流程,才能便于查找员工信息、搜素合同内容,从而提高各部门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想了解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做工伤鉴定要多长时间呢,鉴定需要哪些材料?
      工作中的受伤如果要进行工伤保险的理赔,就必须要走工伤鉴定的流程,才能最终提供完善的资料进行索赔,首先得由用人单位提出工伤鉴定申请,鉴定单位才......


·上海五险一金公司和个人缴纳比例是怎样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条规定:“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


·中外合资设计企业注册资本是否有限制
      一、中外合资设计企业注册资本是否有限制?中外合资设计企业注册资本是有限制的,具体的规定是:1、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投资总额在300万美元以下......


·试用期要签合同吗?
      ?试用期是要签合同的。劳动合同双方可以不约定试用期,也可以约定试用期限,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即试用期应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期间,......


·经济合同违约金如何算?
      经济合同违约金如何算?一、法定违约金和约定违约金分别怎么算违约金可分为法定违约金与约定违约金。法定违约金是指在一些法规(如《工矿产品购销合......


·欠钱不还起诉不管事怎么办?
      欠钱不还起诉不管事怎么办《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八条规定:“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


·轻伤二级判六个月是否正常?
      轻伤二级判六个月是否正常?一、轻伤二级判六个月是否正常?打架致人轻伤二级,打人者涉嫌故意伤害罪,按照规定应当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积极......


·刑诉法证据手机短信符合规定吗
      在刑事诉讼案件处理过程中,需要一些物品或信息作为证据来帮助案件的解决,但不是所有的东西都可以作为证据,我国刑事诉讼法对证据的种类做了具体的规......


·挪用公款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挪用公款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数额较大、......


·公司辞退员工补偿标准是什么?
      公司辞退员工补偿标准是什么?公司辞退员工补偿标准是什么?一、公司辞退你的原因是什么,原因不同,补偿或者赔偿是不一样的。二、如果是你有以下的......


·肇事逃逸能不被拘留么?
      肇事逃逸能不被拘留么?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处十五日以下的行政拘留,不会被刑事拘留。肇事逃逸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