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刑法上的偷窃扒窃偷盗的区别是什么?

刑法上的偷窃扒窃偷盗的区别是什么?
  
  一、刑法上的偷窃扒窃偷盗的区别是什么?
  
  刑法上的扒窃和偷窃偷盗的区别在于,扒窃有固定的手段,其既是偷窃也是偷盗,偷窃是治安管理处罚法上的称呼,而偷盗一般是属于一种民间说法,三者在刑法中一般都以盗窃论处。
  
  扒窃:在公共交通工具或者公共场所直接盗窃他人随身携带的财物,一般都是采取刀割或者“手夹”的方式,偷偷掏取他人衣服口袋或包内的钱财或物品。“扒窃”在行为特征上,相对于其他盗窃的窃取行为,扒窃有着自己特殊的窃取模式;因此,在成立犯罪的标准上,只要实施了“扒窃”类型的窃取行为,理论上就可以予以定罪。
  
  偷窃:原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中我们俗称的偷东西的案由叫偷窃公私财物,简称偷窃,比较通俗的说法。
  
  根据两高颁布实施的关于盗窃罪的司法解释,对于“扒窃”的定义是指“在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上盗窃他人随身携带的财物”。由此可见,“公共场所”和“随身携带”是认定“扒窃”的两个核心要素,故如何解释“公共场所”和“随身携带”对“扒窃”行为的定性有着举足轻重的影响。
  
  二、盗窃罪的犯罪情节怎么认定?
  
  《中华人民中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第四款规定:对于一年内入户盗窃或者在公共场所扒窃三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多次盗窃”,以盗窃罪定罪处罚。
  
  第六款规定:审理盗窃案件,应当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形认定盗窃罪的情节:
  
  盗窃公私财物接近“数额较大”的起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追究刑事责任:
  
  以破坏性手段盗窃造成公私财产损失的;
  
  盗窃残疾人、孤寡老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
  
  造成严重后果或者具有其他恶劣情节的。
  
  盗窃公私财物虽已达到“数额较大”的起点,但情节轻微,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不作为犯罪处理:
  
  1、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作案的;
  
  2、全部退赃、退赔的;
  
  3、主动投案的;
  
  4、被胁迫参加盗窃活动,没有分赃或者获赃较少的;
  
  5、其他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
  
  盗窃数额达到“数额较大”或者“数额巨大”的起点,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分别认定为“其他严重情节”或者“其他特别严重情节”:
  
  1、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
  
  2、盗窃金融机构的;3、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
  
  4、累犯;
  
  5、导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6、盗窃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款物,造成严重后果的;
  
  7、盗窃生产资料,严重影响生产的;
  
  8、造成其他重大损失的。
  
  在司法实务中,行为人实施扒窃偷窃偷盗行为的,如果盗窃的财产的数额较小,没有达到公安机关立案标准的,一般就只属于违法行为,即公安机关只会对其处以相应的拘留、罚款等行政处罚,但是如果是盗窃的财产数额较大的,就会由人民法院判处其盗窃罪,并处以相应的刑事处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软件著作权有用吗,申请需要什么流程?
      软件著作权有用吗,申请需要什么流程?一、软件著作权有用吗,申请需要什么流程?软件著作权是很必要的。软著作权申请流程:1、可以先判断产品......


·公司法增资优先购买权的限制条件是什么?
      公司法增资优先购买权的限制条件是什么?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


·公司可以以请假为理由辞退员工么?
      公司可以以请假为理由辞退员工么?一、公司可以以请假为理由辞退员工么?公司不可以以请假为理由辞退员工的,员工被违法辞退之后是可以去相关部门......


·申领施工许可证的条件有哪些
      申领施工许可证的条件有哪些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2)在城市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规划许可......


·强奸未遂取保候审申请书范本
      取保候审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通常是为了防止嫌疑人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所以如果罪行较重,则取保候审的可能性也就很小,那么对于强奸未遂来说,依照......


·三方亲属关系公证书如何书写和办理?
      三方亲属关系公证书如何书写和办理?一、亲属关系公证书样本三方亲属关系公证书样本申请人:XXX,男/女,XXXX年XX月XX日出生,身份证号:现居住......


·闯红灯违章怎么处理
      目前车辆处理违章时,车主需要携带驾照和行驶本去车辆违章地或车辆注册地任何一个交警队或行政综合处理大厅可以接受处理。如果违章没有扣分的话或者是......


·投标保证金是必须的吗
      投标保证金是必须的吗?一、什么是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是指在招标投标活动中,投标人随投标文件一同递交给招标人的一定形式、一定金额的投标责任担......


·商标侵权案件律师如何收费
      商标侵权案件律师如何收费?商标侵权案件律师收费标准没有统一的规定,关于律师费用具体要看案件性质,如果属于刑事案件,每位律师据此都有自己的收费标......


·武汉医疗纠纷赔偿律师费怎样支付
      找律师调解医疗纠纷费用是多少?(一)咨询:咨询每件200-500元。律师一旦接受正式委托,咨询费可折抵相应律师代理费。(二)代理人身损害赔偿、医疗纠纷等......


·租赁合同违约金诉讼时效是多久?
      租赁合同违约金诉讼时效是多久一、租赁合同违约金诉讼时效根据《民法典》对诉讼时效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