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不批捕不起诉听证宣告制度的规定是怎样的?

根据不批捕不起诉听证宣告制度适用于是刑事案件,检察院若是决定不批捕同时也不起诉犯罪嫌疑人那么就会启动听证的程序,刑事案件一般都会经过逮捕的程序之后才会起诉,对于公安机关已经完成了侦查的任务,但是检察院却不批捕也不起诉的情形还是比较少的。一、不批捕不起诉听证宣告制度的规定是怎样的?不批捕不起诉听证宣告制度规定检察院若是决定不批捕同时也不起诉犯罪嫌疑人那么就会启动听证的程序,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九条规定,凡需要提起公诉的案件,一律由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的时候,必须查明:(一)犯罪事实、情节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犯罪性质和罪名的认定是否正确;(二)有无遗漏罪行和其他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人;(三)是否属于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四)有无附带民事诉讼;(五)侦查活动是否合法。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规定,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本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案件,应当同时对侦查中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解除查封、扣押、冻结。对被不起诉人需要给予行政处罚、行政处分或者需要没收其违法所得的,人民检察院应当提出检察意见,移送有关主管机关处理。有关主管机关应当将处理结果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不起诉的决定,应当公开宣布,并且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被不起诉人和他的所在单位。如果被不起诉人在押,应当立即释放。二、不批捕不起诉还要判刑吗不会判刑。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不起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移送起诉的案件和自行侦查终结的案件进行审查后,认为犯罪嫌疑人的行为不符合起诉条件或没有必要起诉的,依法不将犯罪嫌疑人提交人民法院进行审判、追究刑事责任的一种处理决定。 不起诉是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后依法做出的处理结果之一,其性质是人民检察院对其认定的不应追究、不需要追究或者无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嫌疑人所作的一种诉讼处分。它的法律效力在于不将案件交付人民法院审判,从而在审查起诉阶段终止刑事诉讼。检察院若是不同意逮捕也不起诉犯罪嫌疑人,就必须要执行听证宣告的程序,公安机关已经完成了侦查的任务,但是检察院依旧没有同意逮捕的请求,在审查之后也决定不起诉,此时犯罪嫌疑人是不会被判刑的,最多只会被要求支付罚金。在检察院做出不逮捕不起诉的决定之后,必须要启动听证程序。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要开公司法人要求有哪些
      要开公司法人要求有哪些?法人即法定代表人,是由民事行为能力和民事权利能力的,能够拥有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并享有民事权利的组织。负有个人责任的......


·目前,环境污染健康损害越来越多的受到大家普遍的关注。环境污染
      目前,环境污染健康损害越来越多的受到您普遍的关注。环境污染可以分为大气污染、水污染、噪声污染和固体废弃物污染。那么他们分别有哪些损害?下文介......


·一、索赔误工费需要哪方面的证据?
      一、索赔误工费需要哪方面的证据?证明误工费数额的证据方面,一个是收入状况证据,一个是误工时间的证据。1、收入状况证据内容可以包括:(1)具体的收入......


·无形损失属于国家赔偿范围吗?
      在现实社会生活中,我们有时会听到有些公民抱怨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不按照既定规范审理案件,导致自己的权益收到了侵害,针对此种现象,为了保护公民的......


·发生交通事故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
      发生交通事故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那么交通事故负同等责......


·监护人和抚养人有什么区别
      监护人和抚养人有什么区别在我们从小的的思想观念认知中,父母不仅是我们的监护人同时也肩负着抚养我们的角色,但是在法律中却有着不同的诠释,两者是......


·土地承包经营权法律法规的内容是什么
      土地承包经营权法律法规的内容是什么一、关于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相关法律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第九章:深化农......


·公司拖欠工资起诉程序是怎么样的?
      公司拖欠工资起诉程序是怎么样的?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用人单位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是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的,起诉的流程包括准备材料、写......


·在我国非法集资公司怎么举报
      勇敢的向我国的公安机关揭发和举报生活当中的一切违法犯罪的活动,如果您都具备这样的意识的话,那么可以说从很大一种程度上会杜绝违法犯罪活动的发生......


·一、交通事故致死亡赔偿流程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致死亡赔偿流程是什么?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九条规定:“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


·强制传唤是强制措施吗?
      强制传唤是强制措施吗?强制传唤是强制措施,被传唤人拒不提供家属联系方式或者有其他无法通知的情形的,可以不予通知,但应当在询问笔录中注明。使用传......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