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上海丧葬费标准是什么,如何领取?

职工在与企业单位签订劳工合同的时候,除了可以获取到工资之外,还可以享受到一些法定的福利待遇,丧葬费便是其中之一。当然,不同地区对于丧葬费的标准可能也会不同,那么上海丧葬费标准是什么?如何领取?下面,就让我们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吧。一、上海丧葬费标准是什么?上海丧葬费标准执行的也是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二、上海丧葬费如何领取?1、带上户口本,死者身份证,医保两证一卡(卡要全部消费掉,卡交上去,就不发回来了),火化大厅开据的三张收据到死者单位调档。2、如死者档案不在原单位,原单位会根据你所提供的单据给你办理一个绿色调档证,同时,将留下三张收据中的一张收据。你可持绿色调档证到所在地区的劳动就业局(部门)的档案室调个人档案。3、如子女办理调档,得先让死者配偶写出委托书,才能办理,其中档案部门的工作人员会让你将死者的户身份证、火化收据复印交予档案室。调出死者档案后,此时,你的手中还剩下两张收据。其中一张自己保存,拿着最后一张收据(火化收据)到死者所在的社区,让社区主任在收据背面盖上所在社区的圆印章。你可以拿着死者的火化证、盖有印单的收据、个人档案、身份证到社会保险公司专门的办理丧葬的办公室结算一次性的丧葬补助。4、工作人员会根据你提供的个人档案里的工资数据与电脑里的数据进行核对,核对后打出四张表,表的内容为丧葬费400元(地区略有不同)加上10个月的工资。办理该事的人会在四张表上盖上个人名章,后到社保大厅结算处进行复核后,再盖上复核的工作人员的个人名章,尔后再回到先盖章的地方让部门主管领导再盖上个人名章。办理完后,归还个人档案到劳动部门,归还档案后,让档案部门在四张表上再盖上圆印章,此时表有有三个个人名章和一个圆印章。其中一张存放在档案里,另处三张再送到社会保险公司进行结算。5、工作人员会告之你在办理完后的一个月后,全部丧葬费打到死者的工资卡中(注:当月工资正常发放)。事实上,不管是上海丧葬费标准还是具体领取需要办理的相关流程,都可能因为不同区域而造成一定的差别,有的地方相对丧葬费可能高一些,有的地区经济水平差,则相对丧葬费会较低一些,这些大多都是根据地方的经济水平而定的。?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配偶一方遗产的分配原则是怎样的?
      配偶一方遗产的分配原则是怎样的?一、配偶一方遗产的分配原则是怎样的?配偶一方遗产的分配原则是按照当事人自主的意愿来进行分配。夫妻一方死亡后......


·旅游纠纷找谁,怎么救济 一、保护旅游者的合法权益的重要性
      旅游纠纷找谁,怎么救济一、保护旅游者的合法权益的重要性首先,保护旅游者的合法权益是旅游者的迫切愿望和要求,也是推动旅游业发展的源泉和动力......


·律师函能够中止诉讼时效吗?
      律师函能够中止诉讼时效吗?一、律师函能够中止诉讼时效吗?符合诉讼时效中止条件的可以导致诉讼时效中止,诉讼时效中止,是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


·试用期工资谈好后不对现怎么办
      虽然允许试用期内的工资比转正之后低,但也是有底线的,这个时候约定的工资要么是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要么不能低于转正之后岗位工资的80%。不过......


·一、工伤伤残鉴定后有什么待遇?
      一、工伤伤残鉴定后有什么待遇?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定工伤或作出劳动能力鉴定,以下项目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


·行政复议的受案条件有哪些?
      行政复议的受案条件有哪些?一、行政复议的受案条件有哪些?1、对拘留、罚款、暂扣或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倒卖普通发票判几年
      根据《刑法》第209条第4款规定:“非法出售第3款规定以外的其他发票的,依照第2款的规定处罚。"即非法出售第3款规定以外的其他发票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


·喝酒对于每一个人来说都再熟悉不过了,因为在生活中的很多场合都
      喝酒对于每一个人来说都再熟悉不过了,因为在生活中的很多场合都离不开酒,聚会、宴席、年会等都会喝酒来助兴,喝酒没什么危险,但是酒后驾车就是一种......


·夫妻个人债务怎么处理?
      夫妻个人债务怎么处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7条第2款规定,下列债务不是夫妻共同债务,而应由一......


·劳动关系变更到子公司需要注意哪些方面?
      当我们身入职场,免不了会因为公司业务或人事的变动导致自己的工作受到影响、调整。如果因为公司的调整,需要将与母公司签订的劳动关系变更到子公司,......


·荒地征收是否应该给予补偿?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