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合同编号管理办法

合同编号管理办法
  
  我们都知道,合同对于保护双方的权益来说十分重要,对于一些大公司,其合同更是种类繁多,这就需要对合同进行妥善的保管,以及对合同进行归类管理。那么合同编号管理办法是怎样的呢?下面我们为你解答。
  
  
  合同编号管理办法
  
  一、总则
  
  1、制定目的:使公司合同编号管理合理化、制度化、规范化。
  
  2、适用范围:本公司合同编号的管理,除另有规定外,依照本办法处理。
  
  3、权责单位
  
  
  (1)招投标部负责本办法制定、修改、废止的起草工作。
  
  (2)总经理负责本办法制定、修改、废止的核准。
  
  4、合同分类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合同做下列分类:
  
  
  (1)销售合同;
  
  (2)采购合同;
  
  
  (3)担保合同;
  
  (4)委托合同;
  
  (5)租赁合同;
  
  
  (6)技术合同;
  
  
  (7)承包合同;
  
  (8)工程合同;
  
  
  (9)其他合同。
  
  二、文件编号管理
  
  编号原则合同编号分为四部分,分别由合同分类代码、合同签订年月日、合同 格式分类代码、合同流水号组成。
  
  1、第一组代码。
  
  第一组代码代表合同分类代码。合同具体分类代码为:
  
  (1)销售合同使用“XS” ;
  
  (2)采购合同使用“CG” ;
  
  (3)担保合同使用“DB” ;
  
  
  (4)委托合同使用“WT” ;
  
  
  (5)租赁合同使用“ZL” ;
  
  
  (6)技术合同使用“JS” ;
  
  (7)承包合同使用“CB” ;
  
  (8)工程合同使用“GC” ;
  
  (9)其他合同使用“QT” 。
  
  2、第二组代码。
  
  第二组代码代表合同签订年月,以合同实际发生的年份月份为准,示例:200907 3、第三组代码。 第三组代码代表合同格式分类代码,合同格式分类代码分为:
  
  (1)格式合同类使用“H”:公司根据《合同法》制定的标准合同或格式合同;
  
  (2)协议类即非格式合同使用“X”:双方达成的标准合同以外的非标准合同。 代表字母外加小括号为准,示例: (H)或(X)
  
  
  (3)第四组代码。 第四组代码代表合同流水号,采用三位数字,示例: 001 号。
  
  (4)合同编号组合示范,以销售合同为例: XS200907(H)001 号或者 XS200907(X)001 号
  
  编号管理 招投标部合同主管收到业务部门的合同编号申请后, 对合同进行统一登记编号。
  
  三、附 则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其他未尽事宜,《公司合同管理制度》参照施行。
  
  合同编号管理办法主要是针对于合同的管理,对于合同的管理有了系统的归类于管理才能保证合同在必要时可以尽快的利用。以上就是有关合同的管理办法知识,如果您想了解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对于诽谤这个词,相信大家并不感到陌生。一般指的是故意捏造、虚
      对于诽谤这个词,相信您并不感到陌生。一般指的是故意捏造、虚构事实,并进行散布,以此来贬损他人人格,或者破坏他人名誉的行为。如果此行为达成一定......


·不服工伤保险待遇怎么办?
      不服工伤保险待遇怎么办?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不服,可以向上一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或者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所属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债务人欠钱不还还耍赖怎么办
      债务人欠钱不还还耍赖怎么办一、债务人欠钱不还还耍赖怎么办?1、向法院申请支付令,申请支付令的条件是:1)有权提起督促程序的,只能是债权人。......


·榆林工伤鉴定程序是什么?
      工伤鉴定是一个复杂的过程,需要经过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救济方式等流程。不同地方可能会有不同规定,本文针对榆林地区的工伤鉴定,列举出工伤鉴......


·外卖小哥被撞误工费怎么赔偿?
      外卖小哥被撞误工费怎么赔偿?1、医疗费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数额,按一审法......


·借条怎么写有法律效力私人
      借条怎么写有法律效力私人借条要想让它具有法律效力,应具备如下内容:1、应写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2、应写清楚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


·工程合同逾期违约金支付标准有上限吗?
      工程合同逾期违约金支付标准有上限吗?一、工程合同逾期违约金支付标准有上限吗?工程合同逾期违约金支付标准是有上限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工程延迟......


·一、工伤期间误工费由谁支付?
      一、工伤期间误工费由谁支付?工伤期间、误工费由所在单位负责。按《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工伤职工停止工作,治疗工伤期间,按遭受事故伤害前......


·处罚单位犯罪原则是什么?
      处罚单位犯罪原则是什么?(一)单位犯罪的两罚制刑法对单位犯罪在绝大部分情况下采取两罚制。在两罚制中,对单位是判处罚金,判处罚金采取无限额罚金制,......


·过了房屋质量保证期限如何维权
      过了房屋质量保证期限如何维权很多购房者都不知道房屋也同其他商品一样存在保修期,其实房屋的保修期更为重要涉及到的经济利益更大。错过保修期可能很......


·农村拆迁安置房能否抵押?
      农村拆迁安置房能否抵押?安置房分为两种,一种是因为市政建设或者是土地开发需要,为了安置被拆迁住户住房问题而修建的。按照有关规定,这一类房屋,......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