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一、河南官员醉驾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一、河南官员醉驾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河南官员醉驾会被要求支付罚金,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涉嫌危险驾驶罪定罪,即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醉驾从重处罚的情形有哪些
  
  
  1.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2.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
  
  
  3.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驾驶的;
  
  
  4.驾驶载有乘客的营运机动车的;
  
  
  5.有严重超员、超载或者超速驾驶,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使用伪造或者变造的机动车牌证等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的;
  
  
  6.逃避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或者拒绝、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7.曾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受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追究的,以及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
  
  
  任何醉驾的驾驶员都是会受到处罚的,并不会由于其是官员而会有所例外,若是其利用官位向执法人员施压,此时不仅会为醉驾违章进行处罚,还会被认定为是滥用职权,此两种行为无疑都是违法的。醉驾的行为若是导致交通事故发生,该醉驾着有可能会被认定为是交通事故的主要责任人。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教育法律过错推定原则是什么意思?
      教育法律过错推定原则是什么意思?过错推定,也叫过失推定,在侵权行为法上,就是受害人在诉讼中,能证明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的因果关系的情况下,......


·最新雇佣关系赔偿标准
      生活中,雇佣关系是大量存在的,这是一种平等的关系,双方约定由一方提供劳务,而另一方支付报酬。通常在雇佣关系中发生的纠纷是按照民事争议来处理的......


·限制高消费令是不是失信人员?
      限制高消费令是不是失信人员?是,最高法院拟出台一项司法解释,对拒不执行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的失信人员,将采取“限制高消费”的严厉措施。这次上升到出......


·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程序有哪些
      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程序有哪些非法证据排除,是为了进行减少证据的失误,尽量的避免冤假错案的产生。因此,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程序是十分的严格的。那么,......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收费管理暂行办法
      交通事故在生活中往往难以避免,而发生交通事故之后,许多车主也都会选择报警,请交警处理事故,划分好双方的责任,以使纠纷可以在权威认定各自责任的......


·酌定不起诉的定义是怎样的?
      酌定不起诉的定义是怎样的?酌定不起诉,又称相对不起诉或裁量不起诉。是检察官根据起诉便宜主义对自己拥有的诉权的舍弃而决定不起诉。我国现行的酌定不......


·私企可以随便辞退人吗?
      私企可以随便辞退人吗私人企业不可以随便开除一个员工。《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在试用期......


·成都社保补缴新政策具体?
      成都社保补缴新政策具体有哪些根据现行成都社保条例规定,生育保险欠费2个月以上、医疗保险欠费4个月以上视为中断,会影响生育保险待遇及住院医疗费报......


·一、醉驾被吊销驾照后开车受到什么处罚?
      一、醉驾被吊销驾照后开车受到什么处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


·刑事诉讼法规定回避的情形有哪些
      无论是在民事诉讼还是行政诉讼,又或者是在刑事诉讼当中,其实都是存在回避的制定,因为可能审理案件的审判员、陪审员、书记员等等与案件的当事人有某......


·有民事纠纷能出国旅游吗
      有民事纠纷能出国旅游吗一、有民事纠纷能出国旅游吗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一条规定: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对其......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