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离婚了孩子还可以继承遗产吗?

离婚了孩子还可以继承遗产吗当然有继承权。无论父母是否离婚,都不会影响儿女的继承权。《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二、遗产继承如何分配继承的份额,要看其父亲有几个法定继承人。一般情况下,几个法定继承人的继承份额均等。子女是合法继承人有同等继承权。如果其父没有遗嘱的,按法定继承处理遗产。如果没有特别原因,继承人继承的遗产份额应当大致相等。遗嘱继承优于法定继承,后者一般均分。1、有遗嘱则依照遗嘱;如果男方无遗嘱,则有权依照法定继承的规定享有继承权。有权按照第一顺序继承。继承第一顺序人为: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再没有遗嘱的情况下,第一顺序人平均分配被继承人的遗产。2、父母、子女、配偶均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享有均等份额。与男方的妻子、父母份额一样。母作为子女的法定代理人,要求继承父母离婚并不影响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关系,因其之间是以血缘为联系。如父母去世,有遗嘱的,在不违反法律规定的前提下,按遗嘱继承;若无遗嘱,则按法律规定由法定继承人继承,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为父母、配偶、子女。孩子对于父母亲的继承权不因夫妻离婚而丧失有权继承,具体份额看有多少法定继承人可以参与继承子女有权继承父亲的遗产,份额均等子女有权子女有权继承父亲的遗产。作为父母的亲身子女,属于婚生子女也好,非婚生子女也罢,对于自己亲身父母的财产,一般情况下都是享有继承权的。而这是基于父母子女之间天然的血缘关系存在,并不会受到父母婚姻关系的影响。不过,在父母离婚之后,由于他们已经解除了合法的婚姻关系,那么对于其中一方的遗产,另一方就不能再以合法配偶的身份进行继承。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借条怎么写才有效力
      借条怎么写才有效力借条作为证明双方之间存在借贷关系的法律凭证,当然还是要具有了法律效力之后,那么才能产生想要的效力。但对于普通人来讲,可能......


·软件著作权的保护时间是多久?
      软件著作权的保护时间是多久?一、软件著作权保护时间是多久?软件的价值在于其具有很强的实用必,但软件领域的发展相当快,软件必须及时更新、升级......


·驾驶员醉酒驾驶追尾该怎样处罚
      驾驶员醉酒驾驶追尾该怎样处罚一、驾驶员醉酒驾驶追尾该怎样处罚驾驶员醉酒驾驶追尾的处罚是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


·续订劳动合同要什么程序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若需要续订劳动合同的,则必须要建立在双方平等、自愿以及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同时需要注意,续订劳动合同要也要遵循一定的程序,......


·男性生育权与女性生育权冲突是如何解决
      男性生育权与女性生育权冲突是如何解决夫妻双方的生育意愿不一致的情况下,任何一方要实现生育,不得强迫不愿意生育的对方生育或者与他人通奸私生,只......


·民法总则将法人分为几类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
      民法总则将法人分为几类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民法总则》将被废止。一、民法总则的法人分类按中国《民法典》的规定,......


·在我国未成年工是几岁,多大年龄是未成年工
      其实在很多国家都是有未成年工的,但未成年工与童工是有很大不同。在我国,允许用人单位招用未成年工,同时也是严格禁止单位招用童工。虽然您都知道未......


·诉前或者仲裁前申请财产保全用缴纳保全费吗
      诉前或者仲裁前申请财产保全用缴纳保全费吗?诉前或者仲裁前申请财产保全是需要缴纳保全费的。财产保全除了提供相应的担保外,是要根据保全财产的申请数......


·劳动仲裁可以提反诉吗?
      劳动仲裁可以提反诉吗?劳动仲裁满足以下条件之后可以提反诉:(1)、必须是由仲裁本诉的被诉人或诉讼本诉的被告分别向仲裁本诉的申诉人或诉讼本诉的原告......


·找不到债权人债务该如何履行
      找不到债权人债务该如何履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有时候会因为债权人填写地址或联系方式错误而无法与之取得联系,这样的情况下,有的人认为找不到债权人了......


·在我国应届生入职材料应该包括哪些?
      在当代这个社会,应届毕业生指的是大四刚刚毕业或者是硕士、博士刚刚毕业,这些人具有的普遍特征是没有工作经验。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应届毕业生入职......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