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诉讼标的100万要交多少诉讼费?

诉讼标的100万要交多少诉讼费?
  
  一、诉讼标的100万要交多少诉讼费
  
  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三章 诉讼费用交纳标准
  
  第十三条 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
  
  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
  
  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
  
  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
  
  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二、诉讼费交纳退还
  
  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上诉人预交。被告提起反诉,依照本办法规定需要交纳案件受理费的,由被告预交。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可以不预交案件受理费。
  
  申请费由申请人预交。但是,本办法第十条第(一)项、第(六)项规定的申请费不由申请人预交,执行申请费执行后交纳,破产申请费清算后交纳。
  
  这里所说的费用,待实际发生后交纳。
  
  当事人在诉讼中变更诉讼请求数额,案件受理费依照下列规定处理:
  
  (一)当事人增加诉讼请求数额的,按照增加后的诉讼请求数额计算补交;
  
  (二)当事人在法庭调查终结前提出减少诉讼请求数额的,按照减少后的诉讼请求数额计算退还。
  
  第二十二条 原告自接到人民法院交纳诉讼费用通知次日起7日内交纳案件受理费;反诉案件由提起反诉的当事人自提起反诉次日起7日内交纳案件受理费。
  
  上诉案件的案件受理费由上诉人向人民法院提交上诉状时预交。双方当事人都提起上诉的,分别预交。上诉人在上诉期内未预交诉讼费用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在7日内预交。
  
  申请费由申请人在提出申请时或者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内预交。
  
  当事人逾期不交纳诉讼费用又未提出司法救助申请,或者申请司法救助未获批准,在人民法院指定期限内仍未交纳诉讼费用的,由人民法院依照有关规定处理。
  
  依照本办法第九条规定需要交纳案件受理费的再审案件,由申请再审的当事人预交。双方当事人都申请再审的,分别预交。
  
  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规定移送、移交的案件,原受理人民法院应当将当事人预交的诉讼费用随案移交接收案件的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过程中发现涉嫌刑事犯罪并将案件移送有关部门处理的,当事人交纳的案件受理费予以退还;移送后民事案件需要继续审理的,当事人已交纳的案件受理费不予退还。
  
  中止诉讼、中止执行的案件,已交纳的案件受理费、申请费不予退还。中止诉讼、中止执行的原因消除,恢复诉讼、执行的,不再交纳案件受理费、申请费。
  
  第二审人民法院决定将案件发回重审的,应当退还上诉人已交纳的第二审案件受理费。
  
  第一审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受理或者驳回起诉的,应当退还当事人已交纳的案件受理费;当事人对第一审人民法院不予受理、驳回起诉的裁定提起上诉,第二审人民法院维持第一审人民法院作出的裁定的,第一审人民法院应当退还当事人已交纳的案件受理费。
  
  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七条规定终结诉讼的案件,依照本办法规定已交纳的案件受理费不予退还。
  
  在确定民事案件诉讼费的时候,首先要区分清楚案件性质,属于财产性案件的,那么才会结合到诉讼请求中的金额来确定诉讼费。此时不同阶段的标的额,对诉讼费的计算比例不一样。而一般诉讼费是由原告、上诉人等预交的,但要是被告提起反诉的话,那此时就由被告预交诉讼费。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著作权保护客体不包括什么
      著作权保护客体不包括什么1.不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不受本法保护。(著作权法第四条)比如违背法律、宣传反科学、反人类、......


·打离婚官司一审会判吗?
      一对夫妻,因为感情不和难免会离婚。离婚就会牵扯到相关的法律问题,夫妻双方打离婚官司一审会判吗?打离婚官司据说至少要六个月之后才结束。如果证据......


·保证贷款的办理流程是什么?
      保证贷款的办理流程是什么?一、保证贷款的办理流程是什么?1、申请:企业提出贷款担保申请2、考察:考察企业的经营情况、财务情况、抵押资产情况、......


·一、解除宅基地买卖合同范本之中需要包含哪些问题?
      一、解除宅基地买卖合同范本之中需要包含哪些问题?解除宅基地买卖合同之中需要包含宅基地纠纷双方的基本信息、需要解除该合同的理由以及纠纷的解决办......


·随着离婚的人数增加
      随着离婚的人数增加,离婚率也越来越高了,在离婚的时候,遇到最大的问题就是财产分割问题和孩子的抚养权问题,那么离婚的时候女方可以要抚养权吗?答案......


·因用人单位原因未订立或未续订书面劳动合同,应承担何种法定责任?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汽车油漆购销合同范文
      汽车油漆购销合同范文汽车油漆购销合同范文甲方:乙方: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一致同意油漆购销达成以下条款,作为双方履行购销合同之准则:......


·在日常生活中,总有一些人捏造散布一些虚假的事实或者侮辱他人的
      在日常生活中,总有一些人捏造散布一些虚假的事实或者侮辱他人的人格的事件出现,这样的行为给受害人的精神以及生活方面都带来了影响。这样的行为有的......


·国家赔偿申请材料有哪些?
      国家赔偿申请材料有哪些?一、国家赔偿申请材料有哪些?国家赔偿申请材料主要有:1、国家赔偿申请书正本一份,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出副本。书写......


·日常生活中,微信是人们使用最频繁的软件。一些对微信使用不熟的
      日常生活中,微信是人们使用最频繁的软件。一些对微信使用不熟的人们,可能通过扫描陌生二维码被骗过。当事人的财产受到损失后,应该保留截图等证据,......


·抽逃出资表现形式都有哪些
      抽逃出资表现形式都有哪些一、抽逃出资表现形式都有哪些抽逃出资在实践中主要表现为以下几种方式:1、设立公司时利用过桥贷款作为注册资金,待公......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