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刑事拘留期限是从哪天开始算

刑事拘留期限是从哪天开始算
  
  一、刑事拘留期限是从哪天开始算
  
  刑事拘留时间以日计算,按刑事诉讼法规定,开始的日不计算在期间内,从第二天起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五条规定:
  
  期间以时、日、月计算。期间开始的时和日不算在期间以内。法定期间不包括路途上的时间。上诉状或者其他文件在期满前已经交邮的,不算过期。
  
  期间的最后一日为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满日期,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在押期间,应当至期满之日为止,不得因节假日而延长。
  
  二、构成刑事拘留的条件
  
  刑事拘留是一种临时性的刑事强制措施,主要是针对有重大犯罪嫌疑的人采取的,其期限为三日,但可以延期至七日;如果有流窜作案、结伙作案、多次作案情形之一的,方可延期至三十日。如果公安机关超期羁押的话,则超期部分肯定应该赔偿。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一条:“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第六十九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刑事拘留是最常见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一般嫌疑人、被告人在被依法采取了刑事拘留措施之后,其实可以委托律师来申请取保候审,当然要获得取保候审的批准,首先肯定是需要符合条件要求,其次就是按照规定提出申请,最后还需要提交保证金或者提供保证人。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强奸罪的犯罪预备与强奸未遂的区别是什么?
      强奸罪的犯罪预备与强奸未遂的区别是什么?强奸是犯罪人违背妇女的自由意志,强行与之发生性交行为,作为一项性质极为恶劣的犯罪行为,我国法律对强奸......


·挪用资金怎么量刑处罚?
      挪用资金怎么量刑处罚犯有挪用资金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1、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量刑......


·遗产继承需要什么材料
      遗产继承需要什么材料1、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需为公安机关或医院出具的证明,如:死亡人员销户后的人口信息表;也可是人民法院的宣告死亡裁定书。2、遗......


·离婚后发现的财产怎么办?
      离婚后发现的财产怎么办?一般情况下当事人应当在协议离婚并发现有漏分财产事实后的两年内提起民事诉讼。法院按照的夫妻财产制度来处理就可以让当事人得......


·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转让的相关注意事项
      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转让的相关注意事项一、《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节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第三十二条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


·信用卡诈骗警察立案标准是什么?
      信用卡诈骗警察立案标准是什么?我们每天在新闻上都能听到各种各样的诈骗消息,但是中国作为一个逐渐步入法制社会和科学不断进步的国家,政府也在不懈......


·劳务派遣公司设立需要什么条件
      劳务派遣公司设立需要什么条件一、劳务派遣公司设立需要什么条件根据《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规定,注册劳务派遣公司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


·刑法中刑事责任年龄划分是怎么规定的
      刑法中刑事责任年龄划分是怎么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


·诉讼时效中断的条件有哪些
      针对民事纠纷来说,在实际处理的时候诉讼是一种不错的方式,同时也是较为有效的方式之一。不过如果打算向法院提起诉讼的话,则就要考虑到诉讼时效的问......


·用人单位克扣工资有哪些风险
      用人单位克扣劳动者工资的,需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同时也会承担相应的风险。那么单位克扣工资有哪些法律风险呢?而在哪些情况下单位是可以扣除员工......


·事业单位合同到期后单位是否可以不续签?
      事业单位合同到期后单位是否可以不续签?根据中国人的传统思想,当一个人通过聘用合同进入了事业单位成为了在编人员就相当于拥有了稳定的“铁饭碗”,......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