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刑事抗诉最高检的司法解释是什么?

一、刑事抗诉最高检的司法解释是什么?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刑事抗诉工作的若干意见》是2001-03-02由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条例。刑事抗诉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1、坚持依法履行审判监督职能与诉讼经济相结合;
  
  
  2、贯彻国家的刑事政策;
  
  
  3、坚持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4、贯彻“慎重、准确、及时”的抗诉方针。
  
  
  二、刑事抗诉的范围
  
  
  (一)人民法院刑事判决或裁定在认定事实、采信证据方面确有下列错误的,人民检察院应当提出抗诉和支持抗诉:
  
  
  1、刑事判决或裁定认定事实有错误,导致定性或者量刑明显不当的。主要包括:刑事判决或裁定认定的事实与证据不一致;认定的事实与裁判结论有重大矛盾;有新的证据证明刑事判决或裁定认定事实确有错误。
  
  
  2、刑事判决或裁定采信证据有错误,导致定性或者量刑明显不当的。主要包括:刑事判决或裁定据以认定案件事实的证据不确实;据以定案的证据不足以认定案件事实,或者所证明的案件事实与裁判结论之间缺乏必然联系;据以定案的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经审查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人民法院以证据不足为由判决无罪错误的。
  
  
  (二)人民法院刑事判决或裁定在适用法律方面确有下列错误的,人民检察院应当提出抗诉和支持抗诉:
  
  
  1、定性错误,即对案件进行实体评判时发生错误,导致有罪判无罪,无罪判有罪,或者混淆此罪与彼罪、一罪与数罪的界限,造成适用法律错误,罪刑不相适应的。
  
  
  2、量刑错误,即重罪轻判或者轻罪重判,量刑明显不当的。主要包括:未认定有法定量刑情节而超出法定刑幅度量刑;认定法定量刑情节错误,导致未在法定刑幅度内量刑或者量刑明显不当;适用主刑刑种错误;应当判处死刑立即执行而未判处,或者不应当判处死刑立即执行而判处;应当并处附加刑而没有并处,或者不应当并处附加刑而并处;不具备法定的缓刑或免予刑事处分条件,而错误适用缓刑或判处免予刑事处分。
  
  
  3、对人民检察院提出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所作判决、裁定明显不当的。
  
  
  (三)人民法院在审判过程中严重违反法定诉讼程序,有下列情形之一,影响公正判决或裁定的,人民检察院应当提出抗诉和支持抗诉:
  
  
  1、违反有关回避规定的;
  
  
  2、审判组织的组成严重不合法的;
  
  
  3、除另有规定的以外,证人证言未经庭审质证直接作为定案根据,或者人民法院根据律师申请收集、调取的证据材料和合议庭休庭后自行调查取得的证据材料没有经过庭审辨认、质证直接采纳为定案根据的;
  
  
  4、剥夺或者限制当事人法定诉讼权利的;
  
  
  5、具备应当中止审理的情形而作出有罪判决的;
  
  
  6、当庭宣判的案件,合议庭不经过评议直接宣判的;
  
  
  7、其他严重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影响公正判决或裁定的。
  
  
  (四)审判人员在案件审理期间,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影响公正判决或裁定,造成上述第(一)、(二)、(三)项规定的情形的,人民检察院应当提出抗诉和支持抗诉。
  
  
  最高检为了规范刑事抗诉的处理程序,出台了这项规定进行明确说明,当事人在提出刑事抗诉申请时,也需要根据辩护人的相关意见进行合法的认定,具体情况应当由检察机关依据该意见结合提交的相关抗诉申请进行法律适用的判断。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交了首付可以退房吗
      很多购房者在交了首付之后因为各种原因,在交了房屋首付之后,产生退房的想法,这样的情形下可以退房吗,如果退房的话能不能要回首付和定金,之后的按......


·个人借贷应注意什么 还款期限届满怎么办
      生活中个人借贷关系的双方当事人之间多为支属关系或同事、同乡、同学等社会关系,个人借贷应注意什么呢?在借款后以种种理由推托,不主动偿还,或不见踪......


·在我国寻衅滋事打成轻微伤可以调解吗
      在我国寻衅滋事打成轻微伤可以调解吗有些人在生活当中实施某种行为的同时就知道造成的结果根本就是得不偿失的,但是当时在做某件事情的时候可以说也......


·公司辞退员工要立即发工资吗
      公司辞退员工要立即发工资吗?理论上应该立即发工资,劳动者辞职,用人单位应在解除劳动合同时一次性支付劳动者的全部工资。如果未及时支付工资,有两个......


·个人购买房子后有哪些证件
      个人购买房子后有哪些证件个人买房后拿到的证件分别有购房合同,首付款收据,《个人房屋贷款申请表》,《房屋他项权利证》等证件。具体见下文介绍:......


·有资格担任临时性监护人的人有哪一些?
      有资格担任临时性监护人的人有哪一些?有资格担任临时监护人的有父母过世或缺乏监护能力时,由下列人担任监护人:(一)祖父母,外祖父母;(二......


·诉讼时效的中止和中断的区别是什么?
      诉讼时效的中止和中断的区别是什么(1)发生诉讼时效中止的事由是由于当事人主观意志以外的情况,而发生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则取决于当事人的主观意志即当......


·离婚抚养费增加的情形有哪些
      离婚抚养费增加的情形有哪些要求增加抚养费的情形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子女在必要时可以向父母中的任何一方请求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


·肇事者逃逸车主去世如何处罚?
      肇事者逃逸车主去世如何处罚?肇事者逃逸后车主去世的,被视为是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死亡且逃逸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以上七年以下;逃逸致人死亡的,判处七......


·夫妻离婚后怎样变更抚养权
      离婚后怎样变更抚养权(一)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另行起诉。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长到有识别能力时,主动提出与另一方一起生......


·根据法律规定文盲如何立遗嘱才有效?
      根据法律规定文盲如何立遗嘱才有效?一、根据法律规定文盲如何立遗嘱才有效?根据法律规定文盲这个遗嘱要想有效可以委托他人代为书写,故无法设立自......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