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一、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复议起诉一定会被受理吗?

一、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复议起诉一定会被受理吗?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复议起诉并不是一定会被受理,交通事故审查认定复核期限的规定
  
  
  1、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三日内书面申请复核。
  
  
  2、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到当事人书面复核申请后五日内,应当作出是否受理决定。
  
  
  3、自受理复核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复核结论。
  
  
  4、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出责令重新认定的复核结论后,原办案单位应当在十日内依照本规定重新调查,重新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撤销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5、重新调查需要检验、鉴定的,原办案单位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重新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撤销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二、对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结果不服该怎么办
  
  
  (一)当事人自行委托伤残评定的,对伤残评定结论不服分为以下两种情形
  
  
  1.申请伤残评定的受害人自己不认可伤残评定结果的。首先,可以对伤残评定自行申请重新鉴定,法律对该种情况下申请伤残评定的次数没有限制。其次,受害人可以起诉到法院,不提供自己已经申请伤残评定的评定内容,要求法院委托专业伤残评定机构进行伤残评定。
  
  
  2.一方当事人自行申请伤残评定,另一方对伤残评定结果有异议的,可以申请重新鉴定。《证据规定》第二十八条规定:“一方当事人自行委托有关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另一方有证据足以反驳并申请重新鉴定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
  
  
  (二)当事人没有自行委托进行伤残评定,而是直接起诉,要求人民法院委托伤残鉴定。另一方对伤残评定结论有异议,进行救济的方式有两种
  
  
  1.作为伤残评定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重新鉴定。《证据规定》第二十七条规定:“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委托的鉴定机构作出的鉴定结论有异议申请重新鉴定,提出证据证明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一)鉴定机构或鉴定人员不具备相关资格的(二)鉴定程序严重违法的(三)鉴定结论明显证据不足的 (四)经过质证认定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其他情形。对有缺陷的鉴定结论,可以通过补充鉴定、重新鉴定或者补充质证等方法解决的,不予重新鉴定。
  
  
  2.通过诉讼手段,使法院不予采纳。一是当事人自行在法庭中对鉴定人进行质询;二是聘请专业人士对伤残评定结论进行质证
  
  
  综上所述,通过对《证据规定》第二十七条与第二十八条的比较,实际上当事人自行委托的鉴定证明力低于法院委托鉴定机构鉴定得出的鉴定结论。
  
  
  任何人在制定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书时,必须要按照流程,且需要在限定的期限内得到认定的结果,若是交通事故致残的主体,不服从认定的结果,是需要在拿到认定结果之后的三天内,就提出复议的请求的,此时还需要拿出自己不服从的证据。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股权投资风险是什么?
      股权投资风险是什么?近年来,私募股权投资的越来越多,并且常常以各种企业的形式参与其中,进行投资。对于投资方,应严格依据法律的规定进行投资,同......


·合同期与服务期,该以哪个为准
      合同期与服务期,该以哪个为准有签定培训服务协议,约定服务期的,劳动合同需续延至服务期满。双方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主要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实......


·协议中断劳动关系如何书写协议书?
      我们知道,劳动者在进入用人单位工作之后双方应签订一份劳动合同,对劳动过程中的相关事项进行约定。劳动合同一般会有一个期限,如一年或三年,在此期......


·房屋买卖要交哪些税 房屋赠与要交什么税
      房屋的价值是比较大的,因此在进行买卖的时候,国家也会要求当事人依法纳税。但具体来说这个房屋买卖要交哪些税呢?而要是进行的是房屋的赠与,那么这......


·收到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三日内
      收到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三日内,向事故认定单位的上一级申请复核(这里的三日只能是工作日)。 建议复核申请人在申请复核时要注意以下问题:1、不要耽......


·哪些不属于道路交通事故
      哪些不属于道路交通事故(一)厂矿、油田、农场、林场自建的专用道路,农村耕道、机关、学校、单位大院、车站、机场、港口货场内以及住宅区楼群之间的......


·工程质量事故防范措施有什么?
      工程质量事故防范措施有什么?虽然国家以及行业出台了各种工程施工质量要求标准,但是仍然有些施工单位不按照标准施工,造成工程质量问题,严重甚至还......


·卖房子土地使用证能过户不?
      很多人在买房时只知道房产证,对于土地证却不是那么了解,其实在办理房屋买卖手续时,一般是需要双证齐全的,也就是房屋的房产证和土地证都要办理过户......


·侵犯法人名誉权赔偿精神损害费用吗?
      侵犯法人名誉权赔偿精神损害费用吗?根据我国现今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法人名誉权受到侵害,不能要求精神抚慰金赔偿。根据有关司法解释,只有当侵害名誉......


·广东网络诈骗立案金额是多少
      广东网络诈骗立案金额是多少?广东网络诈骗立案金额是6000元,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在2014年的时候就诈骗罪的数额规定作出了相关的通知,而至今尚未对该通......


·没离婚不让探视孩子该怎么办
      没离婚不让探视孩子该怎么办对拒不执行有关探望子女等判决和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的规定,是指对拒不履行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的有关个人和......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